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抱怨“没法用”、高中吐槽“没有用”,民进中央为推动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落地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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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将其作为高考录取的参考,是推进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但在现实中,综合素质评价在为高考录取提供参考,以及在基础教育领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方面,并没有完全发挥出预想中的作用,高校抱怨其“没法用”、高中吐槽其“没有用”。
本次全国政协大会,民进中央提交了《关于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机制的提案》。日前,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委员、天津市教委副主任孙惠玲就此问题接受了央广网记者的采访,她表示,这是育人方式的转变,需要高中、高校共同推进。
日前,孙惠玲委员就《关于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机制的提案》接受记者采访。
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使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有助于克服“唯分数”评价难题
据了解,“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实际使用中并未得到高校和高中的完全认可。在高考录取中,高校仍然主要把高中学校排名、学生成绩排名和学生参与公信力较高的全国性比赛的名次作为录取的参考。
据孙惠玲介绍,这一现象主要是因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机制不完善。当前综合素质评价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导,高中学校具体实施,大学的实质性参与不足。她认为在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中试点推进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有助于解决评价指挥棒问题,有助于克服“唯分数”评价难题。
试点省市总体评价平稳 未来有八省份将使用该招生机制
孙惠玲介绍说,教育部要求普通高中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记录要客观真实。高校在招生中参考使用。目前“两依据一参考”招生制度(即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评价)在上海和浙江已完成试点,总体评价平稳。天津、北京、山东、海南四省市是二批试点,未来将有八省份也会陆续公布自己的高考改革方案,作为第三批试点。总的来讲,“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制度是确定下来了。
高校应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民进中央建议,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中,应该让高校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加快高校录取方式改革,可选择一部分具有代表性的高校进行试点。要打消高校的顾虑,控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高校招生录取“硬挂钩”后可能带给高校的风险,教育行政部门应对高校作出的录取结果充分信任。
同时,以省为主,制定统一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加强文化建设,创设良好的制度环境,提升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公信力,也是民进中央提出的重点建议。
来源:央广网,作者:张琼文,本文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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