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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放心生”,得补上托育的短板|澎湃社论

社论 澎湃新闻评论 2023-02-28
 
  

       一个生育友好型社会,离不开普惠、稳定的托育行业的支持。





8月16日,国家卫健委等17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8月17日国家卫健委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指导意见》有关情况,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介绍称:婴幼儿无人照料是阻碍生育的首要因素,城市中超过1/3的家庭有托育需求,但供给明显不足,特别是普惠性服务供不应求。各方研究和国际经验也表明,发展托育对减轻家庭负担、提高生育意愿,具有显著效果。


17个部门共同出台的《指导意见》,为支持生育开出了一张“大处方”,从发放育儿补贴金,到实施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方方面面鼓励适龄夫妻“放心生”。特别是,这一次将托育服务摆到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上,也正好说明补上这块短板的必要性。


新手妈妈休完哺乳假之后重返职场,孩子从嗷嗷待哺的婴幼儿到能正式进入幼儿园,其中的三四年时间,成为最难熬的日子。请老人带孩子,可能面临老人“随迁”到城市,挤在一个屋檐下等现实问题。而将孩子交到托育机构,托育机构能不能承起这份重任,能不能让妈妈放心上班?


之前,托育机构长期处于边缘地带,既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教育系统,也不属于母婴保健的卫生系统,缺乏有效监管和行业规范。幼托班、日托点等托育业态也是良莠不齐。而且我国托育供给严重不足,截至2021年底,我国每千人口托位数只有2.03个,与“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4.5个的目标有相当大的差距。


一个生育友好型社会,需要整个社会在培育孩子的每个阶段提供支持,一个生育友好型社会,离不开普惠、稳定的托育行业的支持。


《指导意见》明确了托育的“基本公共服务”定位,明确其公共属性之后,让政府扶植、政策倾斜有的放矢。《指导意见》还明确托育服务 “普惠”原则,要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和引导,实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和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发展公办托育机构,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支持用人单位举办,建设社区服务网点,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的幼儿。


中央预算引导,公办托育、社会力量,以及社区、用人单位、既有幼儿园共同参与,有效扩大普惠性服务供给。不同层面、不同主体一齐发力,一道解决婴幼儿托育难的现实问题。


早在2018年,上海就专门出台了《关于促进和加强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引导托育行业健康发展做出有益的探索。这一次,在全国范围内,托育行业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会。“托育服务事关婴幼儿的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当务之急是,补上托育的短板,切实解决生育的后顾之忧。




编辑|沈彬

排版|甘琼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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