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苏小和:到底什么是自由?

2016-08-09 卖思想A

作者:苏小和

来源:作者博客


自由是人类的理性,不可以下定义的词语。类似的词语,比如像真理啊,美啊,人类的理性是不可以给它下定义的。今天我们使用的自由是一个现代词语,是一个现代的普适价值的词语。自由这个词是日本人比照英语翻译过来的。不是中国人翻译过来的。但是中国人的文献里面也有自由这个词,比如后汉书。严复曾将自由翻译为自繇。所以呢,关于自由不能用人类的理性的界定。存在太多学术文献对自由的辨析。


约翰·密尔的《论自由》,严复翻译为“群己权界论”。但是思考的是人对自由的关系,人怎么行使自由,人怎么使用自由,并不是自由的终极定义。康德有自由的定义,自由就是自律,自己能管住自己。哈耶克有个词是比较靠近自由的,自发秩序,是非常靠近自由终极概念的词语。但它也不是自由本身的定义,还是人类使用自由的方法。柏林提出两种自由的概念: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还是指不同的人不同的群体对自由的使用方法,仍然没有指出自由的终极概念。因而,自由不可以定义,任何一个思想家不能对它定义。


雷蒙·阿隆有一本小册子叫《论自由》,他想把所有的自由,把关于自由的思考都放进来。他罗列了托克维尔的自由,西方人的自由,东方人的自由,马克思的自由。所有关于自由的理念、分析和判断都放进来。不管是独裁者还是民主宪政的推崇者,还是保守主义,每个人都在谈自由。


托克维尔讲专制者本人也不否认自由是美好的,只不过唯独他自己才配享有自由。对此大家并无歧意,分歧在于对人的尊重程度。马克思的自由观是很洋气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托克维尔是贵族出身,马克思也还不错,雷蒙·阿隆发现可以把这两个人放一起重新阐释,两者架起桥梁来思考关于自由的问题。在阿隆看,马克思对古典主义的批判并没有否认自由,事实上在人的终极的自由上跟哈耶克和托克维尔没什么区别。阿隆在书的结尾处说,自由的意义是本身绝对的权利走向灭亡,如果没有每个人自己做主和自主行事的环境,自由是不可能的。事实上还是对每个个体的尊重。


下面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是我要讲的重点,即中国的知识分子是怎么理解自由的。


很多中国知识分子走向了另外一个路径:中国从古到今没有自由观念。从历史到现在很少享有自由,个人也不争自由,制度也不给自由,导致了巨大的争论。


有人并不服气,觉得中国的古典文献里面是有自由的,中国传统思想里有自由的。在中国的古籍里去找这个词,有没有自由这个词,有没有关于自由的阐释。我们叫他们是自由的索引派。


孔子说,为人由己,而由人乎哉?君子和而不同。也是一种自由理念,显示出中国古代人对自由的深刻理解。《大学》里面也有这样的话: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人生的程序,清楚地表明中国人早就理解了社会结构的形成,是个体的建设开始的,一直到平天下。余英时说,承认个体先于群体实际上已经包括了社会自由的意义在里面。


上面举的例子讲社会自由,作为价值观的自由,社会秩序的自由,还有精神层面的自由,文人式的自由。对中国古典文学熟悉的人可能听过,杜甫说“送客逢春可自由”,王安石有“此瓦不自由”的诗句,悲叹自己人性不自由。柳宗元“春风无限萧湘意,欲采苹花不自由”。宋代的道潜:风蒲猎猎弄轻柔,欲立蜻蜓不自由。很多知识分子就把自由这个词找到了。孔子有一句话,七十随心所欲不逾矩。有人认为这也是个人心灵自由的表述,而且这里有个人自由与社会自由的界限,所以有人认为儒家思想里面是有自由的。可见,我说的这些文献看,好像中国人是有自由的。


