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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文苑|律师办案是一门交流与沟通的艺术

2016-10-26 张成 大成辩护人







记得英国大律师欧文说过,律师办案本身就是一门艺术。

我非常认同这个说法和见解。我是这样理解的:律师办案是一门交流与沟通的艺术,是一门语言的艺术,也是一门思维的艺术。在办案过程中,交流、语言、思维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内在整体。优秀的艺术作品之所以能给人美感,是因为这个艺术作品中融入了艺术创作者的思想、智慧和劳动精华。律师办理案件,就像艺术家完成一件艺术品一样的认真细致,一样的用尽心思,这样在回首办案历程时,才更加有成就感、美感!

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首先要和当事人打交道,进行交流和沟通,再就是和法官、警察、检察官、书记员等多个不同角色的人进行交流沟通。我们能否和当事人进行有效的沟通,能否让他接受我的观点和主张,这都会不同程度的影响案件的进程和办案效果。这就需要我们具备足够的知识储备、扎实的业务基础、为当事人着想的敬业精神以及具有一定的沟通、交流表达能力和技巧。

我在2013年底,接收了一个案件,是代为当事人控告立案。先介绍一下案件的经过:在2013年11月份,山东的一家公司(考虑当事人的隐私保护,这个案件涉及的人物姓名、单位名称等,均不透漏真实名称)因需要兑换一张面额五百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为减少贴息支出,通过网络平台搜索,认识了江苏泰兴的黄某,黄某又联系了王某。王某对该公司委派前来负责兑换资金的杨某讲,自己在江苏有若干实业支撑,经济实力雄厚,人脉关系资源丰富,贴息可以做的更低更节省。

杨某信以为真,于次日将承兑汇票交付黄某,再让王某贴息兑换。王某承诺会将贴现款立即转入杨某指定账户。但王某在银行将扣除贴息后的四百八十余万元现金转入账户后,立即将该部分资金转入自己的账户,或迅速转移,或偿还债务等,待杨某紧盯王某,要求将兑换资金交还自己时,王某竟然关机躲起来了。

王某隐匿后,山东公司的杨某惶惶然不知所措,自己去公安机关报案,答复是票据委托贴现民事纠纷,不归他们管辖。去问法院,答复是“你没有证据我也不能给立案管辖,或者你再去找公安机关。”在万般无奈下,感到受骗的杨某通过朋友联系到我,请求我的帮助。

涉案山东公司的委托人杨某,在第一时间联系我时,焦急万分,因为其被骗去了近五百万元,心情完全可以理解。我首先是安慰他,让他冷静把事情经过讲清楚明白。只有把事情完整的陈述给律师,律师才可以作出更加精准的专业判断。因为电话沟通不利于完整表达,杨某又在江苏泰兴不能离开,于是,我决定当晚从北京赶往江苏。待我深夜见到杨某时,杨某彻底被我的精神折服了!

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这正是当事人所期待的,当你真正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去对待他的问题时,再坚强的当事人也会为此感动!

在耐心听杨某讲清楚整个过程后,我连夜起草法律文书,清晨去寻找打印店,把已经誊写好的材料打印、装订成册,争取第二天早上上班前就赶到公安局,见到负责案件的人员,陈述我们的要求。

此后,我反复多次从北京至山东,再到江苏。有时,为了赶路,没有合适的火车可乘,只好自己驾驶车辆,高速公路上连夜奔袭四五百公里,甚至在一次雨夜赶路,在高速公路休息区休息时,劳累加上着凉导致腰椎间盘突出病发。

在每一个发生变化的环节,比如确定去哪个部门,或者遇到不同意见的人,或者吃闭门羹时,等等,我都会将我都专业化分析认真的全面的解释给当事人,让当事人深刻感受到我的专业分析是到位的,更是为了他的切身利益的。

总之

为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我将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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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成,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部副主任,大成刑辩学院执行院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士,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自2002年起开始在北京执业,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工作,办理刑事案件百余件,包括一些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注重在侦查、预审阶段律师辩护工作,多起案件当事人被取保,或被撤案,善于辩护法庭方案设计,注重证据收集,办案水平受到当事人认同。





大成辩护人大器天成    刑辩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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