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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子女长期和父母同住,就有居住权吗?

苏州工会 2023-01-12

学法小课堂


法在你身边,第三季



情景介绍


小贾(无业 沉迷赌博)妈,我没钱了,给我来点钱!


妈:你可别乱花啊!


小贾:我知道了知道了知道了!


小贾:老头,给我拿点钱!


爸:有完没完!没钱!


小贾:快点,等我有钱还你。


爸:给给,都给你!


小贾:这不是有吗?再说了,这房子也值不少钱呢!


妈:儿子,我跟你说点事。这些年帮你还债、还信用卡,已经卖了一套房子了,就指着这房子养老!你还这么游手好闲,万一你再把这房子败光,我们怎么办哪!


爸:我和你妈商量了,下个月开始,你从这儿搬出去。


小贾:什么?让我搬出去?门儿都没有!你们生我养我,我在这房子也住了二十几年,我也有这个房子的居住权。


爸:就这么定了!



专家点评

  王雷,“八五”普法民法典讲师团成员,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案例中的小贾,对父母的房屋没有居住权。该房屋是小贾父母的共同财产,小贾父母当然有权决定如何使用和处分该房屋,其他人无权干涉。小贾虽然自出生就与父母共同生活,但并不因此当然享有案涉房屋的居住权,无权要求继续居住在父母所有的房屋中。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对他人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并且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才能设立。因此,居住权的设立需要满足法定的条件,并非小贾所理解的,只要是事实上长期共同居住,就当然享有居住权。


  如果父母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向成年子女提供物质帮助,子女强行“啃老”,父母有权拒绝。法律鼓励青年人用勤劳的汗水创造属于自己的美好生活,引导社会形成正确价值导向,促进社会养成良好家德家风,传递社会正能量。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如果您有劳动法律方面的咨询欢迎拨打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热线:65151919律师值班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下午5点


来源:中国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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