但是,余英时并不赞同中国人从古到今就理解了自由,更不赞同中国人过去所提倡的自由这个名词与现代普适意义上的自由有一种完全意义上的同构,余英时先生认为这不是一个可以同构的事情。如果按照阿隆论自由来说,中国人在精神方面的自由走得很远,但是在社会自由方面发展很少。中国式的精神领域的自由是散乱的自由,一盘散沙的自由。这种自由既不是人民自己争取来的人权,也不是统治者赐予的特权,而是松弛的社会组织与不完善的统治技术中所遗留下的一点点精神的空隙。所以余英时说,尽管它随时随地都存在着某种听上去看上去的自由,然而随时随地都也都有丧失的可能。最根本的原因是它不是建立在制度化的、合法的基础上的散漫的自由。


事实上,年纪大一点的中国人想不起我刚才说的诗歌,孔子说的什么话,而是毛泽东的一篇文章叫《反对自由主义》,这篇文章我想大家都很熟悉,我们上中学的时候是背过的。我们可以回顾一下这篇文章,毛列举了自由主义的十一种表现,自由主义的严重危害性,说它是革命集体组织中的一种腐蚀剂,后果是使团结涣散,关系松懈,意见分歧。文章还指出自由主义的来源,它的来源在于小资产阶级的自私自利。还说这种所谓的自由主义,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革命利益放在第二位。号召全体党员,革命同志起来反对自由主义。这篇文章后来成为延安整风运动和党内学习的重要文献,是党员党性修养的左右铭,成为大多数中国人理解自由的标准答案。


毛泽东的这篇文章针对的对象主要是精神领域的散漫的自由,而不是社会的自由,基于个体的自由权利的基本思考,也就是说它不是对自由本身的关系的思考,而是一种管理的手段,维稳的手段。这篇文章对历史构成重大影响,以反对自由主义的名义剥夺每个人的自由权利,暴力和强权,否定一切的单个思维或个体思维,成为所有反对自由的一种逻辑。真正的自由主义倡导的沟通、多元、宽容,人的个体价值,在毛的文章里可有可无的东西,甚至是不能存在的东西,所以中国人对于自由的理解降低到了最低的层面。赶不上孔子的自由、柳宗元、杜甫的自由,我们连文人的精神自由都没有了,降低到了泛政治的层面。


上面是对自由的辨析,中国人对自由的行为的表现。我要举的例子是文革时代的造反派的行为。北京师大附中学生对卞仲云校长进行殴打,一群孩子没有经过任何程序,就对自己的校长进行关押,用带铁钉的棍子殴打,导致校长晕倒,学生还不罢休,用冷水泼在她身上,骂她装死。年轻一点的人可能不太了解文革惊悚的事实,不太了解自由理念的人曾经认为文革时代是中国少有的自由的时代,这显然是一种谬误,一方面学生拥有散漫的自由,一盘散沙的自由,胡作非为的自由,随意剥夺他人的权利。但是显然他们的自由是以伤害他人为目标的。这样的自由背离了人的价值这样一个基本前提。用罗素的话讲,自由就是不剥夺他人的自由,显然这样的自由是我们完全不能接受的。


这些对自由主义的辨析,让人特别伤心,当生命消失的时候,我们很难过却无能为力。对自由的理解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这也是我今天为什么选这个话题的原因,有时我们对自由的理解并不像我们想像的那么简单,当我们说出什么是自由的时候,可能对自由的理解是碎片,可能一说就错。


生活中也是这样,有人听见自由这个词就火冒三丈,哪有什么自由?有的人把自由这个词挂得很高,高举自由的幌子,胡作非为。还有人把自由当作无耻的自私自利。还有人借用自由的价值,把国家的法治置于脑后。人们总是站在几个极端的地方讲自由,要自由。还有人自己渴望自由,不让别人得自由。罗兰夫人曾经感叹: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


说到这儿,是不是自由这个名词,我们大陆的中国人梦寐以求的生活方式,或价值观,有一种绝望的心理呢?我们中国人就不配得到自由了呢?我想应该还有别的自由主义的思想资源可以寻找。去过美国的人都知道,纽约岛上有一个高举火炬的自由女神,大多数人说到美国的自由,就想到这个自由女神,事实上那是法国人送给美国人用来庆祝独立一百年的礼物。但是美国的共和党和民主党,特别是共和党,保守主义的人而言,他们的自由在费城。费城有一口古老的铜做的钟,是1751年美国人自己铸造的,比1776年独立要早25年。它才是美国人奔向自由的进程中里程碑式的标志。


