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光丨《史记•匈奴列传》与匈奴社会——从历史人类学的视角
来源:《思想战线》2013年第1期
匈奴作为汉代一个强大的民族群体,制约和影响着中国民族在汉代的形成与发展,故《史记·匈奴列传》从民族研究的角度看最为重要,其虽然记载了远古至汉武帝天汉四年(公元前97年)的匈奴历史,但是远古时期的匈奴历史相当简略,主要内容是汉代匈奴的文化以及所表现出来的匈奴社会。
虽然在《诗经》中就出现了对匈奴的记载,可是却及其简略,说明华夏族对匈奴社会还不了解。从春秋战国开始,包含匈奴在内的北方游牧民族频频向华夏族发动攻击,所以当时有齐桓公利用这一个历史机遇提出了“尊王攘夷”的旗帜,这其中的“攘夷”就是为了防御北方游牧民族对华夏族的攻击。
由于当时的史官对“四夷”记述主要着眼于政治、着眼于政治关系,而且是站在大民族主义的立场,以“贵华夏,贱四夷”的民族观来书写民族历史,此外当时的历史学家几乎都没有深入到过北方游牧民族地区,因此也就不可能有关于北方游牧民族的详细记载,所以对于以匈奴为中心的北方游牧民族在华夏族的思想意识中就十分模糊,在文献记载中也十分简略。这种情况到了汉代发生了变化,匈奴已经作为中国北方最为强大的游牧民族登上了历史舞台,向刚刚建立的汉王朝发动了猛烈的攻击,汉王朝一时间只有防御之势,无反击之力。于是汉匈民族关系成了汉王朝最大的国家大事,所以在这样的宏大历史背景之下司马迁写出了至今仍然没有人能够超越的关于中国北方游牧民族的《匈奴列传》。从当时的历史角度看,《史记·匈奴列传》就是一份关于匈奴的民族志,而到了今天我们才把他作为民族史研究的文献来看待,因此,仅仅把《史记·匈奴列传》作为民族史研究的文献是片面的,应该还是研究历史人类学的重要文献。
在《匈奴列传》中,司马迁首先简要勾勒了匈奴社会的发展历史,其次从文化的角度记述了匈奴民族的诸多文化事项,再次是从汉匈民族间经济、政治互动的角度论述了汉匈关系。其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司马迁把对匈奴的社会发展放到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与发展的历史背景下来考察,提出了匈奴与汉族都是黄帝的后裔,这种“华夷共祖”的思想在今天建设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进程中其现实意义与学术价值都是巨大的。
一
在《史记》中有关中国边疆民族的六个列传中,有三个列传与匈奴相关,数量上占了《史记》边疆民族列传的一半。对此,司马迁说:“自三代以来,匈奴常为中国祸害,欲知强弱之时,设备征讨。作《匈奴列传》第五十。” [1]这儿说的“自三代以来,匈奴常为中国祸害”指的是先秦时期华夏民族与匈奴的民族关系以及后来汉王朝与匈奴的民族关系,都主要记述在《史记·匈奴列传》中。
《史记·匈奴列传》所反映的匈奴发展史从总体上来说可分为三个时代:第一个时代,冒顿时代以前的匈奴社会由于尚未以匈奴作为整个北方游牧民族的民族名称,因此可以认为是匈奴与北方其他游牧民族共同发展时代;第二个时代,冒顿为匈奴单于,匈奴政权统治北方各游牧民族时代;第三个时代,匈奴自身分化与融合时代。这三个时代是中国北方游牧民族最为活跃,民族关系最为复杂的时代。
著名的匈奴史学家林幹先生认为,匈奴是包括原先活动在大漠南北的各民族群体,是由于匈奴在形成过程中被称为“匈奴”的那个部分因社会生产力较之其他部分先进,力量强大,起着主导作用,随着民族共同体的形成,便以个别的名称代表整个民族群体。[2] 也就是说,匈奴只是所有北方游牧民族的一部分,因为其强大,所以用匈奴的民族名称指代整个中国北方的游牧民族,在《史记·匈奴列传》中,早期的匈奴实际上是指整个中国北方草原的游牧民族群体。各游牧民族群体之间有着近亲血缘关系。其中匈奴最强,所以将众多民族写入《史记·匈奴列传》,传中所提到的民族有西戎、戎狄、畎夷、戎夷、犬戎、山戎、戎、猃狁、戎翟。从这些名称上来看,大都带有戎字,可以理解为是一个泛匈奴民族群体,而戎字的前边或后边所缀有的字,则是戎的支系,可能因方位、居住地、崇拜对象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因此我们认为匈奴到战国时日益强大,成了北方游牧民族的代表,正式登上了中国历史舞台。因而司马迁将匈奴作为所有北方游牧民族代表性的统称。
