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滕州有车族必看!滕州市启用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点62处,城区主干道路实现全覆盖!
注意!
注意!
滕州车友们!
今天小编带来的这则消息
跟你们的钱包有关哦~
那就是
↓↓↓
千万不要任性停车啦!
否则
会被电子监控
自动抓拍、抓到罚款!
自动抓拍、抓到罚款!
自动抓拍、抓到罚款!
是不是
紧张了?焦燥了?
别急
蜀黍这就送上“防被抓拍”硬货↓↓↓
为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有效地预防和遏制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滕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全市已先后累计启用62处违停自动抓拍监控设备,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进行抓拍,依法予以处罚。
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系统安装点位
(50处共62套设备)
序号 | 安装位置 | 设备数量 |
1 | 兼爱路中央城A区 东门路段(2处) | 2 |
2 | 兼爱路中央城路段 | 1 |
3 | 兼爱路杏坛广场路段 | 1 |
4 | 北辛路奥体中心路段 | 1 |
5 | 北辛路市民广场路段 | 1 |
6 | 北辛路润鸿宾馆路段 | 1 |
7 | 北辛路苹果花园 小区路段 | 1 |
8 | 北辛路长途汽车站路段 | 1 |
9 | 善国北路地税局路段 | 1 |
10 | 善国北路 综合执法局路段 | 1 |
11 | 善国路与育才路路口 南北路段 | 1 |
12 | 塔寺路与杏坛路 路口路段 | 1 |
13 | 塔寺路弘道公园路段 | 1 |
14 | 塔寺路翠湖天地 小区东门路段 | 1 |
15 | 塔寺路苹果花园小区 西门路段 | 1 |
16 | 大同路嘉誉市场路段 | 1 |
17 | 大同路火车站广场 路段(2处) | 2 |
18 | 大同路贵诚超市 西门路段(2处) | 2 |
19 | 大同路金叶小区路段 | 1 |
20 | 大同路银座商场 西馆路段(3处) | 3 |
21 | 平行路与荆河路 路口北路段 | 1 |
22 | 平行路与青啤大道 路口北路段 | 1 |
23 | 平行路曹庄街南北路段 | 1 |
24 | 平行路装修大世界路段 | 1 |
25 | 府前街步行街路段 | 1 |
26 | 府前路与文昌路路口 东西路段 | 1 |
27 | 府前路与邾城路路口 东西路段 | 1 |
28 | 府前路富盛园小区 东西路段 | 1 |
29 | 府前路春秋阁小区 北门路段 | 1 |
30 | 新兴北路静雅酒店路段 | 1 |
31 | 新兴路与杜曼街 南北路段 | 1 |
32 | 新兴路丽都水岸 小区路段 | 1 |
33 | 新兴路第二实验小学 路段 | 1 |
34 | 永昌路与文昌路路口 东西路段 | 1 |
35 | 永昌路善国商贸城路段 | 1 |
36 | 河滨路南岸威尼斯小区东西路段(2处) | 2 |
37 | 清河路畜牧局路段 | 1 |
38 | 荆河路环形天桥东路段 | 1 |
39 | 荆河路环形天桥西路段 | 1 |
40 | 荆河路翔宇儿童城路段 | 1 |
41 | 荆河路鲁班饭店路段 | 1 |
42 | 解放路与新兴路 路东路段 | 1 |
43 | 解放路与新兴路路南路段 | 1 |
44 | 解放路北关小学路段 | 1 |
45 | 解放路解放大桥路段(2处) | 2 |
46 | 通盛路与塔寺路路口 东西路段 | 1 |
47 | 通盛路通盛小区 北门路段 | 1 |
48 | 青啤大道 善南街道办事处路段 | 1 |
49 | 龙泉路妇幼保健医院 南北路段 | 1 |
50 | 高铁站候车大厅前路段(4处) | 4 |
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O M G ~
这么多条路,我可记不住!
万一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停车了可咋整?
别急
交警之前已经在马路牙子上
刷好了黄色禁停标线,
路面也有“禁止停车”路面文字、
禁止停车标志指示等,
为驾驶员们起到辅助、提醒的作用。
千万别心存侥幸
来看看神器的威力↓↓↓
想了解蜀黍是如何自动抓拍吗?
速戳视频围观!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s05037odoy8&width=500&height=375&auto=0
记住!是自动识别、自动抓拍哦!
在设置禁止停车标志或标线的道路上,
机动车违法停车的,
处100元罚款
别走开
除了这些还没完
违法停车可不仅仅是不该停的地儿停了才叫违法
停得不规范
也是违法!
蜀黍给你科普一下
机动车违法停车的情形及法律依据
不想被罚的亲们
跟着蜀黍一起去看看吧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不得停车。
法律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9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停放或者临时停车时,应当沿顺行方向靠边停放。
法律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9条第1款第1项:在划有停车泊位的路段,应当在停车泊位内停放。
法律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52条:在设有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站的道路上,出租汽车应当在临时停靠站停靠,不得在站点外停靠,其他车辆不得占用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站。
路沿石以上机动车违法停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按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法律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9条第1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停放或者临时停车时,应当沿顺行方向靠边停放。
法律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9条第1条第1项:在划有停车泊位的路段,应当在停车泊位内停放。
另外,停车的小细节也不容忽视!
↓↓↓
机动车其他不得停车的情形通盛路施划“人性化”临时
停车泊位
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加大对机动车乱停乱放同时,针对通盛路路段实际情况,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从“人性化”执法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道路两侧商户、小区居民和过往行人、司机的建议和需求,按照人流量、车流量和商户密集度等进行了科学规划,施划了一批临时停车位(每日上午7:00~8:30,下午17:00~18:30),可以满足近100辆车临时停放,受到广大群众的交口称赞。
看了那么多
机动车违法停车的情形及法律依据
是不是知道自己为什么被罚了
现在滕州车多了
出门停个车
车位那叫一个紧张啊
很多司机看到个位置就直接进去
管他逆向不逆向
管他有没有黄线
管他是不是停车地儿
……
请司机们自觉按规定停车
在有停车线的道路靠右边依次停放车辆
以后要注意啦
吃了罚单别怪蜀黍没提醒你喔
信息来源:滕州交警
编辑:孙卿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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