费城有个神学博士,他叫彼得·里尔巴克,他有一本书叫《自由钟与美国精神》,国内有中译本,2010年江西人民出版社。这本书讲什么叫自由钟,什么是美国的自由精神,系统介绍了美国的自由主义。美国人为什么用钟来象征自由呢?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它有这么几个属性。第一个创意来自圣经,旧约里的利未记25章10节:在遍地给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第二个意思是它是一口钟,表明自由是一种声音,是一种观念。它不是一种可以触摸的物理性的存在。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介绍,自由是一种声音。美国为什么要在全世界强调他们的人权,他们的价值观,他们认为人类社会都应该听到这种声音。自由钟是一种声音,美国的价值观也是一种声音,它们之间是一种同构的关系。


如果理解了自由是一种声音这种表述,人类自由的历史就是沿着这种声音展开的。几百年后我们再回头看,物质的钟已经破败,铸自由钟的铜已经生锈了,但是自由的钟声从来没有销声匿迹,相反人们对自由的追求与日俱增,我们中国人今天也开始追求自由了。现在追求自由的人很多,中国人已经被自由唤醒,即便是朝鲜人也希望逃到自由的世界,逃到韩国去。我相信他们是听到了自由的声音,声音变得非常重要,它是钟声,中国也有一个词叫黄钟大吕。因而听到钟声,我们也可以想到,自由是一种抽象的概念,不是可以触摸的事实。小布什曾有一段讲话,说这个世界上无论在什么地方,只要有人在呼唤自由,在追求自由,美国的钟声就和你站在一起。有人不懂为什么美国非要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给别人,他认为每个人都是人,既然美国人可以享有自由,其他人也都可以。他是这样的逻辑。


所以从一开始的严复,到美国的自由女神,自由钟。尤其是自由钟,我个人倾向认为要理解自由是一种声音,把它和圣经联系起来。这是我个人的趣味,不代表大家的趣味,大家可以听一听看我讲的有没有道理。


把自由和圣经联系起来不是我的创意,而是一部非常厚重的思想史。创世纪里有几话:“花园中任何一棵树你可以自由地吃,但是关于善与恶的知识之树不能吃,当你吃了,你将毫无疑问地死去。”这句话的意思是,上帝赋予了人们自由吃东西的权利,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上帝不会干涉你,但是有边界,关于善与恶的知识之树的果子不能吃,因为你吃了之后会死去。前者意味着你自由,后者意味着你不自由。上帝说的话是很微妙的,而且很深奥,前面讲你可以自由地吃,后面的话讲你不可以吃。自由在这里形成了冲突和悖论。为什么人类一说自由就错呢,因为人类的语言总是单向度的,说不出来所有事实。


我是这么理解的:一是上帝的绝对命令,二是自由是上帝说出来,而不是人类建设出来的,第三是人类的自由是来自上帝的先验的启示。在人类不存在的时候,上帝就已经把自由给我们了。你去看美国的独立宣言:上帝之下,人人平等。必须有前面一句话,如果没有上帝之下,人人平等就无法成为一种真正的秩序。


我理解的第四个意思是,我们不要老是去思考到底什么是自由,当我们在讲自由的时候实际上是在讲一道选择的命题,我们思考的是怎么自由地选择。


第五点,人的自由是一组约束的条件,或者制约的条件,人并不是万能的人,人是有条件的,人是要受到条件的制约的。自由是一种制约的条件。


第六点,人的自由选择秩序是人的自由意志。人受之于沉重的肉身,不能自由地选择,不能理解自由,但人有自由的意志,就是你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说。它言论自由的渊源。人的内心深处可以自由地梦想,自由地言说。语言不自由,人就真的失去了自由。


