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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主席签署的任命书原件、1955年的审管系统……这个陈列馆记录着荆楚大地司法的昨天和今天

2018-04-28 陈丽英 中国法院博物馆

打开尘封已久的中华文明历史长卷,有一个地方从春秋战国时期开始,便放射出了灿烂夺目的光芒,那就是位居华中腹地的湖北省。荆楚文化源远流长,扎根于湖北的审判事业又走过了怎么样的峥嵘岁月呢?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史陈列馆,记录了湖北审判事业的发展历程。小编有幸于近日走进了陈列馆,快来跟随小编的脚步一起看一看吧!



走进陈列馆序厅,一面仿铜浮雕背景墙便映入了眼帘。墙的正中间是一枚法徽,墙的左上方有一把宝剑,右上方是中国传统法律的象征——獬豸,司法的公正与威严通过这样的设计第一时间展现在了参观者的眼前。据介绍,这面背景墙上还有编钟、黄鹤楼、三峡大坝等元素,充分体现了荆楚大地历史的厚重与积淀;墙的细节处装饰着竹节、荷花,展现了法律人的气节和追求。


陈列墙下方是仿“云梦秦简”设计而成的前言部分,介绍了湖北法院从创建到创新的发展历程。1949年10月1日,随着人民解放战争的隆隆炮声渐渐平静,旧的国家机器被打碎,湖北省人民政府法院庄严宣告成立。1950年7月2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法院改称为湖北省人民法院。1953年,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全部建立。1955年1月,湖北省人民法院改建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60多载风雨沧桑,60余年岁月峥嵘,半个多世纪的风云,陈列馆记录着湖北审判事业的不平凡发展历程和重要脉络。


走过序厅,便进入了陈列馆的第一展区——“亲切关怀”。尘沙飞逝,抹不去拓荒者的足迹;岁月流逝,更显出决策者的大略。这一部分展出了为湖北法院的建立和发展付出大量心血的历任领导相关情况。


杨子明,湖北高院第三任院长,曾经参加过红军长征。1941年,杨子明在战斗中双腿受伤致残,于是回到湖北工作。陈列馆中展示了杨子明出任中南行政委员会人民监察委员以及湖北省政府人民监察委员会主任的任命书原件,分别由毛泽东和周恩来亲自签署。



陈列馆的第二展区是“历史沿革”,回顾了湖北法院的风雨历程。这一部分的展览从一张1955年湖北省各级法院旧存和新收案件统计图开始。在这张统计图中,各法院依照新旧案件比例被分成了三类,其中旧存比例最小的法院以红旗为标记,其后分别是五角星和红花。案件完成情况一目了然,因此被称为湖北法院最早的审判管理系统。



湖北各级人民法院继承发扬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彻底清除了旧司法制度的有害影响,配合土地革命、镇反、三反、五反等各项社会改革运动,审判了大量刑事、民事案件,为巩固新生的革命政权,保障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陈列馆展出的湖北省各级人民法院一九五八年各类案件统计图


自古以来,湖北就人才辈出,享有“惟楚有才”的美誉,深受人们爱戴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李先念就出生在湖北黄安。新中国成立初期,李先念任中共湖北省委书记、省人民政府主席。他正确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使全省政权建设、民主政治改革顺利推进,国民经济得到较快恢复和发展,为新湖北的革命和建设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


“我们在档案馆的大量资料中找到了当年他亲笔签发的通缉令,并保存在了陈列馆中。”湖北院史馆的布展人之一、湖北省法官协会副秘书长唐业继介绍说。


李先念亲笔签发的通缉令


在这张通缉令中,通缉的是一名解放军侦察营通讯员,此人携款六万元潜逃,被人民政府通缉。“除了这张通缉令,我们还保存有1950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沈钧儒签发的法院通知。”唐业继说。



此外,这一部分还大量展出了从各级法院收集到的实物和历史资料,如早期用于印刷裁判文书的油印机和打印机、各种公函文件的原件等。


陈列馆的第三展区是“今日法院”,介绍了近年来湖北法院建设的相关情况。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北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的法院队伍,为法治湖北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该展区的“审理大要案”部分,回顾和展示了近年来湖北法院审理的全国打黑第一案——刘汉、刘维专案,李春城案,蒋洁敏案以及其他各类典型案件共24起。


李春城案庭审笔录


在这些典型案件中,一起环境污染案令小编印象深刻:2013年11月,湖北省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王镇发生砷污染事件。经调查,2008年至2013年间,阳新县金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企业在大王镇、太子镇从事冰铜、冰镍冶炼。生产过程中,这些企业不按国家规定距离建立生产厂房,未经环评擅自扩建生产线,燃烧自制含砷超标的原料,导致排放气体含砷浓度超过安全标准;不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求安装防治污染设备,放任砷污染物的排放,含砷污染物产生量共计684吨,导致该区域49名村民中毒,造成公私财产损失86万余元,其他各项损失741万余元。


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4家企业罚金20万元到5万元不等;对被告人曹某等11人分别适用缓刑,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以污染环境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数罪并罚,判处阳新县金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单位罚金;判处被告人李某等3人五年零六个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各并处罚金35万元到11万元不等。


“治理环境污染问题,还是要坚持用法治的思维和办法。”湖北高院立案二庭庭长张乐喜表示,必须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违法成本,对一切违反环境保护法律的行为,坚决予以惩处。


“今日法院”展区还集中展示了近些年湖北法院系统涌现出的优秀干警先进事迹。2013年12月,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播出了一期名为《带着“丈夫”去嫁人》的节目,讲述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在这起案件中,当事人李某某2009年因车祸身受重伤,瘫痪在床,他家中还有年迈的母亲和尚未成年的孩子。



李某某的妻子祝某某想改嫁,又放不下卧床不起的李某某,改嫁的事也遭到了李某某家人的阻拦,于是她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受理案件后,该案的主审法官阮荣明迅速联系了地方政府和村干部,一起协商处理此案。他多次找到原告、被告及其叔叔、原告待嫁的郑某等人,反复给他们做工作,释法律、讲道理、诉真情,并请地方政府对被告家庭的特殊情况予以照顾。最后祝某某和郑某同意一起照顾李某某及其母亲。


善良女子祝某某带着瘫痪“丈夫”改嫁一事,在当地引起了极大反响,一时传为美谈。这起案件的主审法官阮荣明被评为湖北省首届“最美基层法官”,许多跟他一样的优秀干警被展示在陈列馆。


除了上述内容,陈列馆共展出了近400张照片、100余份实物,生动形象地展示了湖北法院所留下的历史瞬间。回顾湖北法院的历史,是一部光荣的创业史、可贵的奋进史、成功的发展史、法制的健全史;展望新时代,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湖北法院必将在荆楚大地谱写更加壮丽的新篇章。



编辑:陈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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