在匈奴强盛时代,不能不提匈奴的冒顿,冒顿是匈奴历史上一位胆识过人的政治家,公元前209年,冒顿代其父头曼单于自立为单于后,“大破灭东胡王,而虏其民人及畜产。既归,西走月氏,南并楼烦、白羊河南王。” [3]而就在此时“汉兵与项羽相距,中国疲于兵革,以故冒顿得自强。”[4]匈奴政权的强大使冒顿完成了中国北方大草原的地区性统一,打破了北方草原政治多极化的格局,特别是击灭东胡后,成为东至朝鲜半岛,西达中亚的大帝国,与此同时强大的匈奴政权对汉民族建立的汉王朝,构成了前所未有的威胁,影响和制约着中国民族的形成与发展。因此,汉王朝的基本国策和民族矛盾的主要方面都集中在北方,主要针对匈奴的南侵而展开。
从民族形成的角度看,如果没有一个强大的政治集团或国家政权的有力支持,民族很难快速发展、有社会地位,因此,只有强大的政治集团或国家政权支持,才有可能产生强大的民族。因此,随着匈奴征服地区的扩大,很多北方游牧民族进入了匈奴民族系统,使匈奴民族在质上更加强大,在量上也不断增加,具有军事能力的战士达到三十万余人,整个北方草原都纳入了匈奴政权的统治,这个历史过程对匈奴民族自身的发展有着不可低估的历史作用。所以说冒顿建立的匈奴政权对中国北方游牧民族的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历史作用,因为冒顿完成了中国北方草原游牧文化区的统一,中国北方各游牧民族在匈奴政权的治理之下快速发展。
从表面上看,匈奴政权拥有强大的军队、严密的政权组织,确实能保证其良好的运行,但这个政权从一开始也就孕育着分裂,因为游牧文明的生产方式导致了他们的流动性和社会财富不易集中,当碰到内部纷争、外部力量冲击或自然灾害时便难以进行有效应对,故貌似强大的政权随时处于分崩离析的危机之中,这就是为什么整个中国古代北方游牧民族政权很快兴起又很快消亡的历史原因。汉武帝在元光六年(公元前129年)遣卫青、公孙贺、公孙敖、李广北击匈奴,展开了农业文明对于游牧文明的防御型攻击。到征和三年(公元前90年),汉朝对于匈奴的战争共计进行了45年,双方都因此造成了人员和经济上的损失。匈奴最终分裂为南北匈奴,南匈奴入塞南下,终融入了汉族等民族,丰富了汉族的数量与质量;而北匈奴西迁,则改变欧洲民族发展的格局。
二
司马迁对《史记·匈奴列传》的谋篇布局是很有讲究的,一开始主要从族源、族称加以记述。司马迁认为匈奴 “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也。”[5]注引:“乐产《括地谱》云:‘夏桀无道,汤放之鸣条,三年而死。其子熏粥妻桀之众妾,避居北野,随畜移徙,中国之匈奴’。”[6]这条材料不能认为它记的是历史真实,只能认为是夏商时期已有部分华夏族人进入北方与当地游牧民族融合。因为在华夏族出现之时,中国北方就有游牧民族存在。对此,《史记·五帝本纪》载:“北逐荤粥,合符釜山,而邑于涿鹿之野。”《史记·索隐》注:“匈奴别名也。唐虞已上曰山戎,亦曰熏粥,夏曰淳维,殷曰鬼方,周曰俨狁,汉曰匈奴。”[7]上述记载,说明了北方游牧民族在遥远的古代就与中原华夏族有所接触,从民族关系的角度看,远古时期中原与北方民族已有交流,融合。
