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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放制度红利,让百姓用上好药|澎湃社论

社论 澎湃新闻评论 2023-02-28
   

       明确了罕见病药品“独占期”机制,给药企吃下一颗“定心丸”。




日前,国家药监局发布的《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草案)完成意见征集。国家正在完善药物创新体系,支持药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原始创新,鼓励罕见病药品研制,在药品行业内释放制度红利,让药品管理机制更好有效服务于中国追赶世界药物研发的征途。


草案是现行条例施行近20年来的第一次修订,体量从原来的80条1.2万余字增加至181条2.9万余字,而且也对2019年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更好衔接,更好地发挥修法的效果,特别是针对近年来社会热议、业内关切的罕见病药品保供、仿制药上市等做出细化规定。


此前,有罕见病患儿家长因为违法海外购买氯巴占,被当作“走私毒品”处理,案件牵动人心,之后国家在进口制度上做了特事特办。但是,罕见病药品市场小,供需不稳定,导致药企往往不愿意生产此类小众药品。


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短缺药品的研制和生产,对临床急需的短缺药品、防治重大传染病和罕见病等疾病的新药予以优先审评审批。这次的草案具体落实了对罕见病药品的研发鼓励措施,明确了罕见病药品“独占期”机制,给药企吃下一颗“定心丸”,让罕见药品能提供长久稳定的利润。草案规定: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承诺保障药品供应情况下,给予最长不超过7年的市场独占期,其间不再批准相同品种上市。这是通过经济手段引导企业生产罕见病药品,不让企业吃亏。


其次,草案为新药研发打开了更多的绿色通道,特别是对于突破性治疗药物予以特事特办。目前,我国就加快药品上市审批设计了四种机制,附条件批准制度、优先审评审批程序、特别审批程序,以及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


但是,之前,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的规定立法层级比较低,这一次,草案直接赋予了突破性治疗药物等机制以明确法律依据。突破性治疗药物未来将会有更优先的审批通路,能以更快的速度服务于病患,充分维护了药企科研攻关的积极性,让“快马先奔”,让突破性治疗药物驶上了快车道。


此外,草案还大力度地鼓励仿制药发展,对首个挑战专利成功并首个获批上市的化学仿制药,给予市场独占期,“在该药品获批之日起12个月内不再批准同品种仿制药上市,共同挑战专利成功的除外。市场独占期限不超过被挑战药品的原专利权期限。”


药品审批不能不谨慎,另一方面,新药品的研发、投放也是刻不容缓,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也关乎医药研发的大国竞争。2021年,国家药监局共批准83款新药,呈现出新药上市的爆发式增长,这样的发展创新势头,需要用完善的管理机制保障、维护,最大限度地推动药品可及性,真正让百姓用上好药。




编辑|沈彬

排版|甘琼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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