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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举报人被拘,如何回应“打击报复”质疑

任然 澎湃新闻评论 2021-01-28


评论君说

     不放过一个坏人,也决不冤枉一个好人。在法律面前,一切都要用事实和证据说话。



作者 |任然


曾举报腾格里沙漠排污事件的李根山,9月9日被警方刑拘,引发舆论关注。


9月10日,宁夏中卫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警方成功破获李根山等人涉嫌犯罪案件。初步查明,李根山等刑满释放人员打着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成员的幌子,相互勾结,采取殴打、威胁、辱骂、恐吓等手段,先后实施了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李根山等人各类违法犯罪线索。


11日,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通报称,又收到大量检举揭发的违法犯罪线索,又有6名涉案嫌疑人落网,此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


曾经的污染举报“功臣”,突然因涉黑等犯罪被刑拘,这的确让人错愕。不少网友提出“是否被打击报复”的疑问,是出于朴素正义感的正常舆论反应。而且,已有类似争议事件发生:前不久收到检察院撤诉通知书的李思侠,此前就因“发帖举报污染28次”被指控为“恶势力”,一审以“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引发“被报复”质疑。


当然,李根山被拘,是否存在“打击报复”,一如他被指控的罪名,都需要用事实说话。


目前来看,还需要更多的事实供给才能做评判。中卫警方“此案与举报事件无关联,系依法依规办案”的回应,虽然否认了质疑,却没有给出更多的实锤信息,这令它的说服力有限。


李根山家属透露,李被警方带走前,曾举报当地风电项目“未经审批先上马建设”,可能影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黄羊的栖息地,且疑似存在被举报企业人员给李根山送“赞助费”(后被退回)的情节。这些信息是否属实?家属口中李“深夜被抓”与举报和送钱有无直接关系?


再如,警方对李根山“采取殴打、威胁、辱骂、恐吓等手段”“实施了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定性,不可谓不轻。这些结论是依据什么事实得出的?


不是说家属和公众的质疑就一定占理,警方办案也要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但在不违背依法依规办案的前提下,警方应该及时提供更多的增量信息。即便一些信息不能披露,也有义务给出合理的解释。否则,各方自说自话,只会让舆论不断发酵,无益于问题的解决。


呼吁警方以更多证据来回应“打击报复”的疑问,也是澄清“功过相抵”论的最有力态度。如果李确实罪有应得,不能因为其此前举报有功就否认其违法犯罪的事实,社会也得接受一个不那么“完美”的环保举报者;反过来说,也不能因为其违法犯罪,就否认他此前举报立下的功劳。一切都需要警方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依规办案。


或者说,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消除公众疑惑,本身就是依法依规办案的一部分。考虑到李根山的举报人身份,警方在处置办理本案时,本就应多一点程序和事实“洁癖”,主动与“打击报复”划清界限。


腾格里沙漠污染是全国大案,它的举报人能否被公正对待,关乎当地警方的公信力,和当地政府对待举报的诚意,对防范举报人被“打击报复”、激励社会举报,也有风向标意义。因此,该案的办理,必须经得起司法公正与历史的检验。除了警方要更有作为,当地政府也不妨把对此案的争议当作另一种举报,适时介入调查,公平处置、透明披露。


司法正义,要求不放过一个坏人,也决不冤枉一个好人。在法律面前,一切都要用事实和证据说话,外界也不妨多给办案机关一些时间。















































































































    ※ 编辑|甘琼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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