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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爷大妈篮球场跳舞引发冲突,如今篮球场被封,你怎么看?

2017-06-03 有思想的年轻人

新华社记者蔡拥军

一段广场舞大爷大妈与篮球小伙儿争篮球场的视频火了,抢了不少社交媒体的头条。其实,他们谁是谁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改变场地稀缺,别让广场舞大爷大妈和篮球小伙儿再为争场地而抢了头条。

从网上热传的多个视频可以看出,双方为了一块场地争了不止一次,吵着吵着最后升级成动手。健身不是置气,如果场地没问题,双方何至于争个不休进而动手?这样一个头条,想来对大爷大妈、小伙儿来说都是不愉悦的体验,身体、心理受到双重折磨,有违健身的初衷。

健身是为了拥有健康的体魄,当温饱不再成为问题,健康的需求就会井喷。马拉松遍地开花,广场舞跳遍全国,计步软件风靡社交媒体,篮球小伙儿场地挥汗,都只是选择方式的不同,相同的是全民健身已经不只是政府的倡导,而是成了全社会的共识。

广场舞大爷大妈与篮球小伙儿应该都不乐于以这种方式抢头条,这个表象的背后,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后健康需求的井喷,以及落后的健身场地建设与需求之间的极大落差。

事实上,在全国许多地方,尤其是一些城市的繁华地带,健身场地都已成为稀缺资源。这其中,既有新建体育设施的滞后,也有原有体育设施改变用途,新建设施地处偏远的问题,历史欠债已积累到了相当的程度。

解决这些问题,地方政府必须有所作为,不作为不仅是失职,而且涉嫌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二章第十二条早有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公民参加社会体育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支持、扶助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第六章第四十四条还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对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将城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统一安排。城市在规划企业、学校、街道和居住区时,应当将体育设施纳入建设规划。乡、民族乡、镇应当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建设和完善体育设施。”第四十五条还规定:“按照城市规划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行择地新建偿还。”

近年来,党和政府对全民健身和群众日益高涨的健身需求非常重视,已经出台了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把现有法律、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理解透,执行好,健身场地就有望一步步变成非稀缺资源,健身人群如能各得其乐,哪有兴趣抢这不光彩的头条?(完)

事件回溯

大爷大妈,我想打篮球!

澎湃新闻记者蒋逸轩 综合报道

对于一个爱好篮球的人来说,在实现梦想的道路上难免会碰到以下场景:

当你想和大爷大妈说:这里是篮球场!

对方回应:“苍茫的天涯是我滴爱”

就在网友和段子手们各种调侃的同时,矛盾真的爆发了。

6月1日上午,一段视频在网上热传:洛阳王城公园篮球场,打篮球的年轻人和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因为场地问题产生矛盾,甚至出现了肢体冲突。

目前,当地警方已经介入此事,该篮球场已被封闭。

随后,@平安洛阳-金谷派出所已做出情况通报:民警在调查结束后对案件依法进行调解,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  

“我们输了,正义站在老年人一方”

从洛阳当地媒体提供的视频中可以看到,在一片室外篮球场,一群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将一名赤膊上身的年轻人围住。

随着双方情绪越来越激动,这场冲突也从一开始的言语相向演化为大打出手。

这场肢体冲突中,至少有5名以上的大爷大妈选择出手,并将一名赤膊的年轻人推到墙角挥拳相向。

其中一名红衣老大爷更是向年轻人数次挥拳,年轻人随后也试图反击。

一名经常在此打球的网友也解释了冲突的起因:“王城公园篮球场,也是洛阳市区为数不多的球场之一。每到下午19点钟,也是上班族刚下班,正是打球时间,可跳广场舞的大妈们每天按时按点都来球场占场。”

而大河报洛阳新闻的微博还公布了一条事发之前的视频,双方对球场使用的问题,也有过一次协商。几位年轻人试图通过沟通,跟大爷大妈们商量共用这块场地。

“要不我们一边一半。”有年轻人提出了这样的请求,可规模过百的广场舞团队并没有同意,最后这次沟通不了了之。

据悉,事件曝出后,很多洛阳的篮球爱好者自发性的到事发的王城公园篮球场,可是跳广场舞的大叔大妈也更多了。

网友@兄弟篮球008写道:“好吧,我们输了,正义站在老年人的一方。”

那么到底是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们倚老卖老,还是打篮球的年轻人太过于较真?

观点一

有观点认为,该支持老人。@大嘴韩乔生发微博称,公共场地任何人都能使用,而且中华民族有尊老爱幼的美德。

观点二

但是更多的网友并不买账。

“在篮球场上跳广场舞还有理了?”“老人锻炼无可厚非,但是也不能以老卖老,跳广场舞去广场,在篮球场跳不合适,年轻人也要锻炼”;“想起阿米尔·汗在节目里说的,尊重老年人应该尊重他的行为,而不是他的年龄。”

此外,还有网友指出,根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不得将设施的主体部分用于非体育活动,而广场舞并非国家体委认可的体育项目。

广场舞场地缺失问题再次凸显

从这起冲突中,之前多次被媒体提及的“广场舞空间”问题,再一次被凸显。

随着中国老龄化不断加速,广场舞也渐渐上升为国家相关部委的议题——2015年9月,体育总局联合文化部等多个部委联合印发通知,表示要合力引导广场舞发展。

而早在当年3月,体育总局在2015年全国广场健身操舞活动发布会上,就表示会在全国推出12套广场健身操舞优秀作品,进行推广和培训。

可随着广场舞的不断发展,广场舞所引发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导致这些问题的核心,最重要的当数广场舞场地的缺失。

老年人群需要有社会公共空间去寻找自己的休闲方式,而现阶段公共资源投放不均却无法满足他们的需求。

由于“被妖魔化”的广场舞存在扰民的倾向,多次遭到举报,而各地也为广场舞立下了准则,包括限时和地方等。

2015年2月,陕西西安实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把广场舞扰民时间定义为晚9时至次日早7时;四川南充的《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则明确禁止在城市绿地中跳广场舞。 

不过,《人民日报》就曾在今年3月刊文表示,广场舞不应该被“污名化”,立规矩的同时也需要给予空间。

而《光明日报》更是直言,广场舞的冲突其实是公共资源投放不均所导致,凸显了现阶段全民健身存在的短板。

“我们也是没办法,谁不想去公园跳?公园的环境、空气都比这里强多了。可有多少个公园呢?我们都是七八十岁的人了,不可能每天跑那么远去找公园啊。”

从一位经常跳广场舞的老年人话中,我们能读出无奈。

但就此事而言,无奈并不是无理占用篮球场的理由,也不是动手打人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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