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检察长家属与公交司机起冲突,疑点尚待查清
评论君说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夺方向盘、殴打驾驶人员等行为,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成为不容忽视的公共安全问题。
“坑夫”案例又现。日前,“平顶山副检察长家属殴打司机”事件有了新的进展。
8月21日下午,据河南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通报,为支持公安机关依法公正处理,暂停新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新军职务,责令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同日,殴打公交司机的岳某静被行政拘留14日,并处罚款900元;公然侮辱他人的公交司机娄某珍则被行政拘留3日。
此起事件的情节,本身并不复杂。乘客杜某因小孩乘车问题与公交车女司机娄某珍发生言语纠纷。随后杜某女儿岳某静赶到现场,与杜某一同上车殴打娄某珍。
事件发生在7月23日,在近一个月后,当地公安部门对3个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不得不说,这个时间有点长。
令人不解的是,据媒体报道,该行政处罚做出后,被处行拘14日的岳某静却未及时到案,办案民警称,“我们也想赶紧找到她(岳某静)。”
违法行为人岳某静在殴打公交司机后,何以敢藐视公安部门的处罚决定,拒不到案,乃至需要办案民警急着找她?这不得不令人联想到她家属的敏感身份——新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虽然李某军就此事回应称,不会因夫妻关系影响警方办案。但是,妻子未及时到案,是否与其丈夫的公职人员身份乃至权力有关,值得有关方面调查。但至少有一点是肯定的,李某军作为公职人员,未能做到敦促违法行为人家属及时到案接受处罚。
近年来,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夺方向盘、殴打驾驶人员等妨害安全驾驶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成为不容忽视的公共安全问题。特别是2018年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发生后,引起社会强烈关注。
2019年1月10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剑指妨害安全驾驶和公共秩序的有关违法犯罪行为。
在此背景下,岳某静和其母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殴打司机,甚至阻拦公交车行驶,还声称什么“不怕犯法”,其行为可谓嚣张,性质颇为恶劣。被处以行政拘留后,岳某静一度迟迟不到案,更是令人生疑。当然,司机娄某珍的行为也有不妥,被行政拘留3日,付出法律上的代价也是应得的。
如今,随着事件持续发酵,岳某静已经到案被行拘。有关部门有必要对此事的疑点进行进一步调查,另外,有网友质疑岳某静等人的行为是否已属于妨害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也值得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予以回应。
※ 编辑|程仕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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