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范标杆】合阳检察院一个集体三名个人受表彰
近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对2019年度全市检察机关调研、检委会、检察建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合阳检察院被表彰为2019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检委会工作先进集体,刘振评、王敏青、黄蕊三名干警分别被表彰为2019年度全市检察机关调研工作、检察建议工作、检委会工作先进个人。
2019年以来,合阳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检委会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认真执行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严格规范检察委员会的议案程序,严把案件程序、实体审查关,制定、完善了检委会工作制度,坚持每周四组织检委会学习,先后组织学习20余次,共召开检委会24次,讨论案件38件,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的职能作用,议事水平、议案质量显著提高,被表彰为2019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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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振评同志,主要从事党建工作和检察调研撰写工作。该同志能立足平凡岗位,勤奋学习,兢兢业业,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检察业务的研究撰写工作,大力弘扬时代主旋律,及时通过调研反映合阳检察院发展新思路、工作新突破、司法新举措和检察新风尚。
先后在《中国报道》《党政周刊》《政法天地》《渭南日报》《西部法制报》《各界网》和“今日头条”等报刊媒体发表合阳检察宣传稿件数百篇,2020年在《中国报道》第九期检察写作期刊发表了主题为“陕西合阳检察铁军助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文章。相继被县委评为优秀党员、优秀通讯员和优秀新闻工作者,被表彰为2019年度全市检察机关调研工作先进个人。
02
王敏青同志,现任合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办案组长。该同志能立足本职工作,不断努力,注重公正执法与办案效果、人权保护与办案程序的密切结合,在基层工作实绩突出,受到法律同仁们的好评和领导的肯定,曾被市院评为2014年度“优秀公诉人”、2016年“优秀办案能手”,2015年-2017年连续三年考核优秀并荣记三等功,2020年被渭南市院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今年以来该同志所承办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案件均在期限内办结,起诉案件已开庭的均已收到法院有罪判决,无改变定性案件、无错捕漏捕现象,所办案件运用法律准确、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在办案中结合案件情况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7份,均已收到建议部门的回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被表彰为2019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先进个人。
03
黄蕊同志,主要负责案件受理、律师接待、检委会、流程监控、法律政策研究、案件信息公开等工作。该同志勤于学习、乐于奉献,能严格遵守检察委员会的议案程序,对办案检察官提交案件相关材料均能按照检委会工作的相关要求,严格对照网上办案系统进行程序和实体两方面进行审查,出色的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被表彰为2019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检委会工作先进个人。
合阳检察院全体检察干警将以受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牢记使命,认真履职尽责,不断提升工作业绩,为合阳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 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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