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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公示!这两位成都人的事迹拟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成都政法
2024-09-08

关于拟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为弘扬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经四川天府新区见义勇为审核认定小组会议集体评审,拟报四川天府新区管委会确认马龙海、赵次文2人的事迹为见义勇为行为,现予以公示。马龙海、赵次文2人见义勇为事迹马龙海,男,汉族,1988年12月生,户籍地: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赵次文,男,汉族,1972年6月生,户籍地: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2024年4月13日17时30分左右,马龙海、赵次文在天府新区华阳街道绿野路四段锦江生态带附近游玩时,发现一名小女孩在锦江水面拼命挣扎,河水较深、水流湍急。面对危急情况,马龙海、赵次文二人不顾自身安危,毫不犹豫纵身跳入河中施救,最终两人合力将小女孩托起,快速游向岸边。在赶来群众的支持下,成功将小女孩救上岸。因救援及时,小女孩仅有少许呛水,稍事休息后回到家人身边。公示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人员的见义勇为行为有异议的,请实名向四川天府新区见义勇为审核认定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28—68772100;电子邮箱:496460704@qq.com。四川天府新区见义勇为审核认定小组

2024年4月18日

4月13日17时许

华阳天保湾大桥附近锦江河段旁

8岁女童佳佳(化名)落水后

被两名热心群众救起的感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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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王钺发

校对丨杨钧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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