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毒继母被判无期,用法治“钉死”虐童行为
评论君说
当有些人无法克制恶念时,就只能寄望于法治的威慑力。
朵朵旧照(左)与送医抢救中的朵朵 红星新闻 图
作者 | 守一
5月31日,山西“12岁女童被继母虐打致脑梗死案”有了一审结果。继母王某蓉犯虐待罪获2年有期徒刑,犯故意伤害罪判无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同时要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朵朵(化名)各项经济损失128万余元。
王某蓉已经当庭表示要上诉,但不得不说,目前的判罚得到很多网民的认同。在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这个“重判”也额外具有特别的导向意义——儿童权益不容侵犯,敢于妄伸毒手的人,哪怕是父母,也必须得到法律的严肃制裁。
而如果知道女童朵朵此前曾经遭受过的伤害,现在看到无期的判决,正常人恐怕都不会觉得判决重。
据警方调查,王某蓉自己承认经常殴打朵朵,并用指甲掐伤朵朵下阴、大腿。2020年5月14日,因朵朵被虐待至头部严重受伤昏迷进医院,残忍行为才被曝光。而此时可怜的孩子,已经处于“植物人”状态。
虽非亲生,可既然同在一个屋檐下生活,那继母就对孩子负有监护责任。哪怕抛开法律责任不说,单论人情常理,也绝不应该对一个未成年孩子痛下毒手。
王某蓉的行为,可说是天怒人怨,无期判罚也属罪有应得。虽然上诉是她的法定权利,可如果一直都对自己的行为没有反省、没有悔过,依然觉得自己“冤枉”,那就只能期待司法“棒喝”敲醒她了。
近年来,类似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例并不少见。有些是重组家庭之下,继父继母作恶,但也有不少案例,是亲生父母下毒手。
人性之恶,常常令人匪夷所思。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曾对2008年至2013年间媒体报道的697例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案件进行调研,发现亲生父母施暴高达74.75%,继父母或养父母施暴的占10.04%。
当时,该中心总结说,有些父母“没有将未成年人当成享有平等权利的人来对待,往往将孩子视为自己的私有财产随便处置……还有很多父母动不动就对孩子施加打骂”。
几年时间过去,孩子遭家暴的案例,还是频频出现。可见从整个社会来看,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仍有待提高。保护和关爱未成年人本应是人的天性,不需要一再倡导和呼吁。当总有些人无法克制恶念时,就只能寄望于法治的威慑力。
就个案而言,王某蓉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自然是咎由自取。但就社会层面而言,法律对于暴力侵害未成年人情形的干涉效力,依然有很大提升空间。这不仅是指事后对犯罪行为的惩戒,还包括暴力的及时发现、报告等整个链条的完善。
去年5月,“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已经出台,这是构筑保护未成年人免遭暴力侵害的重要一环。但在法律已经日渐完善的基础上,把这些落到实处,让所有虐待孩子的人付出应有代价,才能真正体现法治的力量。
※ 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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