需要指出的是,司马迁在《史记》中提出了以五帝为中心的“华夷共祖”思想,反映出作者朴素的民族平等意识。如上所言,华夏和匈奴是黄帝后裔,明确体现出“华夷共祖”的思想。这一认识较为符合先秦以来华夷互化、华夷相融的基本史实。虽然匈奴一直威胁汉族,是当时汉王朝民族关系矛盾的主要方面,但与汉族仍有文化渊源关系。因为匈奴也是黄帝苗裔。这种“华夷共祖”的思想,一方面是秦汉政治大一统理论和实践的反映,同时也或多或少反映了先秦到秦汉时期华夷融合的基本史实。[8]
秦汉之际,匈奴在冒顿单于的统领下,在很短的时间内成功地在匈奴各部中实现了前所未有的统一。同时四面出击,向东击败了东胡,向西击败了居住在河西走廊的月氏,并迫使大部分月氏西迁,向北征服了丁零,向南达长城和汉民族相接,并时时侵扰汉王朝。匈奴的强大,对刚刚建立的汉朝是个极大的威胁,所以刘邦即位之初便开始注意汉匈关系,在公元前201年,汉朝派韩王信材武,徙太原郡3l县,到晋阳(今太原)以备匈奴,后韩王信又请治马邑,但不久马邑遭到了匈奴的围攻,韩王信也降了匈奴,匈奴更挥师南向。从而有了汉高祖亲征平城。平城之战后,汉朝对内采休养生息之策,对外也采取了缓和的政策,于是有了和亲。和亲是历史上各民族统治者处理民族关系的一种特殊形式,具有强烈的政治色彩。到吕太后和孝文帝时都以和亲求和平。在这期间,即便匈奴出兵犯边,汉也尽量维护和亲的局面,没有发生大的战争,使汉朝有了几十年休养生息的客观外部环境,而匈奴也从汉朝得到许多物品,社会较为平稳地发展,这对两个民族来说都是极为有利的。和亲这一历史现象在汉代出现并成为统治阶级的一种策略,成为不同民族双方订立政治盟约的一种形式,它既受当时政治形势的制约,又为一定的政治目的服务。不管当时的统治者在处理民族关系时出于怎样的动机和策略考虑,一般来说,这种政策起到了缓和民族矛盾的作用,促进了民族间经济文化的交流,这也正是和亲政策的生命力所在,因而也为以后历代统治者所效仿,成为历代久远又甚为普遍的现象。[9]
但匈奴由于其特定的游牧经济类型、文化传统,所以一方面和亲,另一方面仍旧南下杀掠汉族民众。这种局面一直维持到汉武帝时代,到了汉武帝元光元年(前134年),汉“佯为卖马邑城以诱单于”[10]虽然双方没有发生战斗,但从此双方关系就恶化了。
汉武帝反击匈奴,前后一共进行了四十五年,在前期汉王朝具有防御性和正义性,但到后来随着汉朝综合国力的增强,便有了进一步开疆拓土的目的。汉武帝经过对匈奴的战争,首先攻占了河南地,设置了朔方郡,之后又攻占了甘肃河西走廊,降浑邪之众,设了河西四郡,扩大了汉朝在北方和西方的疆域,同时也维护了农业区汉族经济的正常发展,而匈奴却因此向北远遁,在心理上也遭到重创,《史记·匈奴列传》“正义”注引《西河旧事》说:“匈奴失祁连、焉支二山,乃歌曰:‘亡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妇女无颜色。’”[11]因此,汉朝战胜匈奴实现了汉王朝更大范围的政治统一,对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其影响是正面大于负面的。
在简要记述匈奴与汉王朝的民族关系之后,我们有必要从经济发展类型的视角进行分析。
首先,从经济发展类型看,汉民族的农耕经济为主导型经济,而匈奴游牧经济为依附型经济,于是双方需要有一定的能量交换,特别是对于匈奴来说十分重要,因为匈奴不能生产布帛、粮食、铁器,如果没有正常的交换渠道,必然引发匈奴对于汉族民众的掠夺战争,因为对匈奴来说和亲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匈奴社会快速发展的物质需求,所以才会一方面有和亲存在,但另一方面仍有匈奴南下“杀略而去”的情况发生。但从景帝、武帝开始,以官方的名义正式开辟关市,打通了汉匈双方的物质能量交换的渠道,这大大有于汉匈双方从根本上改善民族关系。
其次,虽然匈奴对汉民族农耕区进行掠夺,造成了汉民族经济的残破,但从世界历史发展的角度看,游牧民族为了自身的生存需要,在大多数情况下民族民间还是以和平方式进行交换,因为农耕民族需要游牧民族的马匹、皮革,而游牧民族又需要农耕民族的粮食、布匹和金属工具。
