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用严明法治、精神扶贫实现“天下无拐”

李泓冰 澎湃新闻评论 2022-06-23
   

       应该动员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向存在拐卖及买卖婚姻现像的农村地区,推动“精神扶贫”,推广男女平等。



 | 李泓冰


春节前后,徐州“丰县生育八孩女子”的命运让网民揪心:她究竟是谁?她遭遇了什么?谁在失职渎职?这起事件,受损伤最大的,一是当地基层政府的公信力,二是公众安全感。


2月23日,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调查结果公之于众:这位女子先后被拐卖三次,最终流落欢口镇董集村;除了长子,最近十年左右,先后生了7个子女;平时更被限制自由,饱受虐待……这些情节,触目惊心,令人愤懑。


公共治理,取信于民,首先要实事求是。谣言止于公开,互信缘于透明。在负面事件出现时,丰县有关部门却本能选择推诿、避重就轻、推出不实报告,结果深陷塔西佗陷阱——既便说了真话,也难以取信于民。这一反面教材,成为公共治理层面一次沉痛的教训。


有人说,救护“小花梅”,就是救护我们自己——这道出了公众关注堪称空前的缘由,不管是穷是富,拐卖面前几乎“人人平等”,一旦遭遇,它能瞬间终结你和你的家庭所有幸福的可能。重拳打拐,是维护人的基本尊严、基本权利,维护文明底线,也是维护我们弥足珍贵的安全感、来之不易的幸福感。


因此,拐卖妇女儿童必须依法严厉打击,直至“清零”。


一波三折的过程,稍许令人欣慰的是让曾被漠视的罪恶被广泛“看见”,被高度重视,没有了遁形可能。民心所向,民气可用,这是后续推进打击拐卖犯罪,最强大的后盾。


徐州方面表示,将开展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这意味着后续或会有更多的“小花梅”得到解救。而徐州以外,在全国层面,除了打拐的专项行动,该如何针对滋生这一罪恶现象的土壤,找出治本之策呢?


不管是拐卖妇女,还是拐卖儿童,说到底,是一些乡村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的传统落后观念还根深蒂固,让不少农村女性的成长,备尝坎坷与屈辱。


铲除这样的土壤,或要从三个层面着手。


一是严明法律。比如,农村的女儿能否和儿子一样享有房产、责任田以及家庭财产的继承权,受教育权?必要时,我们要用法律来移风易俗。


二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让人们不再单纯依靠养儿防老,真正实现“生男生女一个样”。


三是加大宣教力度。大力宣传拐卖妇孺是重罪,重男轻女是伤风败俗,要以重男轻女为耻——要让这样的标签,像“吸烟有害健康”“杀人必偿命”那样的醒目、那样家喻户晓。


我们拥有强大的惩恶扬善力量。新中国出台的第一部法律,是1950年4月的婚姻法。当年,为了贯彻婚姻法,各级党组织和政府派过大批工作组,走村串户,苦口婆心,一来普法,二来解救被包办婚姻困锁的女性。买卖、包办婚姻是积了几千年的恶,但新生的共和国一发力,中国妇女获得数千年未有的解放感。


因此,应该动员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向存在拐卖及买卖婚姻现像的农村地区,推动“精神扶贫”,推广男女平等。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走向“天下无拐”。




编辑|李勤余

排版|甘琼芳

澎湃评论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推荐阅读


点击下方名片,关注我们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