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车辆返程被卡收费,“卡点”究竟在哪?
评论君说
当务之急,是怎样让救援的道路更“通畅”,不被一些不必要的环节“卡”住喉咙。
作者 |刘远举
重庆市蓝天救援队队员向媒体表示,在结束了对贵州铜仁松桃山体滑坡应急救援工作的返程途中,救援队一行六人在万州区五桥收费站手持救灾证明,要求免费通行,结果收费站却不认可,最后缴纳496元过路费后才获放行。
千里奔袭参与公益救援的行为,令人敬佩,所以,救援队的这个诉求,大多人都是支持的。高速公路通行一下,没有任何成本,减免一点费用,就当“我出力,你出点钱”,毕竟,救灾人人有责。
不过,高速公路方面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从相关政策看,军车是全国免费,警车、消防车在本省内也是免费的,抢险救灾车辆,则依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但这一次,蓝天救援队的证明,是当地甘龙镇人民政府开具。
所以,可以说高速公路方强行收费有些“机械”,但现场基层工作人员,恐怕是无法做主,所以不得不拦住收费。
其实,这类矛盾产生的新闻很多,年年都有,之所以一直没有解决,是有很多深层次的困难。
2018年9月,也曾发生过“河南救援队广东救灾返程被卡6小时”的事件,引发热议。当时,应急管理部高度重视,表示已专门同有关部门沟通协商,研究修定抢险救灾车辆免收公路通行费的具体办法。在相关法规修定之前,应急管理部将通过建立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救援的网上申报制度,协商有关部门和地方为获准参与应急救援的车辆出具通行证明。
不过,具体的协商,仍然有些问题需要解决。
首先,多部门协调起来不容易。现代化救援是一个社会分工的过程。比如,高速免费,去加油需不需要免费呢?在实际操作层面,需要各方面的配合,单解决一个高速收费的问题是不够的。
其次,批准通行的流程具体应该怎么落实?
免费通行,靠自称肯定不行,还需要政府的批准。到目前为止,免费通行,需要省一级的批准才行,但这个审批的级别,不可能降得很低。中国的行政区,省级有34个,地级有333个,县级有2862个,乡镇级有41636个。如果批准的难度过低,就有可能出现假冒与滥用。这也是这次蓝天救援队使用的镇级证明不够“管用”的原因。
所以,一个免费通行问题,并没有看上去那么简单。
当务之急,是怎样让救援的道路更“通畅”,不被一些不必要的环节“卡”住喉咙。全面性的下调救灾车辆认定,在目前看来还有诸多困难。那么,是否可以因时而变,在特定的时间段、特定情况下,临时把救灾车辆资质的认定级别下调。比如当前洪灾发生,救援需求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可以提供更灵活的举措,等灾害高发时期过去再恢复原有制度。这样,既能降低公益组织的负担,也不会让救援队伍寒了心。
※ 编辑|李勤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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