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退役老兵,快来领钱,只有两天了!!!
关于发放枣庄市市直安置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相关人员: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鲁办发电[2017]44号)的通知中第一条,即日起至7月20日落实1999年以来军队退役人员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具体通知如下:
一、落实范围:
1999年至2014年由枣庄市民政局安置办接收的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退役人员。
二、领取方式:
1、退役士兵本人有安置单位的,由主管部门认定退役士兵父母无工作或下岗失业后,出具符合财政负担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金人员花名册并加盖公章,报市政策落实专班审核后拨付资金,退役士兵本人到主管部门领取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
2、退役士兵本人无工作的,携带本人证明材料到市政策落实专班审核后领取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
三、领取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单位:
1、有主要领导、人事科长签字盖章的符合财政负担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金人员花名册。
2、单位往来账户(无往来账户的提供单位工会会费账户)的账号、账户名、开户银行信息。
3、单位往来收据。
收据抬头:枣庄市民政局
收据内容: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
收据金额:需专班确认后填写
(二)个人:
1、退伍证复印件
2、父母双方下岗失业或无工作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
4、本人有效工商银行卡复印件
枣庄市军队退役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政策落实工作专班办公室
2017年6月28日
免责声明:本文信息来源于枣庄市政务网,文章内容不代表本报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编辑:苗原
【紧急】赶紧看!枣庄纪委派到滕州的第四巡察组电话、邮箱全曝光!
【重磅】户主水库泄洪132万m³、枣庄上央视,小心,这场大雨只是在中场休息!
联系电话:0632-5233888
合作请加QQ:895949192
合作请加微信:MyyXbk-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