第七个意思,人的自由包含了人对自由选择后果的承担。比如,不能杀人。这是最古老的法律,人可以杀死一条狗,一只猫,但人不能杀人,这是最简单的道理。但是生活中杀人的事经常有。别说一个杀人犯杀了一个人,人类历史上的战争就死了很多很多人。所以这里有一个重大的问题,人的自由包含了人对选择后果的承担,也就是说不杀人有不杀人的代价,杀人有杀人的代价。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还有一个词叫报应。


第九个,人性是靠不住的。上帝说你对善与恶的知识之树的果子不要吃的时候,人因为拥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他毅然决然地选择吃,而不是不吃。人所拥有的理性的能力通常都会把人类导向错误的状态。我把这种错误状态定义为人性的不可靠,或是人性对自由意志的滥用。上帝给人自由意志,但人不会用。所以,人走向了永远的死亡。按照圣经的解释,人为什么会死呢?那是因为我们滥用了自由。


我发现一个真相,什么叫自由?我认为自由是上帝的事情。人类只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严格的表述是:自由是上帝之事,人从一开始就被限定在自由选择的范围之中。换句话说,人并没有能力思考和建设自由的命题,人只能在比终极的自由秩序低一个维度的自由选择的命题上彰显人的理性能力。自由选择是一个很好的词。佛里德曼有本书叫《自由选择》,因为不是很深奥,美国人把它拍成电视片,当时万人空巷,很多人看。是经济学的入门的电视片,非常好。


问题推到最后,人并不能真正理解自由,不可能真正掌握自由,不可能真正定义自由。最后有一个案例,每个人都有的,那就是死亡问题。一个再聪明的人,一个再有理性的人,一个再追求自由的人,在死亡面前一定是手下败降,人不可能说“活着还是死去”?这是莎士比亚的问题,这是个无解的问题,哪有人不死呢?为什么莎士比亚要这么说,为什么哈姆雷特要这样说,因为这个问题他想不通,只能找上帝问。为什么莎士比亚要写这样的句子。事实上他是把这个问题交给了上帝,人的生存和死亡的问题并不是一个人自身能解决的问题,所以它才是一个问题。如果人自身能解决这个问题就不是问题。人最大的不自由就是生存和死亡问题上的不可选择。连自由选择的意志都没有,何况什么是自由呢?死亡问题是终极的答案,是不可以超越的。生存和死亡的决定权在上帝的意志里。当一个人抒情地追问生存和死亡的时候,你如果没有一个莎士比亚式的圣经的维度,没有一个哈姆雷特信仰的维度,这就是一个僭越的问题。


当代一些学者对自由的思考。当我们说自由的时候是说自由的选择。一旦我们提出自由选择这个关键的经济学的名词,我们就在做两个选择:一个是拥有,一个放弃


北大的汪丁丁老师,他把人的自由选择解释为两次过程。第一次过程是选择放弃哪些自由,以便实现另外一些自由。这是一个相当智慧的描述。回到圣经的状态,人类要学会放弃那棵拥有分辨善恶的知识之树,为了得到更加重要的永恒的生命。放弃就是一种智慧,中国也有这样的智慧,叫舍得。你不要什么都想要拥有,人不过是一个人,是有限的。要学会放弃,放弃的目的是为了得到更重要的自由。放弃在这里成为一个方法论。


所以汪丁丁老师讲实现是一个人选择放弃之后的边际效应的递增,这个话非常有道理。人显然具有直面所有自由的机会,但却只能放弃其中的一部分自由,无论这些自由看起来多么美好,人都没有办法全部拥有。汪老师关于自由选择的第二次选择机会,人有能力判断应该以哪种特定的方式可以实现全体自由意志的等度自由,这是一个理性范围的经济学路径的解释框架。


