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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回复:和电信部门联合推出“失信铃声”意见建议。

2017-06-12 龚俊峰 龚俊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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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打击老赖的嚣张气焰,是每一个申请执行人都希望看到的,于是很多当事人都会自己想办法和建议,积极推动案件的执行。来信人于东锋建议:“和电信部门联合推出“失信铃声”,失信被执行人拨出电话或者其他人给失信被执行人拨打电话时,提示此人已被纳入失信名单。



2017年6月2日,最高法通过其官方网站最高人民法院回复了于东锋的建议,回复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与相关联动单位签署的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对失信被执行人共采取了11类100余项具体惩戒措施,为失信被执行人设置失信铃声不在上述惩戒范围之内。您的建议非常有价值,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探索该项惩戒措施,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建设,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体制机制,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营造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



各地方法都在积极探索新的措施方案,解决执行难,龚俊峰律师从晨报淄博了解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通信管理公司通过通信网络对“老赖”施以惩戒即通讯限制。并明确了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由淄博中院指定为试点法院,开始试点。届时,凡是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如果拒不履行生效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无论是主叫还是被叫都会有语音或短信提示,具体为:失信被执行人主叫语音或短信提示内容为“你已被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请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叫语音或短信提示内容为“您拨打的机主已被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



龚俊峰律师认为,实施“通信限制”后,会对一部分老赖形成有效的震慑,也可以倒逼社会诚信,促使老赖积极履行法院的判决,从而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对于微友关心的老赖使用别人的身份证开通其他电话业务的问题,相信随着实践的丰富和经验的累积,也会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也希望试点后尽快向全国法院推广,破解执行难。


关于限制通信措施,你们有什么好的意见建议,请提出有效的意见建议,不喜勿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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