谈“艾”色变:性病污名化的危害
ISSUE 03 性与性别
TAG: 性健康 艾滋病 社会
来源:The Atlantic 作者:Brian D. Earp
翻译:武权 校对/编辑:EON
封面:Be Sexy, Be Smart via Behance
假想一下:从全美随机抽取一千人进行无保护措施的性爱。你觉得多少人会因感染艾滋而死?
再假想一下,另外一千人驱车从底特律到三百英里外的芝加哥,你觉得多少人会死于途中的车祸?
读者们,在你看来,哪种情况的死亡数字更大?
如果你是密歇根州大学特里·D·康利(Terri D. Conley)博士的一项研究的受试者,那么,你会说艾滋病带来更多死亡。事实上,受试者们估计每千人中有71人死于艾滋病,而仅4人死于车祸。
换言之,受试者认为,经由无保护性交感染艾滋毙命的概率,是三百英里驱车跋涉殆于车祸的17倍。
然而,这些估计大错特错。
美国国家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及全美高速公路安全局的数据告诉我们,你死于车祸的风险比无保护性爱高足足二十倍!
为什么受试者的估计这么离谱?
康利及其同事认为,这一切与对性的污名化有关。当你控制不同行为的各方变量时,相比同样危险或者危害更大的其他健康问题,高危性行为受到了更严厉的指责。
“在我们的文化中,性被视作洪水猛兽。”康利在采访中如是说。这也是为什么美国父母要对他们孩子的性行为进行“微管控”——“很大程度上怕孩子们得性病。”
与此同时,“家长们为孩子拿到驾照而欢欣雀跃,不会对孩子们驾车做任何禁止……家长们明白开车有危险,却想当然认为孩子们必须学会谨慎驾驶。”
康利认为这样的态度也该施加于性。
Adriel Contieri
当然,这种说法有道德说教的意味。这种想法可以追溯到美国的清教徒传统。我将这种猜想诉诸哲学家肖恩·米勒(Shaun Miller),一位任职于马凯特大学的性爱专家。“我不能肯定污名化是否与清教徒传统有关。”他这样回答我,“但我确信污名化某种行为是道德批判的代理人。性从来都被与人的品行挂钩。如果某人患有性病,这暗示着他的品行同样败坏。”
这么来说,相比其他风险,高危性行为更容易被污名化。为了验证这个观点,康利及其同事们随之展开一项研究。他们想查明风险各不同的驾车和高危性行为之间的区别。
如果研究发现的区别证实,受试者的判断明显与对性的污名化无关,康利的理论将被消解。
为了保证公平,康利和她的团队设计了一项实验,对比两种会在性接触中传播的疾病,不过其中只有一个是严格意义上的性病。
研究人员给十二个受试者各分配一个案例。所有案例都讲了相同的故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某人通过性接触将疾病传染给其他人。案例中的疾病有两种。一是衣原体感染,一种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性病,几乎不会带来严重的健康问题,简单的抗生素治疗就可以将它消灭。另一种则是俗称猪流感的H1N1,它可以轻轻松松要了你的命。
实验中为研究人员控制的变量是疾病的危害程度。轻度危险被定义为生病后必须去看医生且服用一星期的药物;中度危险是同样的情形,不过你得先进急症室;重度危险则是躺在医院中濒临死亡;致命危险即一命呜呼。
最后两种情况只会发生在猪流感中。因为衣原体没有那么强的杀伤力。
参试者读完案例后,要说出自己对疾病传播者的看法,并对这个人的危险程度、自私程度以及下流程度进行打分。
结果令人大吃一惊。相比无意中传播猪流感的人,无意中传播衣原体的人受到了更严厉的苛责。要知道,猪流感会让人丧命,衣原体只是挠个痒痒。
就连康利也没有预料到这个结果:“为什么受到如此多责怪的是这种无足轻重的性病,而非足以致命的非涉性疾病。”
正如康利所设想的那样,对性的污名化可以解释这个问题。但这里还有另一个可能的答案,它同时也指出第二项研究在方法上的不足之处。
衣原体和猪流感区别之一就在于预防措施的不同。使用避孕套可以有效预防以衣原体为代表的性病,但却对猪流感毫无作用。因为猪流感不会通过生殖器的摩擦来传播,而是藉由呼吸系统。(所以你还是会在亲吻和咳嗽中染上它。)
因此,参试者对衣原体传播者的判断就得到了解释。“如果案例中的人采取了负责任的手段——带上避孕套,就可以防止性病传播。但是如果性病传播开来,那么此人很可能没有使用避孕套。看来此人极不负责。我之所以苛责传播者,是因为绝不赞成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无独有偶,就职于亚利桑那大学的哲学家及认知科学家乔纳森·拉图雷勒(Jonathan LaTourelle)指出,“人们会认为如果你感染衣原体,那你一定是因为之前有过他们所鄙夷的(不洁)性行为。”
这个预判却不适用于猪流感。因为不管进行多少安全性行为措施,病毒总会如影随形。
值得称赞的是,康利和她的同事在论文中公布了研究中的不足。这让他们赢得了其他研究者的赞扬。但缺陷归缺陷,康利的团队认为他们的研究对公共健康有着重要意义。根据他们的观点,这项研究的最大价值在于对性的污名化应该被消灭,不然,它将事与愿违地促进性病传播。
康利和她的同事在论文中写道:“有关污名化的基础研究非常清晰地告诉我们,污名化某种行为不会阻止不健康行为的发生。举个例子,人们越嫌弃自己的体重,就越不可能去减肥。”
论文的结论是,“我们有充足的理由去怀疑污名化性病会带来更严重的性健康危机。”
为了说明这个风险,他们给出了两个例子。其中一个是:如果某人患有性病,但却担心医生会对他们另眼相待,讳医而忌医。另一个是:如果某人认为其潜在的性伴侣会因性病评价而他们,那他更不愿意让伴侣知晓自己的问题,从而增加感染的风险。
但一切没有这么简单。污名化某种行为,不会使之减少。比如说暴食。但这并不适用于全部情况,吸烟很好地反驳了它。公众对吸烟的厌恶有效减少了烟民的数量。不论是高危性行为还是吸烟亦或是暴食,污名化的真正作用“需要更多的研究来解释”——这句科学研究的陈词滥调依然没有过时。
Brian D. Earp
牛津大学科学与伦理研究员,黑斯廷斯中心生物伦理学研究所访问学者,在跨学科领域涉猎广泛,如哲学、认知科学、心理学、科学史、医学史、社会学和伦理学等,其文章发表在《自然》、《大众科学》和《大西洋月刊》等期刊。
本文收录在神经现实特刊第三期『性与性别』
第三期特刊将于年末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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