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光彩”的创业史 包装涂料企业扬瑞新材二闯创业板
扬瑞新材营业收入、存货、涉诉等15个问题被问询
创业板上市委问询主要涉及扬瑞新材营业收入、存货、涉诉等15个问题。创业板上市委要求扬瑞新材披露2020年1-6月三片罐涂料的销量和销售价格同比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报告期内三片罐涂料销售占比持续下滑的情况,分析扬瑞新材未来经营业绩是否稳定。
扬瑞新材回复表示,2020年1-6月,公司三片罐涂料的销量为3385.15吨,同比2019年1-6月下降17.83%;公司三片罐涂料的销售均价为27.58元/公斤,同比2019年下降1.04%。
2020年1-6月,扬瑞新材三片罐涂料的销量同比下降的原因为2020年第一季度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扬瑞新材终端客户中养元、露露等蛋白质饮料的销量有所下降,终端客户销售的大幅下降导致公司部分下游直接客户的订单需求下降,但随着2020年下半年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客户生产、销售活动恢复正常,扬瑞新材三片罐销量得到修复。
报告期内,扬瑞新材三片罐涂料的销售金额分别为23,958.70万元、23,476.76万元、24,124.29万元和9,337.61万元,占比分别为90.46%、84.87%、77.66%和68.80%,占比持续下滑的原因主要是公司新业务稳步增长,总体销售收入上升,而三片罐涂料销售收入较为稳定,导致公司三片罐涂料的销售占比相对下降。
同时,扬瑞新材近年来逐渐发力二片罐涂料、易拉盖涂料,持续投入油墨、3C涂料等新产品的开发,上述领域的市场容量较大,未来将成为公司新的收入和利润增长点。综上所述,扬瑞新材所处行业及下游行业发展情况良好,食品饮料金属包装涂料、油墨和3C涂料等产品未来需求具备可持续性,因此,扬瑞新材未来经营业绩具有稳定性。
创业板上市委要求进一步披露扬瑞新材的主要存货保质期限是否为1年,公司按1年为界限判断存货是否需计提跌价准备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并进一步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扬瑞新材回复表示,公司主要库存商品包括两片罐涂料、三片罐涂料、易拉盖涂料等,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方式安排生产,产品流动性较好。一般情况下涂料成品的物理特性和各项技术指标至少能够维持12个月的稳定,不会发生变质情形,能够符合客户的性能指标要求和使用标准,基于此,公司技术部门各期末通过复检库龄在1年以上的产品,判断产品是否可以正常使用,对性能已发生变化或无订单需求的产品,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性能未发生变化且存在持续订单流入的产品,暂不计提跌价准备。
结合两次涉诉原因,说明是否存在后续潜在诉讼,以及公司的应对措施;说明陈勇可执行财产情况,若履行承诺,是否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
公司第一次涉诉的原因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勇从1998年11月起至2012年1月期间一直受雇于原告苏州PPG,2007年1月陈勇与原告签署了有关保密和竞业禁止的相关条款,2006年7月陈勇作为发起人之一参与设立了扬瑞有限,被告扬瑞有限的业务和产品与原告相类似,原告苏州PPG认为陈勇为扬瑞有限谋取了属于原告的商业机会,构成不正当竞争。根据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出具的说明,苏州PPG因证据不足于2015年6月18日主动撤诉。
公司第二次涉诉的原因为:公司于前次申报中披露了2007年公司设立初期,陈勇与其弟媳王维股权代持的安排,因此原告以此作为新增证据再次提起诉讼:鉴于陈勇从1998年11月起至2012年1月期间一直受雇于原告苏州PPG,在苏州PPG任职期间通过股权代持的方式持有公司股权,苏州PPG认为陈勇利用职务之便为公司谋取原告苏州PPG的商业机会,蚕食其市场份额,违反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因此认为陈勇和公司构成共同侵权。
根据苏州PPG与公司和陈勇的诉讼情况,该等诉讼不涉及公司的资质、专利和相关技术,亦不涉及公司的产品;截至2020年6月末,因本次诉讼涉及冻结的资产为常州扬瑞土地使用权,不涉及公司生产设备,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该等诉讼主要基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勇在苏州PPG任职期间签署的竞业禁止条款。因此,公司除对苏州PPG的诉讼正常应诉之外,针对该等诉讼事项,亦取得了实际控制人陈勇出具的承诺函,承诺全额承担苏州PPG诉讼事项可能给公司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因该等诉讼而应当支付的损害赔偿、诉讼费、律师费和其他全部费用,保证公司不会因为该等诉讼而受到额外的损失。扬瑞新材一闯IPO
2020年10月27日,扬瑞新材向深交所创业板递交了招股说明书。扬瑞新材由东兴证券保荐,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200万股,发行后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25%。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年产7万吨功能涂料项目,内容包括建设车间、生产辅房、公用工程楼、仓库、罐区、综合楼、辅助用房等。
慧正资讯注意到,这已经不是扬瑞新材第一次冲击创业板市场了。2019年7月18日,证监会发布了第十八届发审委2019年第84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公告显示扬瑞新材首发未通过,与A股市场擦身而过。
审核公告中,扬瑞新材因为其与第一大客户奥瑞金的异常关系和公司实控人存在不正当竞争,遭遇发审委的“连珠炮”似的询问,甚至出现了审核结果一题十问的情形。一连串的问题看下去,扬瑞新材IPO申请被否也不冤。
