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当天暂停离婚,别折腾一群人满足另一群人
评论君说
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登记,都是民众的基本权利,离婚登记没有理由为结婚登记让路。
作者 | 熊志
每年的5月20日,是结婚登记高峰期之一。为避免人员拥堵,控制人员过度密集、扎堆,同时满足群众办理结婚登记的需求,湖南省平江县日前发布公告称,2021年5月20日当天暂停受理离婚登记。无独有偶,贵州凯里市也发布了类似通知。
然而,让离婚登记为结婚登记让路,这种“错峰调节”是否合适呢?从舆论反响来看,显然存在着很大的争议。
离婚登记和结婚登记,本来就是平等的政务服务类别,不存在优先级的问题。《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也明确规定,“婚姻登记处在工作日应当对外办公”。既然5月20日是正常的工作日,那就应该按规定正常办理。
湖南平江和贵州凯里两地,优先满足办理结婚登记的需求,看上去的确是相当人性化,成人之美地服务了那些“520”当天结婚的新人。但这种所谓的人性化,对那些有正常离婚登记需求的民众而言,却是一种被动的牺牲。
说白了,既然结婚、离婚的权利平等,那婚姻登记部门就没有权力“慷他人之慨”,自作主张地叫停离婚登记。在离婚冷静期的背景下,工作日的突然调整,不啻于给办理离婚的人员增加了额外的时间成本。
前段时间,安徽怀宁县民政局拒绝3月14日加班的建议,引发广泛的讨论,民众对其拒绝加班的态度表示支持,背后的基本逻辑是,政务服务就应该按照法定的程序运转。
地方民政部门面对民众需求,不一定非得照单全收。上述两地因为部分新人的美好期待,就牺牲另一部分群体的利益,这不是锦上添花,而是因噎废食,既违背了相关工作规定,也打乱了工作节奏,自然容易触发争议。
再者,现在的政务服务早已数字化,“520”当天人员拥堵、过度扎堆等问题,完全可以通过预约机制来提前限流。以此为由暂停离婚登记,反而说明服务管理水平还较为落后、粗放。
如果民政部门确实想更贴心,满足更多新人的登记需求,那也应该采取增开窗口、延长登记时间等方式,在保证离婚登记业务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来服务结婚登记的新人。
值得一提的是,面对舆论争议,贵州凯里发布了道歉声明,称在增加结婚登记窗口、延长登记时间的同时,正常办理离婚业务;湖南平江县也表示,公告内容确实欠考虑,将撤回公告。
积极回应舆情,及时调整工作安排,这种自我纠错的态度值得肯定,但更需要对这种“不妥”进行反思。
一定要认识到,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登记,背后依托的都是民众的基本权利,离婚登记没有理由为结婚登记让路。民政部门要把好事办好,就应该更多地从优化服务的角度去改善,而不是转移责任,通过折腾一群人来满足另一群人。
※ 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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