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检动态】二十多年揪心事 检察监督迎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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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合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一起民事检察监督案审查后支持抗诉,现已向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至此,一起困扰申请人刘某二十多年的揪心事,迎来新时代公平正义的明媚阳光。
这是一起因房产证抵押引起的基金会借款纠纷案件。事情回到二十年前,1997年7月7日,借款人严某未经申请人刘某同意私自用刘某房产证在合阳县乡镇企业合作基金会抵押借款八万元。借款期间,严某以申请人刘某的名义给基金会提供了刘某同意用其房产证抵押借款的证明,并在借款合同抵押人栏代刘某签名同意。由于借款人严某未按期偿还借款,2000年12月23日基金会起诉后,一审法院判决申请人刘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判决后,案件至今没有执行到位。2020年5月25日,合阳县乡镇企业合作基金会重新申请原审法院强制执行,借款人严某不知去向。2020年6月,原审法院依法冻结了申请人刘某的银行帐户。申请人立即向法院申请再审,但法院认为申请理由不成立,不予再审。面对无奈的判决及冻结的个人银行帐户,2020年7月6日,申请人刘某向检察机关申请检察监督。
检察机关受理审查后,为了保证监督的质效,扎实落实最高检“精准监督”的要求,案件经过检察官联席会讨论后,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提请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抗诉,依法维护司法公正。
这起案件的提请抗诉,开启了合阳县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监督案件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先河,这是院党组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彻底改变“重刑轻民”的思想,落实“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补短板,强弱项,以实际行动做强民事检察监督的有力举措和实践探索,对更好做强民事检察监督有实践引领和创新效果。
供稿:席小鹏、黄菲
—— 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制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