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虐猫经历,还能上研究生么?
将对虐待动物的惩罚法治化、规范化,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这种残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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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无关
文 | 柳早
近日,网传一报考南京大学研究生的男子,以专业课排名第一的成绩被刷,原因疑似其思想品德考核不过关。之前多名网友向学校反映,该生曾在学校宿舍录视频虐杀猫,还加入过一个以虐猫为乐的网络团伙。
随后该名考生被发现已进入兰州大学复试调剂名单。于是,在兰州大学官微下方,众多网友“洗版”“刷屏”留言,希望兰州大学对该生采取慎重态度,“不能录用品行恶劣学生”“德智体,德在第一”。
众多网友在兰大官微留言呼吁慎重
一位虐猫的考生,几乎被全网建议大学“别录取”,这可能是他始料未及的。这体现了公众的动物保护和生命意识,社会对残害动物的行为越来越无法容忍。这名考生专业成绩可谓优秀,却对生命缺乏起码的珍视和敬畏。这种落差让人震惊,也让人愤怒,很多人希望将他拦在研究生的校门之外。
如果这位考生最终因为虐猫而“落榜”,从相关规定上来说没有问题。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而虐待动物属于一种品德问题,这应该没有什么疑义。
而且,近几年高校对于虐待动物行为的处置,明显有趋严迹象。2023年,河南南阳理工学院一学生因为虐猫被直接开除;2020年,山东理工大学也有一位学生因为虐猫被退学。过去,针对虐待动物这种品行问题,高校给出的比较常见的处分是记过、警告等,如今则经常祭出开除等顶格处理。
这也体现了对大学管理和社会认知的呼应,大学正在亮明态度。相信此次风波,对涉事考生以及其他虐待动物的人,都是一次非常严厉的警告和教训。
但某种层面来说,网友对虐待动物行为的集体愤怒,也缘于现行法律里对此没有一个非常明确的规定和处罚。实际上,南京大学在“刷掉”这名考生时,并没有明说原因就是虐猫;曾经警方因为虐猫传唤他时,处分也只是写悔过书。
这也是一种尴尬:人们都知道虐猫不对,但要想将其纳入代表公共理性的社会惩罚机制进行处理时,却发现并没有明确权威的依据。这可能也是网友拍案而起、到学校社交账号“洗版”的原因:出于一种“不信就拿你没办法了”的心态。
关于为“虐待动物”立法,近些年已经有很多讨论,从此次事件中也能得出一些启示。目前对这位考生的“追责”,更多还是网络舆论层面,但舆论的问题在于并不可控,也很难有明确的边界。
有网友就发出疑问:“如果仅仅虐猫,没必要学都不让上了吧,他有没有改过的机会?”这种观点并非没有道理。说到底,虐待动物应当受到什么处分、处分持续的时间、当事人有没有改过自新的机会等问题,应当代入一种理性化的制度视角去深入讨论。毕竟,法律不只有“惩罚”的作用,也有“挽救”的一面。
将对虐待动物的惩罚法治化、规范化,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这种残酷的行为。根据媒体报道,现在虐待动物俨然已成产业链,上下游分工,参与人数众多,不乏大学生甚至未成年人参与。这已经是个复杂的社会问题,而不只是施虐者品行有缺这么简单。
舆论对个案的关注,覆盖面毕竟是有限的,要想系统性地对虐待动物的行为进行治理和打击,终究还是要靠法律和机制的完善。
编辑|甘琼芳
排版|甘琼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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