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8万余人,涉案金额12亿!山东警方公布“金块链GPL”传销案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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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全省公安机关去年以来打击经济犯罪的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枣庄“8.18”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近日,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涉众办通过媒体,详细披露了该案的情况。打着“区块链”幌子,以购买“原始股”能获得高额回报为诱饵的方式,“金块链智能合约证券”平台(简称GPL)在全国发展会员8万余人,涉案金额达12亿余元。
新浪潮了解到,该案二审已经生效,10名被告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到十年并处罚金。在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的引荐下,《新浪潮》联系到了案件的主办侦查员冯警官,他表示,希望通过典型案例,提示广大群众擦亮双眼,远离传销。
金矿托底原始股为诱饵,
传销涉案金额12亿元
2017年6月底,枣庄市公安局工作中发现,该市一网名“从小就不乖”的人经他人介绍加入名为“金块链智能合约证券”(以下简称GPL)的平台,投资7000余元。该平台以发展人头、缴纳会员费、高额返利等方式非法牟利,疑似传销。进一步工作发现,该平台在枣庄市注册会员众多,并成立“GPL枣庄工作室”。枣庄经侦部门在接线索后,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开展初查,并于2017年8月18日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立案侦查。
枣庄经侦办案人员正研判案情
经查,该传销组织以新加坡金块链国际贸易集团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名义,雇佣网站制作人根据传销模式建立网站,创建传销平台。该平台在互联网上宣称以上海某电器集团和金矿做资产托底,发行2000万原始股,会员注册成功后注册资金的40%用于券股交易,等待25-30天左右的配股期,配股完成后可以参与每一轮的裂变,即券股价值翻倍,经过三轮裂变可以回本并获利,以此吸引会员加入。该平台注册会员以美元为单位,按照固定1:7的汇率进行换算,会员投资门槛分为100美金、500美金、1000美金、5000美金。
该传销平台设立直推奖(推荐新会员加入直接获取新会员投资的10%奖励)、见点奖、台阶奖、管理奖、董事分红、管理分红等奖金制度吸引人员加入,注册会员后根据发展业绩的多少分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董事。该传销组织平台自运营以来,以发行原始股、配股裂变为幌子,大肆发展会员,且会员之间形成金字塔状传销结构,收取巨额会员费。截至2017年8月,发展注册会员8万余人,会员涉及全国二十余个省市,涉案金额12亿。
传销骨干最高获刑10年,
罚金合计1400余万
2019年11月,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传销骨干冯某强、张某国等上诉人(原审被告)终审判决,冯某强、陈某元、张某国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分别判处罚金500万、400万、400万;其他骨干成员分别被判处二至七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157万元。
据了解,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审理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冯某强、张某国、陈某元、陈某标、方某山、周某、宋某浩、李某家、方某蓉、周某生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于2019年8月14日作出(2018)鲁0402刑初387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冯某强等不服,提出上诉。
《刑事裁定书》显示,2016年9月,冯某强、张某国、陈某元为牟取非法利益,共同策划、创建了该传销组织,陈某标、周某等人谎称该传销组织以上海梅兰日兰电器集团和金矿做资产托底,虚构、夸大投资项目及盈利前景,通过宋某浩创建的GPL网站公开吸引他人加入,被告人方某山经刘广生介绍加入该传销组织后,积极引诱、发展他人参加该传销组织,并在枣庄市市中区成立GPL枣庄工作室,发展了褚某山等人。方某蓉、周某生受雇于该传销组织,在该传销组织中分别负责财务及客服工作,后该二人均成为GPL会员,并从中获取非法利益。2017年5月至8月,李某家利用自己经营的数字通多币交易平台为该传销组织会员提供交易、充值、提现服务,并从中获取非法利益。
截至2017年8月29日,该传销平台共注册会员账户87103个,实际会员35471人,网络层级183层。该传销平台涉案总资金共计1235572237元。
值得注意的是,金块链智能合约证券传销组织成员除在枣庄被查处以外,在内蒙古、河南等地也有被以组织、领导传销罪查处并判决的案例。
缜密侦查,全案全结
“证据确实充分心血没白费”
根据前期经侦部门掌握的犯罪线索,办案民警通过缜密侦查,利用法律程序固定电子证据,分析网站数据和传销组织网络层级,人员关系,涉案资金等。侦查人员从时间、人员、区域、获利四个维度全方位的对网站会员做深度挖掘分析,在全面掌握该传销组织的组织架构、人员关系图谱、传销组织运营模式、获利情况等后,确定10名犯罪嫌疑人为首批目标,参战人员兵分六路十组,分赴广东深圳、珠海,上海、浙江杭州、河南鹤壁、陕西西安等地,在各地警方的配合下,同时对各目标嫌疑人集中实施抓捕行动。集中行动期间共抓获传销参与人员36名,采取强制措施10人,教育遣返27人,捣毁传销窝点10处。
抓捕到案现场
在接受新浪潮记者采访时,作为此案的主办侦查员的冯警官介绍说,此次枣庄“8·18”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的侦破,办案民警们付出了相当大的心力。“枣庄经侦部门在监测到相关线索后立即开始了初查,从接手案件到抓获犯罪嫌疑人前后历时3个月左右。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涉案会员涉及全国20余个省市,涉及到人员流动、异地抓捕,给抓捕工作带来了较多困难。另外,该传销平台涉及原始股、‘金块链’等概念,在前期证据搜集阶段费了很大功夫。其中的人员关系、层级界定、涉案人数、金额都要摸清。”冯警官表示,“我们办的每一个案件都要讲究证据确实充分,在这个传销案中也是如此。”此外,冯警官还透露,许多参与人员不明真相,行为激进,办案过程中,侦查人员多次被不明真相的传销人员污蔑陷害,“他们并不认为这是个传销平台,还在等待高额返利,对警方查处案件抱有情绪。”
冯警官正研究案情
“作为主办侦查员,我身上背负着很大压力。固定证据、摸底人员、安排抓捕、押解审讯等等工作都需我经手、部署,不仅要面面俱到,每个环节都不能有纰漏。3个月左右精力高度集中,难免身体撑不住。而我们每一个办案民警都枕卷待旦,顶风冒雪,非常辛苦。”
尽管过程存在种种阻碍,但案件的成功侦破让每一个民警的辛苦都没有白费。“证据确实充分,让法院判案流程走得十分顺畅;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无一漏网,且被判处应有刑罚,对传销人员也产生了一定的警示作用。该案件也被写入了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的年度工作报告。”冯警官说,“目前案件虽已办理结束,但仍有一部分人执迷不悟。借此,我们也希望他们能迷途知返。”在冯警官看来,“打”就要彻底的“打”,全链条的“打”。以“打”促“防”,通过“打”提示广大群众擦亮双眼,充分认识传销的危害。
文字:新浪潮记者 赵祯 魏望舒
图片:枣庄市公安局供图
编辑:辉夜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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