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仇子明,你算个“球”!

李万卿 特稿哥李万卿 2021-12-20

“你算个球!”一句脏话,一句不屑于人的脏话。

意思是,“你算个什么东西!”

现在,如果说,“仇子明,你算个球!”

我就不认为是爆粗口了,因为“球”是仇子明的自称,他就算个“球”。

仇子明这货,是大V,拥有250多万粉,名曰“辣笔小球”,大概是仇(qiú)与“球”同音吧?

这货最近一次“出名”,是公开侮辱英烈。

2月19日,5位戍边军人的英雄事迹公布后,辣笔小球的“球”嘴就开始胡喷了。他发帖说,祁发宝团长活下来,是因为他是“最大的官”,而牺牲的4位都是因为“营救”立功,“肯定有没救出来的,说明阵亡的不仅仅是4个人”。

由此,“辣笔小球”得出结论,“在印度看来,他们赢了,且代价更小。”

此言一出,网友们怒了。

什么“辣笔小球”,你算个球!

@共青团中央 公开怼:“只恨官微不能骂脏话......”


解放军报@钧正平 发布短评:英雄的身影历历在目,英雄的荣誉岂能诋毁,舆论有底线、法律有底线,任何抹黑英雄的行为都将受到人们的鄙弃,付出应有的代价。

紧接着,微博对其禁言一年。随后,对其账号及小号予以关闭。

很快,“@辣笔小球”被网友扒光了:他叫仇子明,1982年出生于南京,法学硕士,原《经济观察报》驻沪记者,网名辣笔小球、球夜行等。

看看仇子明的网名,都忍不住想吐他一脸:呸,你真算个“球”!

仇子明果然不是什么好鸟,且看他的“光辉经历”:

2010年5月,仇子明得到线索,浙江省遂昌县凯恩股份实际控制人王白浪在凯恩集团改制过程中,涉嫌侵吞国资、侵占国有土地、将上市公司资产洗钱至个人腰包。仇子明连续发表多篇文章,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当年7月23日,遂昌县警方对仇子明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

2010年12月,仇子明被指收受5万元贿赂,《经济观察报》的另一名官员则被指称收贿80万元。


2013年,新浪微博显示其33次违规,发布不实,诽谤他人、言语侮辱他人。 

2014年,仇子明和赵震约架济南,惊动济南公安。 

2018年,仇子明微博上辱骂他人,被判侵权。

今年2月19日,仇子明造谣、诋损卫国戎边的英雄事迹!

丑化英烈,张嘴胡喷、动不动就约架、吃人血馒头......说话恶毒,故作惊人之语......辣笔小球远比大家想象中更恶心、更恶劣。

这种人,对于生命有没有基本的敬畏,对于国家利益、族群荣誉有没有共同体意识,对于弱者有没有真切的悲悯心......

他只擅长各种乱喷,什么难听说什么,就是靠喷人喷出了名气。最后,竟然冒天下之大不韪,去“喷”戍边英雄。

戍边英雄,只能让历史铭记,让后人敬仰,让鲜花供养。不能被调侃、被戏谑,也不能被解构、被亵渎。

辣笔小球算个“球”,不仅没有起码的政治常识,更没有起码的人类的同情心悲悯心。

“辣笔小球”们,值得我们警惕!

近年来,类似“辣笔小球”的别有用心之人,时不时就会喷几句。 

2013年5月22日,微博大V“作业本”发博称:“由于邱少云趴在火堆里一动不动最终食客们拒绝为半面熟买单,他们纷纷表示还是赖宁的烤肉较好。”

此后,邱少云胞弟邱少华委托律师向被告发出了律师函,要求被告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2018年5月17日23时,网民蒋某栋在“新浪微博”发布侮辱英烈言论:“董存瑞活该炸死,黄继光活该被枪打死,因为这样是没有意义的......”

帖子一经发出,引发网民极大愤慨,造成不良影响,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今天,我们的岁月静好,就是因为英烈们的负重前行。

2014年,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以法律形式将每年的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

201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并且,明确了侵害英烈行为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为有效惩治歪曲历史事实、诋毁亵渎英雄烈士等各种行为提供了清晰的法律依据。

2月19日晚,“辣笔小球”仇子明被南京警方刑事拘留。

仇子明,你真算个“球”!

推荐阅读:
茅台的“酱香院士”,八成黄了!
贾平凹的女儿被群嘲!
—————————
李万卿,笔名李理,南阳人,现居郑州,新闻策划人,独立评论人,专栏作家,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有500万字作品问世。商务合作及转载公号文章请加微信LWQ666369。
请按下面二维码关注公众号,免费阅读所有文章:
万卿视点▲长按上方二维码加关注
: . Video Mini Program Like ,轻点两下取消赞 Wow ,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