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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南北晨阳知识产权之争,竟被第三方张家口银行破解?

慧正资讯 慧聪涂料网 2024-06-27

慧正资讯:2021年8月27日,河北晨阳工贸集团发布了一篇《致广大合作伙伴的致歉函》,在致歉函中,河北晨阳工贸集团表示,针对各位合作伙伴最为关心的“河北晨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南晨阳新材料有限公司”关于商标权纠纷事宜,已于8月19日在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于8月27日下发《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冀0609民初1623号。
根据《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冀0609民初 1623号判决结果,“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最髙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判决如下:撤销被告河北晨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与第三人河南晨阳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签订的《授权使用和许可协议》”。
河北晨阳工贸集团也公布了《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冀0609民初 1623号判决书,随着“河北晨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南晨阳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签订的《授权使用和许可协议》的撤销,困扰“晨阳水漆”一年之久的商标权纠纷尘埃落地。
河北晨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表示,“为过去一年因工作疏忽给市场和合作伙伴造成的诸多困扰诚心致歉,在取得本次商标权纠纷的胜利之后,我们将大力积极建立我们的市场信心,重塑品牌形象,将我们的民族涂料品牌做大做强。”“也希望各位合作伙伴接受我们诚意的道歉,并一如既往的对我们保持信任和支持!我们定将不负众望,继往开来!在与您共同追求的理念和团结协作的基础上,继续强强联手,合作共赢!”
但是,在随后一天,也就是8月28日,河南晨阳新材料有限公司发布了一则声明,针对徐水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河南晨阳新材料有限公司已积极开展上诉及其相关工作,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河南晨阳表示,与河北晨阳之间的纠纷仍在诉讼过程中,没有生效的法律文书进行最终判定。因此,河北晨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河南晨阳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及股东,以其企业字号,全部的商标权、专利权、拙作权、非专利技术、技术秘密、产品的包装外观、销售渠道使用权、其他权利等知识产权使用权进行出资的行为仍然是有效的。
河南晨阳希望与各经销商团结一致,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以及经营环境,不要给别有用心之人以可乘之机。
河北晨阳与河南晨阳,关于对晨阳水漆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使用权,进行了长达一年之久的诉讼,这场诉讼,其复杂程度,以及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界定,值得业界学习和了解。
关于河北晨阳所说的《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冀0609民初1623号,我们可以看到,原告并不是河北晨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亦或是河南晨阳新材料有限公司,而是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南北晨阳之争有何关联,为何会间接帮助是被告的河北晨阳打赢了关于与河南晨阳知识产权纠纷的官司?
从《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冀0609民初1623号判决书中可以清晰看到,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原告,而河北晨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则是被告。

