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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滕州有车族必看!滕州市启用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点62处,城区主干道路实现全覆盖!

2017-10-13 滕州快报

注意!

注意!

滕州车友们!

今天小编带来的这则消息

跟你们的钱包有关哦~

那就是

↓↓↓

千万不要任性停车啦!

否则

会被电子监控

自动抓拍、抓到罚款!

自动抓拍、抓到罚款!

自动抓拍、抓到罚款!


是不是

紧张了?焦燥了?

别急

蜀黍这就送上“防被抓拍”硬货↓↓↓



自动抓拍监控位置在哪?

为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有效地预防和遏制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滕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全市已先后累计启用62处违停自动抓拍监控设备,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进行抓拍,依法予以处罚。



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系统安装点位

(50处共62套设备)


序号

安装位置

设备数量
1

兼爱路中央城A

东门路段(2处)

2
2兼爱路中央城路段1
3兼爱路杏坛广场路段1
4北辛路奥体中心路段1
5北辛路市民广场路段1
6北辛路润鸿宾馆路段1
7

北辛路苹果花园

区路段

1
8北辛路长途汽车站路段1
9善国北路地税局路段1
10

善国北

综合执法局路段

1
11

善国路与育才路路

南北路段

1
12

塔寺路与杏坛

路口路段

1
13塔寺路弘道公园路段1
14

塔寺路翠湖天地

区东门路段

1
15

塔寺路苹果花园小

西门路段

1
16大同路嘉誉市场路段1
17

大同路火车站广场

路段(2处)

2
18

大同路贵诚超市

西门路段(2处)

2
19大同路金叶小区路段1
20

大同路银座商

西馆路段(3处)

3
21

平行路与荆河

路口北路段

1
22

平行路与青啤大

路口北路段

1
23平行路曹庄街南北路段1
24平行路装修大世界路段1
25府前街步行街路段1
26

府前路与文昌路路

东西路段

1
27

府前路与邾城路路口

东西路段

1
28

府前路富盛园小区

东西路段

1
29

府前路春秋阁小

北门路段

1
30新兴北路静雅酒店路段1
31

新兴路与杜曼

南北路段

1
32

新兴路丽都水岸

区路段

1
33

新兴路第二实验小

路段

1
34

永昌路与文昌路路

东西路段

1
35永昌路善国商贸城路段1
36河滨路南岸威尼斯小区东西路段(2处)2
37清河路畜牧局路段1
38荆河路环形天桥东路段1
39荆河路环形天桥西路段1
40荆河路翔宇儿童城路段1
41荆河路鲁班饭店路段1
42

解放路与新兴

路东路段

1
43解放路与新兴路路南路段1
44解放路北关小学路段1
45解放路解放大桥路段(2处)2
46

通盛路与塔寺路路

东西路段

1
47

通盛路通盛小

北门路段

1
48

青啤大

善南街道办事处路段

1
49

龙泉路妇幼保健医

南北路段

1
50高铁站候车大厅前路段(4处)4


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O M G ~

这么多条路,我可记不住!

万一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停车了可咋整?



别急

交警之前已经在马路牙子上

刷好了黄色禁停标线

路面也有“禁止停车”路面文字

禁止停车标志指示等,

为驾驶员们起到辅助、提醒的作用。


千万别心存侥幸

来看看神器的威力↓↓↓


“自动抓拍神器”如何工作?

想了解蜀黍是如何自动抓拍吗?

速戳视频围观!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s05037odoy8&width=500&height=375&auto=0


 记住!是自动识别自动抓拍哦!

在设置禁止停车标志或标线的道路上,

机动车违法停车的,

100元罚款

别走开

除了这些还没完

违法停车可不仅仅是不该停的地儿停了才叫违法

停得不规范

也是违法!


蜀黍给你科普一下

机动车违法停车的情形及法律依据

不想被罚的亲们

跟着蜀黍一起去看看吧


【停车免罚】全攻略


路沿石以下机动车违法停车


在无机动车停车泊位的地点和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或标线的路段不得停车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不得停车。

在划有机动车停车泊位的路段未沿顺行方向停车

法律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9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停放或者临时停车时,应当沿顺行方向靠边停放。

未在停车泊位内停车

法律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9条第1款第1项:在划有停车泊位的路段,应当在停车泊位内停放。

其他机动车占用出租车停车位停车

法律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52条:在设有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站的道路上,出租汽车应当在临时停靠站停靠,不得在站点外停靠,其他车辆不得占用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站。

路沿石以上机动车违法停车

机动车占用人行道停车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按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人行道划有停车泊位的路段,机动车未按顺行方向停车(有箭头标示的按箭头指示方向,无箭头标示的车头朝向行车道)

法律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9条第1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停放或者临时停车时,应当沿顺行方向靠边停放。

在人行道划有停车泊位的路段,未在泊位内停车

法律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9条第1条第1项:在划有停车泊位的路段,应当在停车泊位内停放。

另外,停车的小细节也不容忽视!

↓↓↓

机动车其他不得停车的情形


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在路面宽度不足九米的道路上,不得并列双向停车;


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通盛路施划“人性化”临时

停车泊位

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加大对机动车乱停乱放同时,针对通盛路路段实际情况,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从“人性化”执法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道路两侧商户、小区居民和过往行人、司机的建议和需求,按照人流量、车流量和商户密集度等进行了科学规划,施划了一批临时停车位(每日上午7:00~8:30,下午17:00~18:30),可以满足近100辆车临时停放,受到广大群众的交口称赞。

看了那么多

机动车违法停车的情形及法律依据

是不是知道自己为什么被罚了


现在滕州车多了

出门停个车

车位那叫一个紧张啊

很多司机看到个位置就直接进去

管他逆向不逆向

管他有没有黄线

管他是不是停车地儿

……

请司机们自觉按规定停车

在有停车线的道路靠右边依次停放车辆

以后要注意啦

吃了罚单别怪蜀黍没提醒你喔



信息来源:滕州交警

编辑:孙卿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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