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外国人赴华签证政策的通知
即日起,中国驻多哥使馆调整赴华商务、工作、探亲等签证办理要求。
一、受理范围
(一)从事外交、公务活动或符合礼遇签证办理条件的外国人及其家属;
(二)从事各领域复工复产活动的外国人及其外籍家属,包括:外籍配偶、父母、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配偶父母;
(三)因家庭团聚或短期探亲赴华的中国公民及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包括:外籍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赴华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亲属的外国人;
(五)其他经中国国内有关部门批准赴华的人员;
注意:现阶段仅受理以上事务相关签证申请。
二、办理流程
(一)网上填表。登录网址https://cova.cs.mfa.gov.cn,完整、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和《中国签证在线填表确认页》,打印申请表及确认页并签字。
(二)预约时间。凭有关签证申请表申请编号登录https://avas.cs.mfa.gov.cn,预约递交签证材料的日期和时间。
(三)递交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和《中国签证在线填表确认页》;
2、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且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和个人资料页复印件;
3、正面免冠、浅色背景的彩色护照近照一张(尺寸 48mmx33mm);
4、有效在多居留证明(适用于非多哥籍第三国公民);
5、经中国或世界卫生组织批准紧急使用或上市的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证明。
6、不同类别签证的申请材料:
签证种类 | 适用情形 | 材料要求 |
M字、F字 | 赴华访问或从事经贸、科技等活动 | 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级人民政府外事和商务部门、市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中央企业出具的签证邀请函(PU)等 |
Z字 | 赴华工作 | 有效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等 |
S1字、S2字 | 工作签证或工作类居留许可持有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 | ①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须包含以下信息: (1)被邀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 (2)被邀请人来华目的、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在华期间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②邀请人的护照及在华有效居留证件复印件; ③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
Q1字、Q2字 | ①中国公民的外籍家庭成员; ②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仅限: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①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须包含以下信息: (1)被邀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 (2)被邀请人来华目的、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在华期间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②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中国身份证、户口簿等),或外国人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③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
C字 | 机组人员 | 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
申办紧急人道主义签证,如赴华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亲属等,须提交死者或患病亲属的身份证件、死亡证明或病危通知书、亲属关系证明(仅限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材料。
外交、公务类签证请直接咨询驻多哥使馆。
三、办公时间及办理时限
(一)办公时间:周二 08:00-11:00(递交材料)、周四 08:00-11:00(递交材料与取证)。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二)办理时限:约4个工作日(按领事部办公时间计算),因补充材料、核查情况、不可抗力等原因,办证时间可能延长,以实际为准。
领事证件咨询电话:00228-22614088(工作日 08:00-12:00,15:00-17:00)
咨询邮箱:consulate_tgo@mfa.gov.cn
驻多哥使馆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