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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潮 2018-05-30

继2017年侦破“善心汇”、“五行币”等特大传销案之后,新年伊始,钱宝网成了网络传销界的新晋“网红”,钱宝网创办人张小雷自称,“破产这一天,自己等了三年了”。但是三年里,张小雷还是不停的编造各种谎言,掩盖难以为继的现实,直到最终承认资金链彻底断裂,走进南京市公安机关自首,“雷的盛宴”宣告结束。公安机关初步查明,张小雷等人依托钱宝网,对外宣传“交押金、看广告、做任务、赚外快”,以高额收益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大量非法吸收资金,涉嫌非法集资犯罪。该案涉及的集资参与人遍布全国,截至案发,未兑付集资参与人的本金数额约300亿元。



而这,也成了网络传销严重性以及严厉打击必要性的最新注脚。

1月19日,公安部网站发布消息,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部署开展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联合整治,史无前例的用了“围剿”这个词,“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部署,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决定对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开展联合整治,以坚决遏制网络传销蔓延,切实服务防范化解风险大局,切实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联合行动的目的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部署,这一点,最近公安部领导屡屡重点强调。

2017年12月15日,全国公安机关视频会议召开,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讲话中强调,“对各类涉众型、风险型经济犯罪活动,要坚决依法查办、有力打击,同时要切实保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2017年12月22日,公安部党委(扩大)会议召开,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公安机关贯彻落实意见,赵克志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要求,“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依法严厉打击整治金融犯罪、非法集资等各类涉众型、风险型经济犯罪活动,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2017年12月26日,在上海调研的赵克志再次强调,“要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勇于负责、积极作为,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依法打击整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各类涉众型、风险型经济犯罪活动,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情况,进一步证实了网络传销的严重性。

 今年1月18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年度相关数据,新闻发言人于法昌表示,去年查处网络交易违法案件22000件,同比增长了106.8%,有的是侵权假冒,有的是刷单炒信,有的是虚假宣传,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传销违法案件成为新的焦点。虽然传销的数量不是很多,但是传销的社会危害性比较大,金额也比较大,特别是涉及到金融诈骗、非法集资这些领域,成为了一个影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新浪潮记者发现,无论是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非法集资,还是打击金融犯罪,总能汇聚到网络传销这一个点上,因为现在的网络传销,早已不单单是传统认知上那种关进小黑屋限制人身自由的传销(当然这种形式还有),而是呈现为与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形式交织的特点。而且由于利用了网络这种形式,扩散极为迅速,而且往往数额极为巨大,因此,两部门专项行动打击网络传销,可以说真正做到了打蛇打七寸,有的放矢。

说起来,网络传销还真不是什么新鲜事物。传销人员总能做到“与时俱进”,分享经济、虚拟币、大健康、理财甚至是慈善、扶贫等几乎所有新生事物,都能被传销人员“为我所用”,并一个个玩坏。

 

A.初始阶段:利用互联网搞传销

2006年5月9日,公安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打击传销犯罪的“鲁剑”行动的相关情况,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高峰副局长和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管理局邰展副局长通报情况,回答提问。

        高峰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互联网上的传销活动是近年来网络中出现的一种新的形式。这个犯罪和传统的犯罪相比较而言,首先,很多犯罪分子使用的服务器在国外,又使用虚拟空间实施犯罪,因而给警方的打击带来了难度。目前我们有几起案件正在侦查过程中,等到破案之后,再向大家介绍案例。”


邰展在介绍工商部门工作时则称,要重点打击“拉人头”传销,利用互联网传销和假借直销的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重点查处给传销人员提供房屋。

 从《新浪潮》记者搜索资料所发现内容来看,这是相关职能部门较早提到网络传销。但由于互联网本身发展阶段所限,那时的网络传销还处于初级阶段,大案要案不多,但已经开始给社会造成危害,并引起相关职能部门的注意。

B.发展阶段:互联网传销大案呈蔓延之势

到了2011年,网络传销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上,都出现了“质的飞跃”,这就不能不引起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

2011年9月6日,工商总局发布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警示提示,称以拉人头公开聚集为特征的传销在工商、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下,变换手法转向网络传销。他们打着“资本运作”、“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网络加盟”、“网购平台”、“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网络代理”、“网上学习培训”、“点击广告即可获利”等名义,通过互联网,要求参与者交纳费用、发展人员、组成人员层级网络、从事网络传销活动。对此种骗局,总局提示广大民众要“高度警惕,避免误入传销陷阱,造成财产损失”。


工商总局同时表示,为了严厉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严惩网络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净化网络环境,近期,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信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六部门联合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新浪潮记者注意到,这也是职能部门较早提到打击网络传销的专项行动。


呼应这次专项行动,当年的9月22日,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局长张国华和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刘冬做客人民网视频访谈,再次提及网络传销的社会危害性,并剖析网络传销呈现的新特点。

张国华说,网络传销是传销在目前这种形势下的一个新的动向。我们现在把网络传销大致分为两类情况:一类是通过互联网散布、宣传传销的信息,传销所谓的“理论”,传销骗人的说法,就是纯宣传式,在互联网上诱惑人们上当,通过互联网的方式让人“洗脑”。第二类就是在互联网上进行交易,就是通过支付系统,把他缴的钱打到策划者、组织者的帐号上,而后他们都有密码,进到里面,他知道自己的上线是谁,知道自己的下线是谁,但是这个信息别人不知道。


