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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咱枣科出事了!领导班子被集体处分!!!

2017-01-16 滕州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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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党员干部,近日,市纪委通报了枣庄科技职业学院集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3年至2016年2月,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向招生人员违规发放招生包干费和奖金。该院时任党委副书记、院长侯同运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院党委委员、招生就业处处长韦统友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院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审计处处长刘建功没有尽到应有的监督审核责任,属失职行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院财务处处长赵曰鹏没有尽到应有的审核把关责任,属失职行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枣庄市纪委分别给予负有主体责任的时任党委书记刘杰、负有监督责任的院纪委书记周天民、负有领导责任的时任副院长谷道宗和院党委委员、滕州职教中心校长徐庆俊诫勉谈话。
       通报指出,上述党员干部,明知上级有要求、纪律不允许,但仍我行我素,不收敛,不知止,采取变通办法顶风违纪,触碰纪律红线,必须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通报强调,春节将至,“四风”问题易发多发。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层层压实主体责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坚决防止反弹回潮,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枣纪风)



信息来源:枣庄市纪委

编辑:苗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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