孺子可教:一个大学老师眼里的“农村专项计划”
评论君说
把它夸大为动摇了高考总体上“唯分是举”的根本制度,进而形成了某种双轨制,是一种不必要的恐慌和误解。
北大把一个河南“捡漏”的考生退档了,还跟河南的招生办先后拉锯了三次,引起巨大的社会争议之后,最终以北大承认工作程序错误、重新录取而收场。
而一些捍卫校方最初立场的观点,将矛头指向了业已执行了八年之久、比例和范围其实可控、总体发挥的城乡教育公平效果可嘉的“农村专项计划”上面,这就有些莫名其妙。
更令人费解的是,有的人前脚在讨论贫困县如何实现教育突围时,简单粗暴地说“不可能不输在起跑线上,要根本解决就要增加贫困地区招生人数”,后脚遇到这个具体事例的时候就攻击起农村专项计划来。岂非“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农村专项计划当初的定位,就是针对所谓的“寒门难出贵子”现象,考虑的出发点是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问题。而且,确如前面那种“置气”式的声音所言,就是在起跑线和中程都输掉了之后,在最后的终点线附近,开放一定(准确地说是极少数)的绿色通道,给贫困地区、农村出身、学业相对优异的孩子一把推力。
这个方式公平与否,取决于大家对公平内涵本身的不同侧重,是一个见仁见智的话题。但如果把它夸大为已经动摇了高考总体上“唯分是举”的根本制度,进而形成了某种双轨制,绝对是一种不必要的恐慌和误解。这种观点也过于高看了这个计划。它远没有这么大能量。何况如今好一点的高校,其高考招录方式的多元化状况,怎么说也比“茴香豆的几种写法”还要多,为什么单单拎出一个农村专项说事呢?
“高考农村专项”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录取过程是这样的: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批次前开始投档录取,录取分数不低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不得将未完成的专项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应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录取或调整至有合格生源的省份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应适当降分录取。
这个“降分”相当于什么程度呢?比如某高校在某省投放了3个专项计划名额,该省报名考生有300个通过了审核,那么通过的人都可以填报该校,然后省招办或考试院按分数从高到低给学校投档,因此这个分数是很难预测的。其性质是一种特殊类型批次投档,本身并不占用普通批次投档的机会。冲一下,如果过了,可能就相当于“降了”几千甚至上万名的分数,闯进来;冲不上,也不影响后续的普通批次统招。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不同学校的量级不同,但都在严肃地承担这个农村专项的工作。特别是对于定向招收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等区域农村学生的国家专项计划,它就不仅是一个教育政策,而且是脱贫攻坚政策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教育托举贫困学生、教育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的一个庄严的政治承诺。绝大多数学校并不是以居高临下的姿态拣选学生,而是本着有教无类、春风化雨的教育本心,精心设计、倾心投入,“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我曾经工作过的华东理工大学,2014年有42名勤奋好学的农村理科学生通过笔试和面试,在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理工类一本线后,被学校正式录取。虽然基础相对较弱,但在华理四年,到2018年毕业前,这些学生非但没有掉队,而且发展很好:12人继续深造,20人直接工作,2人参与西部支教,1人参加“西部计划”,2人参军入伍归来,82人次获得优秀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等荣誉和奖励。我在华理工作过五年,最后一年也教过这第一批“励志计划”(也就是农村专项计划在该校的个性化称法)的学生,他们都勤学上进,克服不少困难,以优异的成绩超越自己、完成蜕变。这样的学校、这样的学生、这样的事例,何其多也。
如果这项计划所招收的大部分学生是“孺子不可教也”,如果各高校没有教化自觉、教育自信和使命担当,我们恐怕看不到这项计划执行八年到如今。总不至于绝大多数学校是忍气吞声、委曲求全,而个别学校倒是振臂一呼、不平则鸣吧?
你可以惊叹别人大胆的报考抉择,也可以艳羡人家“捡漏”得来的运气,但是规则就是规则,规则上没有问题,程序上没有疏漏,就要按照“剧本”的设定继续走下去。在这个意义上,即便从最消极的角度说,学校方面也必须“认命”,这种“认命”实际是在尊重制度。反过来说,入学以后,如果他们不求上进,跟不上了,被学校清退,他们也必须“认命”,这也是遵守规则。
存在先于本质,他命由他不由天,更不由学校决定,活成个什么样子,能不能逆袭,他自己说了算。退一万步,有规则在、制度在,就不能随意而为、无由退档,提前替他“命定”。(作者为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
※ 编辑|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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