       张国华表示,现在互联网的传销,我们破的大案要案来看,占的比例越来越大,有借助这个手段来发展蔓延的趋势。


        刘冬则重点介绍了网络传销和传统传销相比的几个不同特点:第一,虚拟性、隐蔽性比较强。因为网络是虚拟的空间,传销者正好利用了它的这个特征,所以就借助电子商务、资本运作这样的方式,就是不需要真实的人、事、物出现,就是通过网络就可以了。第二,它更加具有欺骗性。这些组织还经常打着一些“远程教育”“网络创业”“电子商务”就借助高科技的手段,我们现在的普通群众对这些的识别还是有待提高,有一些还容易受这种新名词、新方式的诱惑。所以它的欺骗性更大。第三,就是传播蔓延比较快。这个不像传统的,把人聚在一起,开个会培训。这个东西通过网络,做了虚假的宣传之后,大家上当之后就起来了。第四,就是比较自由。因为你上了当以后,你进了以后就很不容易出去。  


        据刘冬介绍,公安部在经济犯罪侦查局专门设置了涉众型经济犯罪侦查处,其中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来协调指导全国范围内的关于传销类的犯罪案件的侦查规律。


         C.晋级阶段:网络传销出现“职业化操盘手”


        几年时间里,互联网发展已从PC时代进入移动互联时代,网民也从社会极少数,进入人人都是网民时代。尤其是近些年随着社交媒体的大发展,人人互联成为可能,当然也为不法分子谋求不法利益提供了“良机”,传销,一旦搭上“互联网+”,也就必然驶入快车道,职能部门只能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与不法分子赛跑。


从2015年以来,公安部连续3次部署全国性专项整治行动,全国公安机关共立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万余起,依法查处“e租宝”“泛亚”案等一大批重大案件,初步扭转了此类案件高发的势头。。

——2015年,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开展为期3个月的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查处了君辉公司案、成吉大易公司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共破案2423起、涉案金额逾千亿元。


  ——2016年4月,公安机关与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等部门通力合作,全面排查整治互联网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风险显现、人员潜逃、资金转移的恶性案件。截至2016年底,全国公安机关共排查发现相关风险线索逾千条,查处相关案件500余起。


——针对传销犯罪尤其是以“虚拟货币”“金融互助”“微商”“爱心慈善”“网络商城”“旅游互助”等为幌子的新型网络传销犯罪活动蔓延的势头,2016年,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打击,破获了“克拉币”“霹克币”等近20起个案涉案金额过亿元的“虚拟货币”犯罪案件,及“心未来”“福建沃客”“云梦生活”等重大“网络商城”犯罪案件。

2016年12月,公安部网站发布消息,盘点年度打击网络传销工作情况,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传销犯罪案件2826起。公安部着重指出,网络传销呈现“职业化”特征。传销网站搭建简便,可复制性强,不法分子同时或先后运作多个传销平台的情况多见,出现职业“操盘手”。这些人熟谙犯罪手法和参与人的投机心理,利用部分职业传销团队实施“业务转型”,大肆发展人员,疯狂敛财。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手法新颖典型的传销犯罪,深入推进专项打击工作,全力防范金融犯罪风险,全力净化网络空间,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D.高发阶段:有些网络传销具备邪教性特征


时间到了2017年,网络传销仍呈高发之势,尤其是“善心汇”,假借扶贫济困的名义,一方面肥了很多头目的腰包,另一方面也令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上当,以至于在遭遇查处时,还出现了网络上的煽动性言论,最终导致全国严打。

     

      8月5日,工商总局就近期打击网络传销重要工作发布紧急通知,首要一条就是全力配合公安机关查处“善心汇”违法犯罪活动。

       与此同时,还重点提到当年度引起社会关注较多的几起案件,即所罗门矩阵、中券资本、摩能国际、中贝蛋业、旅爸爸等涉嫌网络传销案,要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对前述5个主体的发展动向进一步加强监控,适时、视情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总局强调,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不发生区域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思维。特别是对传销与其他违法犯罪相交织的行为,一旦发现线索苗头,随时召集相关部门会议,沟通信息、协调处置,加强联控严打。同时,总局还提到要压实互联网平台企业责任,不断净化网络空间环境,努力打造无传销网络。与此同时,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不断加强软硬件建设,提高查处应对网络传销的能力。

      而李文星事件的出现,更是让传销再一次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一时间,与此类似的事件不断爆出,人们似乎突然发现,正在求职的大学生,已经成为传销分子眼里的的唐僧肉,他们以招聘为名,请君入瓮。作为应对,四部门再一次展开了一次专项行动。

     8月10日,国家工商总局、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为期3个月(8月15日~11月15日)的传销活动专项整治行动,要求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对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求职人员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坚决铲除。

但网络传销依然是重点。就在几天后的8月17日,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创建无传销城市经验交流会暨加强打击传销工作会议在贵州省六盘水市召开,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江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江平指出,今年以来,网络传销大案要案频发,部分案件还引发了群体性上访事件,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关注。当前,传销活动主要体现出三个特点。首先,传统传销向网络传销转型,且常伴生恶性犯罪行为。其次,以网络为载体,传销与金融欺诈交织的复合型违法犯罪活动有扩张趋势。再次,网络传销涉众面巨大,有的甚至具有邪教特征,对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危害。网络传销的形成演变一般可分为策划宣传期、扩展蔓延期、投机回报期、资金断裂期四个阶段。

王江平指出,面对传销,要认真谋划“防、控、打”三方面工作。

文字:新浪潮

编辑: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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