再次,从民族融合的角度看,游牧民族总是融入农耕民族,尽管游牧民族有作战的机动性,常在军事上显示出优势,但当他们一旦进入农耕民族分布区,便在自身的农耕化过程中消失,最终成为农耕民族的一部分,南匈奴的消亡便是如此。
三
从自然地理角度观察,在欧亚大陆中部有一条带状分布的大草原,西起多瑙河下游,经东欧草原地带一直延伸到中国的东北,绵延了二万一千多公里,被称为“欧亚草原带”。整个中国的广大草原,位于这个草原带的最东端,匈奴民族群体就生存繁衍在这个地区。
从文化的角度看,在秦汉王朝时期中国有两个最基本的文化区,以长城为界,北边是游牧文化区,南边是农耕文化区。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完成了长城以南农耕文化区的统一。北方,由匈奴单于冒顿完成了北方游牧文化区的统一,这两种文化区的局部统一,为汉代中国民族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整个汉代两个文化区曾经长时间的同时并存,经济上曾有过相互补充。虽然匈奴大肆对农业区的掠夺,造成过经济上的残破,但在世界史的角度看,游牧文明为了自身生存的需要,通常都对农耕文明发动掠夺式进攻,故不能因此就完全否定游牧文明。因为从系统论的角度看,各系统之间需要能量的交换,因而在游牧文明和农耕文明之间,必然有这种交换,只不过表现为和平的或暴力的两种。游牧文明需要农耕文明的粮、布、金属工具,反之则需要马匹、皮革。当通过互市来满足时,是和平互换。当游牧文明以武力进入农耕文明时,是暴力的;同时,农耕文明为了扩大疆域,也有略取游牧区的暴力行为。正因为如此,匈奴的游牧文明表现出了经济文化两面性与社会组织二重性、具有游牧经济特征的民俗文化。
匈奴社会的经济文化类型属于游牧经济文化类型,“其畜之所多则马、牛、羊……逐水草迁徙,毋城郭常处耕田之业,儿能骑羊,引弓射鸟鼠,少长则射狐兔,为食用。士力能弯弓,尽为甲骑。其俗,宽则随畜,因射猎禽兽为生业,急则人习战攻以侵伐,其天性也。”[12] 如此,则在游牧经济不足以支持社会发展的情况之下,“急则人习战攻以侵伐”,把对外的掠夺最为一种理所当然的生存方式。因此,我们认为匈奴社会的经济文化类型具有两面性,即“宽则随畜,因射猎禽兽为生业,急则人习战攻以侵伐,其天性也。”如果一味地认为游牧文化的掠夺性是野蛮的,那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虽然当时匈奴有一个统一而强大的政权,但是因为经济类型与生产方式的原因,社会的基本生产单位还是家庭,人们是通过对于牧地的占有而相互紧紧联系着的,由骑马风尚产生的游牧民族的机动能力导致了他们的外向掠夺性,而且掠夺还成为其主要的经济来源之一,此亦说明匈奴社会生产组织和军事战斗组织的二重性。
文化是相对的,各民族的文化一定是有差异的文化,文化也是由各民族自己所处的自然生态环境所决定而产生的,每一种文化必然带上自然生态环境的烙印。这在匈奴的民俗文化中就十分明显。
第一,与农耕民族的饮食文化不同,由游牧经济文化类型所决定全民食肉,衣皮。即“自君王以下,咸食畜肉,衣其皮革,被旃裘。”[13] 但是,游牧民族还有其他的物质需求,如粮食、铁器、布匹等,而这些物质恰恰又是游牧民族自己不能大量生产的,如果没有通畅的交换渠道,那么,“掠夺”就成了匈奴等游牧民族的一种生产生活方式。
第二,在上层贵族的丧葬习俗中,还残留着人殉的习俗,“其送死,有棺廓金银衣裘,而无封树丧服,近幸臣妾从死者,多至数千百人。”[14]如果从传统进化论的角度看,人们通常认为有“人殉”的民族社会是处在奴隶社会阶段,如此,则可以认为匈奴社会在秦汉时期还是奴隶社会。当然,其中也包括着普遍性的丧葬文化习俗,即在草原游牧的生活背景下“无封树丧服”。
