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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叫谁来都不好使

金泽刚 澎湃新闻评论 2022-06-23
 “   

       孙某意图喊人来的惊人之语,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这成为注定对其不得从轻处罚的实质性理由。



 |  金泽刚


判决来得很快。


11月13日,江西豪车女司机醉驾案一审宣判。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当庭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在这起案件案发当时,孙某不配合民警执法,在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期间,经过60余次呼气、历时近18分钟才完成呼气式酒精测试。经鉴定,孙某血样中酒精含量为102.68mg/100ml。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在公共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孙某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同时,被告人孙某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并企图阻碍公安机关执法,酌情从重处罚。法院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后,孙某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本案之所以引发全网关注,是因为孙某在被查酒驾时不仅拒不配合,还多次喊“叫yu wei来”。后经南昌警方调查,全市公安系统共有6名名字谐音为“yu wei”的民警,但他们都不认识孙某。然而,“叫yu wei来”一时间成为人们怀疑警方是不是公正执法的高频词。



从6日18时案发,到13日法院就做出了判决,必须为如此快速的一周裁判点赞。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在谈到刑罚的及时性时指出,惩罚犯罪的刑罚越是迅速和及时,就越是公正和有益。这句名言体现出程序正义的价值所在。


与此同时,对于这起醉驾案做出拘役两个月的实体裁决——事实上是从重的,亦凸显了司法的公正及社会价值。


如果说孙某拖延吹气,企图阻碍公安机关执法是本案明面上的从重处罚情节,那么,其意图喊人来的惊人之语,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这成为注定对其不得从轻处罚的实质性理由。


随着近年来对危险驾驶案件的全面认识,对醉驾当事人的处罚,越来越呈现出从轻从宽的态势。危险驾驶罪的最高法定刑本就是6个月拘役,又基于轻罪轻罚、少捕慎押等刑事政策考量,各地司法机关对于大多数醉驾被告人都是判处缓刑,酒精浓度较低的甚至是不起诉。


就本案而言,孙某血样中酒精含量为102.68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并不是很多,一般情况下,即使是在江西,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这类案件也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被检察机关不起诉的可能性恐怕很大。至少,判决缓刑完全说得过去。


然而,在媒体直播面前,孙某不仅自己企图阻碍民警执法,还喊出了“叫yu wei来”这种令人怀疑其试图“找关系”,以逃避法律追究的惊人之语,造成了更恶劣的社会影响。


南昌市公安局也做出了通报,南昌市公安系统共有6名姓名谐音为yu wei的民警,均与孙某不认识、无关。孙某到案后供述,她只说知道东湖区公安局局长叫余伟(其实已经调到青山湖区),她当场说叫yuwei过来是为了避免或减轻处罚。


结果,孙某搬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聪明反被聪明误”,本来单纯醉驾,未必会遭到两个月拘役的重惩,因为狐假虎威,企图“以权压人”,而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最终导致其受到了法律更严格的处罚。


如今,可以说醉驾(危险驾驶罪)成为了一个“最亲民”的犯罪,显然,越是这种民众熟知的犯罪,处理起来,越能够发挥其普遍的社会教育意义。唯有公正执法,才能促进全民遵法守法,在此意义上,这起豪车女司机醉驾案也是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编辑|沈彬

排版|甘琼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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