假定每个人都有自由意志,假定每个人的自由意志已经开始进行了第一次选择,放弃了一部分触手可及的自由,是为了实现更加重要和更加终极的自由。但是由于理性的有限性,由于人不过是人,人们很快就发现了一个冲突,一个无所不在的冲突。这个冲突就是:更加重要更加终极的自由,通常比触手可及的自由更加遥远,更加不贴近现实。这就意味着人们根据理性的判断,更加愿意倾其所有,抓住那些触手可及的自由。这其实用一个词可以总结:人在自由的问题上天然的短视,只看到眼前的,看不到以后的,看到以后的,看不到永恒的。说到永恒,凯恩斯说过,长久来看人都会死去的。他的意思是说,既然人都会死去,你想那么久干吗?这是他和哈耶克辩证的最要命的地方。哈耶克的所有言说是基于长期的思考,甚至是基于人类命运的永恒的思考,而凯恩斯是基于当下问题的解决方案的思考。所以说,哈耶克是忠诚于自由的,凯恩斯有的时候是可以放弃自由的。说到放弃自由,有很多故事。罗素这个人呢,在苏联的社会主义经济非常豪迈的时候,曾跟胡适有过一个谈话。胡适当时很郁闷就跑去问罗素,罗先生,怎么办呢?胡适是一个自由主义者,苏联的社会主义经济看上去很好,卫星啊、军事什么的也很强大,看上去很美,但感觉那里的人已经没有自由了。胡适的意思是说,如果我个人的自由为此而失去的话似乎是我不愿意的事情。罗素听了哈哈一笑,说人类社会如果发展很好的话,那我们这些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我们这些人文主义者失去一点自由也没有关系嘛。这是大概意思。


汪丁丁老师说什么叫自由选择,第一要学会放弃,第二要等度自由。你放弃什么呢?放弃生命吗?自由就是生命,生命就是自由。当自由与一个人的生命是等号的时候,你还会放弃吗?这就是最终极的智慧或最终极的放弃。对一个个体意识被唤醒的人,生命意识被唤醒的人,权利意识被唤醒的人,他是不愿意用自由去换苟且的,所以你会发现有些人他们愿意为了自由宁愿去死,宁愿为了自由走向十字架。这是一种对自由的救赎。


由于时间的关系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问:请问苏老师,自由与民主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答:自由是一种秩序,民主是一种方法,自由是一种个体的价值。在一群没有自由的人所生存的地方,是不可能建设民主的。比如文革,每个人都没有自由,但是有人说,毛泽东红卫兵那套是民主,这是瞎掰,没有自由怎么建设民主呢?


问:通常我们理解的自由是法律不禁止的地方就可以自由行事,请问苏老师,您讲的自由与法律之间是什么关系?


答:自由和法律的关系很有意思。从法律文献上来讲,先有法律,再有自由。类似先建政府,才能谈到对政府的制衡和监督。像我这种读了圣经很多年的人就知道,自由是上帝创造人之后给予人类的第一份礼物。你可以吃,也可以不吃,你可以自由选择。真正的自由都是上帝给予的权利,叫先验的权利。上帝之下,人人平等,上帝之下,人人自由。所以,立足这点,法律的终极目的不是破坏自由,而是捍卫自由。


问:请问苏老师,人在何种情况下才会选择放弃一部分自由?


答:这是非常个人化的问题。每个人是独立的存在。从西方思想史的角度来看,一个人等于一个世界,一个人的意义是世界的意义,杀死一个就是杀死整个世界。人是目的,不是手段。如果能理解这些话,那么在思考自由的时候就能理解这是一个很私人的问题。什么叫私人的问题呢?根据自己内心的声音。对我们而言,有点陌生,叫做方法论的主观主义。你在世界上生活,通常按照你的内心的主观的想法来行动的。我完了会讲,观念怎样改变了我们?你是观念的载体,你不是物质的载体,怎样放弃,要听自己内心的声音,总有自己的答案的。这是你的自由。


问:苏老师,我看过电影《英国病人》,里面所谓的自由主义者为了爱情,可以出卖于国家,当汉奸、叛国者。有些所谓自由主义者于社会人民来说是自私者、冷漠者;于家庭来说是伤情者、独身者。我们是否需要这样的自由主义者呢?


答:刚才我说了,自由是上帝给予我们的最好的礼物。但是上帝在出埃及记里给人设定了律法,叫做十戒。不要杀人,不要贪恋别人的财产,不要撒谎,爱自己的父母、尊重自己的父母等等。你作为自由主义者要守住基本的底线,不能为了爱情去撒谎,不能为了人民的利益去杀人。我想这个问题蛮好理解的。


问:自由是秩序,民主是方法。请问苏老师,您的观点和儒家思想有共通之处,能说说区别吗?


