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凯歌举报up主:公众人物可以接受怎样的批评?
评论君说
陈凯歌在节目里说过,“我接受对我的电影的一切评论”。到底什么是“一切”,可能陈凯歌有他的定义。
作者 |易之
1月5日晚,一些B站的影视UP主纷纷发动态,表示自己制作的陈凯歌相关视频内容遭到陈凯歌团队的侵权投诉。这些被投诉的UP主晒出了截图,他们被投诉的内容大都是“旨在恶意侮辱、诋毁陈凯歌先生,严重损害陈凯歌先生的个人名誉,涉嫌侵犯陈凯歌先生名誉权”。
从举报情况看,陈凯歌这波操作有可能是情急之下批量完成的。因为申诉理由都是复制粘贴的,还有一些视频标题和UP主被“张冠李戴”了,比如在某个视频下贴出的举报明细里,却列着另外一个视频标题。
这事难免让人想到2005年胡戈导演的恶搞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当时这部短片直指陈凯歌的作品《无极》,陈凯歌得知后大怒,称“人不能无耻到这样的地步”,并与之对簿公堂。如今再度大量举报,有不少网友直斥陈凯歌“气量太小”。
不过,说这些话之前,还是应该先看看视频。平心而论,这些视频中的部分用词确实让人不太舒服:光是我看到的就有“道貌岸然、刚愎自用”“宁做真小人不做陈凯歌”“狂妄自大、目中无人、一意孤行”等等。
任何一个人被如此形容,恐怕心情都不会太好。所以,正如陈凯歌一方所言,倘若真的有人身攻击的情况,倒也不必忍着,该维权就维权。
不过,就连法律学者也认为,文艺批评与人身攻击的界限未必那么清楚。比如“刚愎自用、道貌岸然”等评价,指的可以是创作的态度,也可以是陈凯歌的品德,游走在理性批评和恶意诋毁的分界线。
文艺作品的评价,不都是八面玲珑、面面俱到的,肯定也有刺耳的、不中听的。比如,有人认为,陈凯歌在《霸王别姬》之后再也没有与之媲美的作品,称其为“江郎才尽”。这究竟是一种文艺批评还是人身攻击?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主观认识。
就好像陈凯歌在节目里说过的一句话,“我接受对我的电影的一切评论”。不过到底什么是“一切”,可能陈凯歌也有他的定义。
在充斥解构精神的互联网语境中,究竟哪些用语可能构成侵犯?通过这种具体的案例,或许也可以得到厘清,为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遏制网络暴力提供一些启迪。
就这件事来说,至少有两个原则必须明确:第一,文艺作品可以接受批评,包括综艺在内;第二,诽谤、污蔑等人身攻击不可取。
是人,都有可能遭受非议,但很少有公众人物会和差评死磕到底。这并非是“大人有大量”,而是从成本与可行性出发,他们不得不选择“宽容”。既然选择成为公众人物,那么个人形象接受舆论的审视与批评是很难避免的。
只是,作品或创作者的价值,往往也体现在关注与批评。真的通过批量举报把评论话语限制得狭窄、逼仄,让人无法开口下嘴,或许这也不符合陈凯歌导演的本意,更不是他所希望看到的结果。
※ 编辑|李勤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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