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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休假,让一部分人先休起来

澎湃新闻 澎湃新闻评论 2021-01-28


评论君说

       不能因为还有地方不具备“强制休假”的条件,就容忍对休假权的剥夺。



作者 |守一


年底了,大家都很忙。这会儿没特别正当的理由,似乎大家都不好意思请假。就算领导同意了,也怕留下“不懂事”的印象。


那些有假不敢休的职场人,看起来有了新的希望。最近有报道,深圳明年起要实施强制休假制度。这个源自深圳“健康条例”的规定无疑有积极意义,是给过去的带薪休假制度打个“补丁”,督促单位更好地保障劳动者权益。可是把纸上文件放到现实来看,还是难免有些担心。


因为强制休假看起来很美,可是具体到不同的单位,可操作性存疑。政府部门能去一家家单位核实,有没有强制休假吗?不强制休假的单位,会被处罚吗?翻遍深圳的“健康条例”,也没有看到这样的罚则。如果还是一种“倡议”,那劳动法都没解决的问题,“倡议”就更难指望了。


尤其考虑到,现实面临休假难的,是很多在中小企业就业的人。这些企业,有的也很难苛责是老板故意不让员工休息,而是承担不了休假的成本。或者,有些员工也是“自愿”放弃休假。有些流动性很强的打工者,更在意及时拿到工资,并不关心其他员工福利。


可见,现实远比我们想象的复杂。员工虽然抱怨工作太累没有假期,可是在现实的工作环境中,又很难强硬地去争取休假权。毕竟谁也不想让自己的饭碗受影响。在这种情况之下,纸上的法律法规,也就很难发挥直接作用。


实际上,这种“自愿”不休假、“自愿”加班,在很多地方很多单位里都很常见,不只是中小企业。这些年很多地方还曾出台过规定,要领导干部带头休假。因为一个单位的领导如果不休,那下面的员工在申请休假时就顾虑重重。可见,真要把众人期盼已久的“强制休假”落实到基层,还需要多动动脑筋,照顾到各方的利益。


但这么说,倒也并不是否定强制休假制度的意义。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发展是不同步的,不能因为还有地方不具备“强制休假”的条件,就容忍对休假权的剥夺。法律法规除了督促执行方面的作用,还有价值倡导的功能。通过法律法规的倒逼示范,总是能让一部分人先休假起来。当“强制休假”的观念逐步普及,我们所有人的权益更有可能得到改善。此番规定的出台,无疑又让休假权的保障往前进了一步,这总是好事。















































































































    ※ 编辑|李勤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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