第三,据史书所载的材料来看,一直到秦汉时代匈奴还处于民间信仰占主导的阶段,主要是自然崇拜与祖灵崇拜,“岁正月,诸长小会于庭,祠。五月,大会龙城,祭其先、天地、鬼神。”[15]这种对祖先、天地、鬼神的崇拜,应该是与匈奴的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的。同时还表明了由于匈奴社会游牧经济的分散性,平时很少有大型的社会活动,而通过祭祀祖先、天地、鬼神的社会活动来增加整个匈奴民族的认同,凝聚民族的向心力。
第四,以游牧文化为背景的族内转房婚。“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16]这种婚姻文化习俗反映了匈奴的社会历史发展情况,除了说明匈奴是一个典型的游牧社会,因为财富的问题,盛行族内转房婚。它的原始意义是约束寡母寡嫂,到了此时又带上了保留一家一族个体家庭的劳动人手和增强家庭生产力的经济意义,因此其文化意义与经济意义共存。
第五,由游牧经济所决定的“贵壮贱老”的习俗。匈奴一直以来都在北方草原从事游牧活动,“其畜之所多则马、牛、羊……逐水草迁徙,毋城郭常处耕田之业,壮者食肥美,老者食其余。贵壮健,贱老弱。”这与华夏族敬老爱老的文化习俗完全相反,例如华夏族的颖考叔遗肉于母,孔融让梨等汉民族中儒家敬老、畏老的文化习俗在匈奴社会是没有的。为什么匈奴与华夏(汉族)在对待老人的态度上有如此巨大的反差?我们认为匈奴生存自然环境相对于华夏族生存的自然环境不同,更加恶劣,此其一;其二,由特定自然环境决定的游牧经济使匈奴需要不断迁移,从而产生的社会流动性;其三,在上述条件下决定了壮者能维护社会的发展,能有力地抵御外敌的入侵,而老人却在自然灾害,战争发生的情况下给社会造成负担,即“匈奴明以战攻为事,其老弱不能斗,故以其肥美饮食壮健者,盖以自为守卫,如此父子各得久相保。”[17]所以匈奴社会贵壮而贱老。而华夏族有较好的自然环境,农耕定居,在农耕定居过程中需要有丰富经验的老人来指导社会的有序发展。故华夏族敬老贵老,老人是社会的宝贵的财富。
[1] 《史记·太史公自序》,中华书局标点本,1982年版,第3317页。
[2] 林幹:《匈奴通史》,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页。
[3] 《史记·匈奴列传》,中华书局标点本1982年版,第2890页。
[4] 《史记·匈奴列传》,中华书局标点本1982年版,第2890页。
[5] 《史记·匈奴列传》,中华书局标点本1962年版,第2879页。
[6] 《史记·匈奴列传》,中华书局标点本1962年版,第2880页。
[7] 《史记·五帝本纪》,中华书局标点本1962年版,第6、7页。
[8] 王文光、翟国强:《“五帝世系”与秦汉时期“华夷共祖”思想》,《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5年第1期。
[9] 陈育宁主编:《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历史探索》,云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43页。
[10] 《史记·匈奴列传》,中华书局标点本1982年版,第2905页。
[11] 《史记·匈奴列传》,中华书局标点本1982年版,第2909页。
[12] 《史记·匈奴列传》,中华书局标点本1982年第2版,第2879页。
[13] 《史记·匈奴列传》,中华书局标点本1982年版,第2899页。
[14] 《史记·匈奴列传》,中华书局标点本1982年第2版,第2892页。
[15] 《史记·匈奴列传》,中华书局标点本1982年第2版,第2892页。
[16] 《史记·匈奴列传》,中华书局标点本1982年版,第2879页。
[17] 《史记·匈奴列传》,中华书局标点本1962年版,第3743页。
王文光 著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