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零容忍!严禁假期有偿补课,重点治理十种行为!举报电话已经公布!
枣庄市教育局发布《枣庄市全日制中小学2017-2018学年度校历》,对2017-2018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普通高中学校授课时间、复习时间、假期都有了明确安排。
2017至2018学年度,枣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放假时间:2018年2月5日(腊月二十)放假,3月5日(正月十八)全市中小学校开学。
普通高中学校寒假放假时间:普通高中学校2月10日(腊月二十五)放假。
枣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暑假放假时间统一安排:2018年7月5日放假,普通高中学校7月12日放假。
法定节假日安排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规 定执行。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按照省教育厅安排另行通知。
孩子们都假期了
你给孩子报辅导班了吗?
本来属于孩子们最欢乐的时光,
现在都被各种寒假集训、
补习抢走了一半!
不只学生们叫苦不迭,
对家长们来说这一行为
也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
“据说某教师家里不少孩子补课,赚海了!”
“这个老师寒假在培训机构兼职,收入不菲!”
……
这些搞有偿补课的教师,
你们摊上大事了!
省教育厅下发通知
将在全省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公布了全市17个地市的有偿家教投诉电话和邮箱,要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逐件落实,及时处理,及时回应。
重点治理十种行为
1.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下同)组织和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5.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7.校外培训机构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各级教研员参与有偿补课;
8.在职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违反师德师风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参加学生家长组织的宴请、旅游等行为;
9.在职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10.中小学校(幼儿园)以购买教辅材料或其它物品滥收费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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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郝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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