原告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北晨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河南晨阳新材料有限公司债权人撤销权利纠纷一案,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1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河南晨阳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被徐水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
河南晨阳不服,提出上诉,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7日作出民事裁定,撤销徐水区人民法院裁定,对河南晨阳的管辖权异议不予审查。因为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9日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但在2020年12月25日,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受理河北晨阳破产重整案,根据河北晨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31日裁定中止本案。
2021年1月20日,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收到河北晨阳可以参加诉讼的通知,本案恢复审理,并于2021年2月1日,8月1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在本案中,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诉讼请求:
1、裁判撤销河北晨阳与河南晨阳签订的《授权使用和许可协议》;
2、判令河北晨阳承担案件受理费、鉴定费。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给出的事实和理由是,2019年4月至2020年9月,河北晨阳及其关联公司向张家口银行借款18笔,金额136970万元。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第七条约定:借款人在书面通知张家口银行且清偿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或向张家口银行提供其认可的还款方案及担保前,不得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重要资产。
河北晨阳为证明其资信情况,提供了其委托北京大展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晨阳水漆”品牌价值评估报告书》、河北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河北晨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拟以专利权质押贷款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其中,大展《评估报告》显示“晨阳水漆”品牌评估值1158661.32万元,财瑞《评估报告》显示河北晨阳名下的四项发明专利评估值88094.31万元。上述评估对象属于河北晨阳重要资产,也是决定还款履约能力的核心因素,张家口银行系基于对上述评估报告对河北晨阳无形资产评估的信任,才向河北晨阳发放的贷款。
2020年9月,张家口银行在贷后核查时发现河北晨阳生产经营出现停滞,而后发现其与河南晨阳于2020年8月20日签订了《授权使用和许可协议》。河北晨阳依据该协议将其拥有的企业字号“晨阳”、截至2020年8月8日前全部商标、著作权、用于产品生产和销售相关的专利和技术秘密(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及非专利技术等)、产品包装和外观专利授权许可河南晨阳使用20年,合同价款每年50万元。
张家口银行认为,每年50万元的价款与上述两份《评估报告》的估值相距甚远,属于明显以不合理的低价处置无形资产。河北晨阳签订和履行《授权使用和许可协议》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书面通知及还款或提供担保义务,构成违约。河北晨阳在企业出现重大财务困难的情况下,通过《授权使用和许可协议》将无形资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授权河南晨阳排他性使用,严重侵害了张家口银行作为债权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特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授权使用和许可协议》。
河北晨阳则辩称,1、《授权使用和许可协议》已被河北晨阳管理人依法解除,继续审理本案无实际意义。《授权使用和许可协议》属于双方未履行完毕的合同,2020年12月25日河北晨阳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河北晨阳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向河南晨阳发出了解除该协议的通知书。河南晨阳签收之日,《授权使用和许可协议》解除。
2、河北晨阳授权河南晨阳使用相关无形资产不是对河南晨阳出资义务的履行。首先,河北晨阳并未记载于河南晨阳的股东名册,也未注册登记为河南晨阳股东,其对河南晨阳没有出资义务。《授权使用和许可协议》旨在拓宽河北晨阳市场份额的商业性合作安排,无任何条款创设河北晨阳的出资义务,且该协议明确约定双方“仅限于授权使用和许可的合同关系”,并无出资的意思表示。其次,出资协议应当约定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后取得公司相应股权,而《授权使用和许可协议》系河北晨阳授权河南晨阳使用无形资产,河南晨阳支付使用费,不符合出资关系的交易设计。再次,假如河北晨阳是以知识产权等出资,也不符合公司法关于非货币出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的规定。即使构成出资,也未出资完毕,河北晨阳管理人仍可解除,不存在抽逃出资问题。
3、张家口银行对河北晨阳的债权合法有效;每年50万元的对价属于明显以不合理低价处分财产;影响了张家口银行债权的实现。
河南晨阳则认为,张家口银行主张的事实和理由不成立,应予驳回。
最后,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被告河北晨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与第三人河南晨阳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签订的《授权使用和许可协议》;
二、被告河北晨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鉴定费70万元。原告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依法向河北晨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不得据此获得个别清偿。
案件受理费80元,由河北晨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南北晨阳之争,暂时告一段落,但是随着河南晨阳发布声明,后续有可能继续上诉,晨阳水漆的知识产权之争还未敲定。
但是经过本次判决,可以从判决书中看到,大展《评估报告》显示“晨阳水漆”品牌评估值1158661.32万元,财瑞《评估报告》显示河北晨阳名下的四项发明专利评估值88094.31万元。
在河北晨阳破产重整之后,晨阳集团管理人先后实施了一系列缓解生产运营状况的举措。截至2021年第一季度,晨阳集团生产负荷由20%恢复至90%,日出货量从200吨恢复至1100吨,营业收入从100万元恢复至2亿元,回款金额达到2.9亿元,实现了阶段性快速扭亏为盈。
目前,晨阳发货及回款一切正常,一级零售代理商达300余家,终端零售代理商达3100余家,订单量稳定,市场反响超出预期,生产经营有望进一步提升。此外,晨阳在职员工1300余人,生产及经营秩序稳定有序。2021年3月5日,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河北晨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此后,多家意向方与管理人联系表达投资意愿,管理人目前与10余家意向投资人保持接触,投资人涉及建材、涂料等上下游行业,背景有国企、上市公司等大型企业,资金实力雄厚。
管理人将综合考量重整投资人的产业与资金实力、商业与社会信誉及对晨阳集团后续经营计划等因素,确定最终投资人,并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晨阳集团2020年12月25日以前的债务,根据破产法规定,都属于破产债权,需要纳入重整计划统一清偿。晨阳集团的债务规模,因目前债权申报并不完全,具体债务规模暂时无法准确披露。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前申报和审查完成的债权,整体公示并根据《破产法》的规定纳入重整计划做统一清偿安排。同时,接受后续补充申报。对于职工关心的工资,2020年12月25日以前的离职和在职员工的工资按照法律规定均属于破产债权,需统一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清偿。12月25日以后的在职职工工资是属于企业为正常生产经营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共益债务,应随时清偿。按照破产法的规定,重整计划最迟在2021年度9月25日之前提交债权人会议,届时管理人将会在重整计划中对各位的债权做清偿安排。
据晨阳集团管理人介绍,一债会召开后,晨阳集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司法重整也进入关键性阶段。管理人目前着手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债券补充申报和审核、审计评估工作和重整计划的制定,确保重整程序顺利推进。
同步重整,管理人将从生产、技术及市场三方面进一步提升晨阳集团生产运营。生产方面将继续采用“降本增效”政策;技术方面公司技术中心将继续对现有产品配方进行优化升级,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市场方面秉持“维护老客户,发展新客户”的中心思想,积极维护和开拓市场。
晨阳集团管理人律师表示,在专业管理人团队的把控和推进下,晨阳加速司法重整,稳步经营,债务问题将有序化解,未来可期。希望各位债权人能够为晨阳集团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氛围,对管理人的工作能够充分理解,以利于早日重整成功,尽早归还各位债权人的欠款。
至于南北晨阳之争是否尘埃落定,随着河南晨阳的上诉,可能会产生新的变化,静待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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