答:我所说的这些观念当然跟儒家有共通之处,因为儒绅也是人,孔子也是人,我也是人,康德也是人,莎士比亚也是人,人跟人之间怎么会没有共通之处呢?休谟讲,人类社会之所以维系,是因为有一个伟大的同情的秩序。什么叫同情呢?他举了一个例子:好比吉它有六根弦,当你拨动其中任何一根弦,其它的五根都会动。这就叫同情。如果能理解这个的话,我所涉猎的一些文献,西方大思想家与我们儒家之间当然有共通之处了,这是毫无疑问的。


那有什么区别呢?区别很大。世界上到底是观念适应对象呢?还是对象适应观念?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如果你认为你看见了你才知道。那么儒家的话就是有道理的。但是,西方人的思想史里有一点另类的,认为知道了才看见。这是中国和西方最大的区别在这里。什么意思呢?刚才我说了十戒。上帝的命令是什么?十句话。这是人类最古老的法律,是人类最古老的行为准则,也是自由主义的基本信条。就跟我们现在的法律一样的,一条一条一点都不含糊。但是儒家的思维方式有没有上帝的维度呢?有。叫天道。但是翻遍四书五经的典籍,找不到天道是什么。


人是很骄傲的,如果在天道的命题上找不具体的定义。那么你放心好了,一定有一个人站出来说,我知道天道的定义。而且他很有可能把天道据为己有,就把人抬得很高。比如孔子,他的有些话我很喜欢,但是他被尊称为万世师表,这就有点过了。皇帝是什么,是天子,是天道的儿子,他的话就是天道的话。这就是中西之间最大的区别。


(阳子补充:我觉得苏老师谈儒家与圣经的十戒很有意思。是不是儒家的圣人垄断了解释天道的权力,从而使人有了魔力,他可以任意解释,使自由没有边界。但是十戒源自上帝,又很明确,从而自由的边界就很清晰?苏老师表示赞同。)


问:自由在不同领域有不同的涵义。我们中国人最欠缺的是政治领域的自由,也就是自由主义大家约翰·密尔界定的自由——抗拒强权的权利,也就是说自由首先是一种权利,民主是自由得以实现的渠道。我们目前的没有参政权就意味着没有政治领域的自由。苏老师我说的对吗?


答:我同意这个话。抗拒强权的自由,我个人举双手赞成。一个破坏自由的制度,人们有责任有权利去抗拒它,去抵制它。这是自由主义的基本逻辑。差异在于抵抗的方法,抗拒的方法。如果一个独裁者他是用杀人越货的方式来破坏自由,你一个自由主义者同样用杀人越货的方式去抗拒独裁。这样的所谓的自由主义是没有意义的。这也可以用来解释中国的历史问题吧,这个问题不太复杂。


问:我觉得自由主义贵在自由。自由就是接纳任何东西,集体主义也好、个人主义也好,只要别人愿意,只要自己愿意,自由意识愿意选择什么就选择什么,不必避集体主义如猛虎,以为它伤害了自由主义。当然,你也可以就这么觉得,这是你的自由。我们无限存在,什么都可接纳……这段话是一个自由主义者的言论么?自由主义的价值多元化与保守主义是否存在冲突?两者的区别在哪里?


答:自由主义的价值多元这个话是有歧义。多元化是指方法的多元,不是一种终极价值的多元。真正的保守主义,它的价值是一元的。看看西方优秀的知识分子,比如史怀哲,他的价值是一元的,绝对尊重生命。这就是他的价值。没那么复杂,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尊重生命,这哪有什么多元不多元呢?只有在方法的建设性上面才有多元。


封号频繁,为防失联,如有合作事宜、版权问题,请加号主微信:maisixiang2015


公号只推好文,微店只卖我信赖的产品。诚意推荐苏小和老师签名新书《百年经济史笔记》。思想国独家发售,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即可购买。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