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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天降菜刀:对“高空刺客”必须零容忍

澎湃新闻 澎湃新闻评论 2022-09-12
 
  

       高空抛物的轻佻与可能后果的严重之间的深沟,需要通过“违法必究,露头即打”的高压氛围去填平。



8月16日,成都温江一小区业主反映,四把菜刀及一个木质菜刀架突然从高处坠落到地上,所幸未造成人员受伤。


 |  佘宗明


人在路上走,刀从天上降。原以为,在出现那些血的教训后,这类惊魂景象会消失于公众视线。但没想到,有些人并没怎么从悲剧中长记性。


在浙江宁波,近日有群众报警称,所在小区有人从楼上扔下两把菜刀,险些砸中孩子,民警调查走访后锁定了抛掷者戴某,戴某称当晚因琐事与妻子吵架,怕妻子拿刀做出过激行为,就将菜刀从四楼窗户扔下去。无独有偶,8月16日,成都温江一小区业主反映,四把菜刀及一个木质菜刀架突然从高处坠落到地上,所幸未造成人员受伤。


天降菜刀,对擦肩者来说,怎一个险字了得?虽然没有砸中人,但这改变不了它已威胁到居民头顶安全的事实。别说危险系数极高的菜刀,就是皮球、花盆之类的物品,携重力加速度从高空坠下后,都可能带来不堪设想的后果。


这方面的案例,并不在少数:24楼坠下苹果将3个月大女婴砸成十级伤残,商场高空突坠铁板砸死25岁女孩……这些新闻完全可以合成一部警示录。相比之下,扔菜刀带来的观感冲击与心理刺激只会更加强烈。


前不久,“××刺客”的说法十分流行。跟雪糕刺客比,那些物从天降的“高空刺客”显然更可怕 ——毕竟,它来“行刺”时,那些受害者往往避无可避,压根就来不及躲闪。正因如此,说高空抛物是把人们抛到恶魔抽签的夺命游戏中,也不为过。


对于坊间“苦高空抛物久矣”的声音,治理者不无呼应动作:早些年,规制高空抛物主要靠民法,《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明确了举证责任倒置和准连坐条款;到后来,有些地方司法部门针对严重的情节会用刑法,依据是作为兜底性条款的寻衅滋事罪名。


这几年,法律层面更是日臻完善:2019年,最高法明确故意从高空抛物品对应的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几个刑事责任梯度;同年《民法典》明确了建筑物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公安等机关的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义务和建筑物使用人的追偿权。2021年3月起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专门增设了高空抛物罪。


从司法实践看,对高空抛物者追究刑责的案例也日益增多。此前最高法就专门发布了多个高空抛物坠物民事、刑事、行政典型司法案例。这些,无疑在强化着对高空抛物行为的震慑力。


但目前看,依然有些人没有把法律放在眼里,也没有“别人吃一堑,自己长一智”。就拿宁波这起事件看,当事人就因为害怕妻子拿刀做出过激行为,就自己先做出了过激行为——将菜刀从高空抛下。因为未知的风险,就将可知的风险抛掷到公共空间,将风险转嫁给社会,这不免有些卑劣。


毫无疑问,高空抛刀的行为,已经越过了法律红线,也必然要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夫妻吵架也不是可以轻易从高空扔下菜刀的理由。而在温江案例中,鉴于具体责任人尚未被锁定,接下来,是否可以通过安装高空抛物智能监控系统、算法识别高空抛物行为并进行轨迹分析等方式,去更好地震慑此类现象,也是个值得探讨的话题。


无论如何,公共安全的词典里,不会容下“高空抛物”几个字。高空抛物的轻佻与可能后果的严重之间的深沟,也需要通过“违法必究,露头即打”的高压氛围去填平。舆论和法律零容忍,是我们对“高空刺客”的唯一态度。




编辑|王磊

排版|甘琼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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