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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事|多部门高压打击,定位“非法集资”,非法“虚拟币”、“区块链”这回走到头了

钟岩 新浪潮杂志 2019-05-28

“虚拟币”、“区块链”遭遇最沉重一击。


 8月24日下午,银保监委员会官网、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同时挂出一则信息:《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由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共同发出的《提示》称:“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



以区块链的名义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这是银保监等五部门对市场发出的最为明确的“风险提示”。



而这,只是近期打击“区块链”、“虚拟货币”非法金融活动的一环。


互金办领衔,对“虚拟币”、“区块链”釜底抽薪


这两天对于打击“虚拟货币”、“区块链”非法金融活动,让互金办这个机构频频曝光,互金办全称为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8月23日,有记者从互金办人士处获悉,在前期整治工作的基础上,下一步将对124家服务器设在境外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网站采取必要管控措施;定期摸排和关闭涉境内ICO及虚拟货币交易相关网站、公众号;从支付结算端入手持续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的清理整顿力度等。


新浪潮了解到,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这一机构最早出现于2016年4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下发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称,“成立由人民银行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总体推进整治工作,做好工作总结,汇总提出长效机制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商总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派员参与办公室日常工作。”



而最近曝出的信息显示,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小组组长为央行副行长潘功胜。7月份,潘功胜针对虚拟币、ICO乱象表示,目前部分机构在中国国内受到打击之后,跑到国外,未经中国政府许可,仍然对中国的居民开展业务,这也是明确为非法并禁止的。



而专项整治小组成立之初,视野中并没有“虚拟币”和“区块链”。


2016年10月13日,新华社发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同志答记者问》。其中提到:“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中央维稳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信访局、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十七个部门联合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也就是说,这是一个由17部门组成的一个联席工作机构,牵头部门为央行。而其重点整治对象,“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风险隐患主要集中在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第三方支付、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领域,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对这几个重点领域进行整治。”这其中,尚未出现“虚拟币”和“区块链”的身影。



时至今日,“虚拟货币”、“区块链”成为最时髦的噱头,成为非法集资、网络传销、诈骗等活动的道具,而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又是国家三大攻坚战之一,于是,整治小组就有了新的重点整治对象。


银保监会三定方案新出,就有大动作


8月22日,银保监委员会三定方案下发,有媒体注意到,在各类新型互联网金融机构爆雷不断,投资者不得不经历着残酷的投资者教育的背景下,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名称及职能有所变化,或为呼应着近年来愈演愈烈、在金融领域变幻多端的非法集资活动,明确监管责任人。


据了解,正式获批的银保监会“三定”方案中,原银监会处非办更名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局”(下称打非局)。其职能是:承担打击、取缔擅自设立相关非法金融机构、或者变相从事相关法定金融业务的工作。承担非法集资的认定、查处和取缔以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新浪潮了解到,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施行后,我国金融业的监管体系衍变为“一行三会”制度,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性质认定及取缔工作的职责分工随之发生微调。2005年4月22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认定、查处、取缔非法集资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规定,银监会负责非法集资的认定、查处和取缔及相关的组织协调,人民银行、公安部、工商总局、证监会、保监会等有关部门及非法集资行为发生地的地方政府配合银监会开展有关工作。银监会在名义上成为认定、查处和取缔非法集资活动的主要负责部门和牵头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及地方政府则负责配合银监会的工作。


而这一次,银保监会等五部门下发的“风险提示”,认定的“区块链”、“虚拟货币”最大的风险,就是非法集资,而银保监会的发文部门,还是“处非办”,这可能是新的打非局职能尚未到位所致。



“风险提示”明确认定了其非法集资特征:


一、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二、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


线上线下一起打,风险提示很及时


 比特币的大热,让区块链这一科技感很强的词汇走入大众中间。因为其时髦,很容易流行,并本能地感觉高大上;而因为其科技感强,大众不容易理解,就很容易成为忽悠民众的道具。


区块链“生逢其时”,成为不法分子的道具。


一位业内人士向媒体表示,区块链大热分两种,一种是技术向,研究区块链技术在各个领域的运用,比特币最开始为人所理解,也就是这个方向。即区块链是一种分布式账本,参与人每人都有记录,而且不能更改,因此增强了安全性。这样的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前景被很多人看好。也正是这种看好,催生了区块链的第二个方向:制度向,各种各样的“虚拟币”傍上“区块链”的名义,一下子满眼光辉,让“不明真相”的群众真的以为找到了“投资机会”,也让不怀好意的非法分子,掌握了遍割韭菜的镰刀。正所谓技术无对错,使用有是非。一个充满前景也存在不确定性的新技术,在不法分子那里就成了“通向新世界的金钥匙”,“区块链”、“虚拟币”就此变味,几乎成了新型集资诈骗、传销的代名词。



职能部门在此时施以重拳,为时未晚。


8月21日晚间,包括金色财经网、火币资讯、币世界快讯等多家区块链自媒体微信公号无法访问”。腾讯方面回应称,部分公众号涉嫌发布ICO和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信息,违反《即时通讯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已被责令屏蔽所有内容,账号被永久封停。     

     

这成为打击非法“区块链”、“虚拟货币”的第一个信号。


除了线上,还有线下。


8月22日,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社会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商场、酒店,宾馆、写字楼等地不得承办任何形式的虚拟货币推介宣讲等活动。


政之所向,民之所望。五部门“风险提示”称,“请广大公众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


文字:钟岩

编辑:辉夜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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