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管家 | 企事业单位拆除活动环境管理要求及经验分享
企事业单位拆除活动处于环境监管的薄弱期和环境事故的多发期,拆除过程的偷排、偷倒“三废”以及不规范拆迁导致的化学品泄露和扩散会加重场地土壤、地下水及周边环境的污染,为后续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带来更高成本和技术挑战,我司在完成相关拆除活动污染防治项目的基础上,对防范企事业单位拆除活动污染土壤的管理要求及经验进行了分享,供大家作为参考。
01
上海市对企事业单位拆除活动环境管理逐步规范化
为了防止企业在拆除活动中造成土壤环境污染,原环境保护部在2017年印发了《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环保部2017年第78号)。2019年,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信息化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企事业单位拆除活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沪环保防〔2019〕41号),对企事业单位的约束条件如下:
普遍义务
所有企事业单位在拆除设施设备、建(构)筑物和污染防治设施时,都应当采取防止土壤污染的措施。
重点聚焦
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将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备案表报拆除活动所在区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拆除活动结束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按照《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要求编制《企业拆除活动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报告》,保存相关资料,为后续污染地块调查评估提供基础信息和依据。
后果严惩
对于企事业单位未采取相应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或者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依法采取责令改正、罚款、责令停产整治等措施。
法条链接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六条(四):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四)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企业事业单位未采取相应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或者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事先制定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并在拆除活动前十五个工作日报所在地县级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六条: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
02
企事业单位拆除工作流程
拆除前准备工作
根据《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规定,拆除活动业主单位应在拆除活动施工前,组织识别和分析拆除活动可能污染土壤、水和大气的风险点,以及周边环境敏感点,因此需在拆除之前进行资料准备和现场核查。
资料收集
生产活动相关信息资料,包括原辅材料、主要产品、主要技术工艺、工艺流程及设备设施平面布置图、管线平面布置图等。 环境管理文件,包括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排污许可证等。 所在区域的自然信息,如地址勘探报告等。 需要收集的其他资料。
现场核查
核查方法: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填写《企业拆除前现场清查登记表》。
核查目的:清查和识别遗留物料及残留污染物、遗留建(构)筑物等污染土壤风险点。
核查重点:确认是否存在污染隐患,是否存在地下管线、埋地设备设施等。
拆除工作流程
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重点行业企业按照下述流程图进行拆除工作,其他行业企业拆除活动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可参照进行。
编制污染防治方案要点
应特别关注属于危险废物、高环境风险的设备和高环境风险建(构)筑物。
明确遗留物料和残留污染物的处置方式,确定高环境风险的设备和高环境风险建(构)筑物是否实施无害化清洗以及拆除产物环境风险、处置去向。
应对拆除场地进行区域划分,明确拆除顺序。
拆除过程中应最大程度地减少拆除施工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同时做好拆除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周边环境特别是环境敏感点的保护,关于防止水、大气污染的要求。
03
拆除过程中的环境问题及污染防治要点
供稿:唐莹莹
审核:侯玭
编辑:zhengy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