近年来,扬瑞新材的主营产品包括三片罐涂料、二片罐涂料、易拉盖涂料、油墨和3C涂料等,其中,三片罐涂料的收入规模超过50%,为该公司的核心产品。招股书显示,2017—2020年上半年,扬瑞新材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6484.35万元、27663.77万元、31066.99万元和13575.1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7354.52万元、6857.48万元、6710.01万元和2948.58万元。
但其客户较为集中,2017-2019年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11亿元、2.2亿元和2.34亿元,在主营收入中占比为79.62%、79.7%和75.35%。
其中,奥瑞金为第一大客户,根据招股书,2015-2017年,扬瑞新材来自奥瑞金的收入分别是5052.81万元、6969.20万元、11925.30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23.50%、28.81%和45.03%。可以说,扬瑞新材对奥瑞金的依赖程度正在逐渐加深。
除了销售额的高占比,应收账款中奥瑞金的占比也是高居不下,并且有逐年增加的趋势。2015-2017年,扬瑞新材对奥瑞金的应收账款从18.81%、28.52%逐步增加到了37.34%。过度依赖奥瑞金带来的营收将会给扬瑞新材带来较大的经营风险。
奥瑞金对扬瑞新材的影响,或许可以从扬瑞新材2017年数据中“窥见一斑”。2017年上半年,受奥瑞金涉诉事项影响,扬瑞新材营收同比下降6.91%至1.11亿元。而奥瑞金被卷入的诉讼,正是著名的中国红牛商标使用许可纠纷一案。
2017年7月,因红牛商标使用许可纠纷,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要求奥瑞金及其子公司停止相关商标侵权行为。目前该案件处于中止诉讼状态,其裁定需以天丝医药与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的合作纠纷解决结果为前提。
除了以上提及的问题,扬瑞新材关联方众多,存在利益输送的嫌疑。公司实控人陈勇还控制了15家企业,注册地包括中国大陆、香港、台湾,其中有不少公司是扬瑞新材的下游客户。另外,第二股东的配偶和兄妹控制的公司也是扬瑞新材的客户,关联交易甚多。二次IPO前路仍充满疑问
另一方面,扬瑞新材深陷与实控人老东家的官司。
资料显示,扬瑞新材董事长陈勇持有扬瑞新材60.10%的股份,是扬瑞新材的实际控制人。陈勇1989年7月毕业于青岛化工学院,本科学历,高分子材料系橡胶工程专业。1998年11月陈勇进入了进入苏州PPG包装涂料有限公司工作,2006年4月起任苏州PPG包装涂料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08年至2012年1月任苏州PPG包装涂料有限公司中国区市场总监。
值得注意的是,2006年7月5日,还未从PPG公司离职的陈勇和另外5位自然人出资330万元设立了扬州扬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扬瑞新材前身)。陈勇出资金额达97.35万元,持股比例为29.50%,成为扬瑞有限的实际控制人。截至招股书签署日,扬瑞新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勇,持有扬瑞新材60.1%的股份。
在江苏扬瑞发布的《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中,可以清楚地看到陈勇在苏州PPG工作时,曾经委托其弟媳持股,在辞职以后恢复了控股股东身份。
2014年,苏州PPG包装涂料有限公司向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扬瑞新材的发行人以及实际控制人陈勇从1998年11月起至2012年1月期间一直受雇于苏州PPG公司,期间曾与苏州PPG公司签署了有关保密和竞业禁止的相关款。而后来陈勇作为发起人设立了与苏州PPG业务相近的扬瑞有限,原告认为陈勇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要求被告赔偿人民币50万元。该案件在一年后的2015年6月18日以苏州 PPG撤回起诉而达成双方和解。
2020年5月,扬瑞新材第二次涉诉。公司于前次申报中披露了2007年公司设立初期,陈勇与其弟媳王维股权代持的安排,因此原告以此作为新增证据再次提起诉讼:鉴于陈勇从1998年11月起至2012年1月期间一直受雇于原告苏州PPG,在苏州PPG任职期间通过股权代持的方式持有公司股权,苏州PPG认为陈勇利用职务之便为公司谋取原告苏州PPG的商业机会,蚕食其市场份额,违反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因此认为陈勇和扬瑞新材构成共同侵权。
在苏州PPG提起的二次诉讼则中,苏州PPG要求的赔偿金额更大,为2747.64万元,这也表明了其诉讼的决心和立场。
根据苏州PPG与公司和陈勇的诉讼情况,该等诉讼不涉及公司的资质、专利和相关技术,亦不涉及公司的产品;截至2020年6月末,因本次诉讼涉及冻结的资产为常州扬瑞土地使用权,不涉及公司生产设备,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该等诉讼主要基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勇在苏州PPG任职期间签署的竞业禁止条款。因此,公司除对苏州PPG的诉讼正常应诉之外,针对该等诉讼事项,亦取得了实际控制人陈勇出具的承诺函,承诺全额承担苏州PPG诉讼事项可能给公司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因该等诉讼而应当支付的损害赔偿、诉讼费、律师费和其他全部费用,保证公司不会因为该等诉讼而受到额外的损失。
虎丘人民法院驳回原告请求的理由是为,陈勇并非苏州PPG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依据《公司法》148条的规定主张两被告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陈勇于2006年成立扬瑞新材,于2012年1月才从苏州PPG离职,这是不争的事实。除此之外,据招股书披露,扬瑞新材还有多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曾在苏州PPG就职。
资料显示,扬瑞新材主要从事功能性涂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包括食品饮料金属包装涂料、油墨和3C涂料。其中食品饮料金属包装涂料为公司现阶段主要的产品领域,包括三片罐涂料、二片罐涂料和易拉盖涂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