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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零容忍!严禁假期有偿补课,重点治理十种行为!举报电话已经公布!

2018-01-30 滕州快报

枣庄市教育局发布《枣庄市全日制中小学2017-2018学年度校历》,对2017-2018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普通高中学校授课时间、复习时间、假期都有了明确安排。

2017至2018学年度,枣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放假时间:2018年2月5日(腊月二十)放假,3月5日(正月十八)全市中小学校开学。


普通高中学校寒假放假时间:普通高中学校2月10日(腊月二十五)放假。


枣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暑假放假时间统一安排:2018年7月5日放假,普通高中学校7月12日放假。


法定节假日安排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规 定执行。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按照省教育厅安排另行通知。


       孩子们都假期了

    你给孩子报辅导班了吗?


本来属于孩子们最欢乐的时光,

现在都被各种寒假集训、

补习抢走了一半!

不只学生们叫苦不迭,

对家长们来说这一行为

也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


“据说某教师家里不少孩子补课,赚海了!”

“这个老师寒假在培训机构兼职,收入不菲!”

……

这些搞有偿补课的教师,

你们摊上大事了!


省教育厅下发通知


将在全省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公布了全市17个地市的有偿家教投诉电话和邮箱,要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逐件落实,及时处理,及时回应。

重点治理十种行为

1.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下同)组织和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5.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7.校外培训机构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各级教研员参与有偿补课;


8.在职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违反师德师风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参加学生家长组织的宴请、旅游等行为;


9.在职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10.中小学校(幼儿园)以购买教辅材料或其它物品滥收费用的行为。



综合于网络 如有侵权 请联系删除

编辑 郝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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