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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的孩子也是孩子

2017-03-26 深小北 小北情感说




一位读者在后台留言:小北你好,我离婚八年了,当初是我经不住婚姻的平淡与网上一女子发生了关系,没想女子不是好惹的主,闹到家里和单位,逼迫我离了婚。前妻是个好性格的女人,我们之间连争吵都很少。我和她育有一子,14岁了。再婚后,第二任老婆又给我生了个儿子。也许是她骨子里认为母凭子贵,有了孩子后家里只有她说话的份,这都没关系,错已酿成,我也只有受着,唯一让我痛苦的是她不准我和前妻的孩子有任何联系,孩子有事来找我,她在家里摔东摔西,骂骂咧咧,平时要给孩子钱什么的也得偷偷的,前妻和孩子没有做错什么,错的是我,但受伤的却是她们,我亏欠她们太多,我该如何解决这样的问题?


看完这封长长的来信,心里真是五味杂陈。


我们暂且称这位读者为A。从信中可以看出这是一位软弱,不善处理问题的男人。因为经不住寂寞上网偷腥,又因为驾驭不了被偷者,直接让人把家给解体了,重新建立新的家庭。对现任有诸多不满却不敢吭声。这样的软柿子仿佛生来就是被人捏的,反正捏了也白捏。二任当然要可劲的捏了。在这里重要的不是声讨这位“软蛋”而是酌情给予他一些建议,毕竟孩子是无辜的,摊上这样一位老爸也是投胎没投好。




个人认为,没有任何人能够以任何名义剥夺一个男人或者一个女人对其子女的爱,无论头婚,二婚,三婚,四婚。如果再婚对象有这样的要求,不妨让TA哪儿来的回哪去。


日子如果可以过下去,谁也不想离婚。谁也不是受虐狂,谁也不想将平静的生活打翻重新来过,哪怕是具空壳呢?也好过没有。就读者A而言,他的初衷也只是寻求刺激不是想离婚,只是对手太厉害,结果由不得他。


无论因为什么原因导致婚姻解体,错都在大人,孩子是无辜的。大人的过错不能够让孩子去背负,若已经无法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至少应该保留对孩子完整的爱。


《孟子.梁惠王上》中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什么意思呢?百度词条如此解释:在赡养孝敬自己的长辈时不应忘记其他与自己没有亲缘关系的老人;在抚养教育自己的小孩时不应忘记其他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小孩。




孔子也说过:“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古人如是教育我们,今天不扯这么深远,就说一点:“爱屋及乌”爱人的朋友我们都会善待何况是爱人的孩子呢?就像信中的女主,她的出现已经让孩子失去了完整的家,怎忍心剥夺孩子的父爱?这种女人就是“最毒妇人心”的指向,留着干嘛?


一个没有爱心,没有善心的人不配得到爱。


其实这样的问题生活中有很多,男人会遇到,女人也一样。在这个问题上,是绝不可妥协商量的。你爱我,想和我结婚就爱我原来的孩子,你爱我的孩子我就会爱你,你不爱我的孩子,我绝不会爱你。就是这么简单。配偶不好可以换,但孩子不能,他只要出生了,父母就是他终身的监护人。即使二婚有了孩子,对方也应该尽量平衡两个孩子的感情天平,尽量做到别让原来的孩子感受到冷落,因为新的结合已经亏欠他。即使第二段婚姻与前一段婚姻毫无关系,出于人道主义,二婚对象也该对前任的孩子多一点爱和关怀。




有人会说:“你讲得轻巧,现实生活比你想得复杂得多。”关于这个问题,你想它复杂它就复杂,你想它简单,它就简单。诚然,二婚后,常常面对的不只是孩子,而是孩子背后的男人或女人。最常见的是:“前妻唆使孩子来问老爸要钱,一点小事就唆使孩子来要钱,这是二婚女主最不能接受最厌烦的一点。”若用复杂的眼光去看待这个问题就会想到其前妻多么的居心叵测,多么的贪心不足,多么的令人厌恶,因为她,自己的生活备受压力,自己的孩子各类预算无尽压缩,越想越气,越想越恨,这种憎恨不可避免的波及到孩子身上,来了要么爱答不理,要么干脆不让进门,两家都不好过。


若用简单的眼光去处理这个问题就是:“她一个人带着孩子也不容易,人都已经跟我了,她想多要点钱就给她好了,毕竟她也是花在孩子身上。”别以为这样会成为无底洞,男人不是傻子,若你不阻拦,他无力支付时自己会想办法去处理这种问题。他不会让你们的孩子没吃没喝,却让前妻的孩子挥霍无度。同样的你也无权让自己的孩子什么都有,前一个孩子却遭受情感和经济上的双重窘迫,这不公平,也不人道。


我觉得一个人首先要有善心。婚姻破裂,最受伤,最无辜的无疑是孩子,应该对其抱有一颗悲怜的心。




有些人会嫉妒另一半对前妻(前夫)的孩子太好,这种嫉妒源自于将男人(女人)对孩子的爱折射到孩子背后的(男人)女人身上,这很愚蠢。第一,你现在叫老公或老婆的人在你和TA还没有任何干系的时候TA就是孩子的爸爸,是本来就属于他的爱。第二,男人(女人)若还爱着前任,还有你什么事儿?


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对于来信的读者我只想说:“爱孩子,是你的权利,无论你单身或再婚。无力爱孩子是你太懦弱无能,也是你需要立刻拿出姿态解决的问题。一个连自己权益都无法保障和履行的人不配为人。”


离婚,首先要想好的是:“有能力妥善安抚好孩子的情绪,情感和心理,并得到理解。”


再婚,首先要确定的是:“对方能够接受自己一如既往的爱孩子,并且能够同自己一起爱孩子。”


解决好这两个问题,离婚也好,结婚也罢,你有追求幸福的权利!


前妻(前夫)的孩子也是孩子,如果不能做到爱,请做到宽仁以待。


你已经拥有了孩子他爹,就别再剥夺孩子最后的父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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