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言
李大龙
《唐代边疆封授与治理研究》是海霞教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结项成果,已经通过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工作办组织的评审,即将出版。海霞教授索序于我,作为她的博士导师,无法回绝,且自感有义务写些回忆和对书稿的粗浅认识,权作序,并将此书推荐给学界。对唐代边疆治理的研究一直是海霞教授倾力的重要方向,如果说其硕士学位论文《金春秋史事所见唐罗关系考论》是从金春秋个人事迹探讨唐朝和新罗的关系,那么博士学位论文《唐代边疆封授政策研究》则将视野拓宽到了整个唐代,试图以封授政策为切入点探讨唐代的边疆政策,从中可以看出海霞教授的研究是层层递进的。该博士论文可以看作是海霞教授研究唐代封授的开端,因为该论文仅仅是对唐代封授政策做了初步的研究,分前期、中期和后期探讨了唐代封授政策不同阶段的特点,认为唐高祖、唐太宗、唐高宗三朝是边疆封授政策初步建立并得到完善的阶段;武则天、唐中宗、唐睿宗和唐玄宗四朝是边疆封授政策得到调整并走向成熟的阶段;唐肃宗至唐亡时期则是边疆封授政策不断调整并最终结束在唐朝使命的阶段。总的观点则是:“唐朝在不同时段的治边实践中积极运用边疆封授政策来把握边疆局势的演变,推动唐与边疆民族或政权关系的发展。唐朝的边疆封授政策从初步建立到完善成熟,再到调整与结束使命,成为唐朝政治制度施行中广泛应用、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政策。”应该说,封授是历代王朝政治制度中的重要一环,虽然起源较早,但作为边疆治理的一项主要内容则是秦汉以后。从史书看,对历代王朝和边疆政权之间战争的记载占据了绝大部分,但对于封授政策的记载相对简略,导致当今学界对封授政策的研究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海霞教授认为“边疆封授政策是唐代官制的重要内容,长久以来却并未得到充分关注”(参见《唐代边疆封授与治理研究》绪论)是一个准确的判断,而现实情况则是将历代王朝对边疆政权首领的册封视为一种没有实际意义的政治妥协行为的观点在学界也是存在的。从这一角度而言,《唐代边疆封授与治理研究》可以弥补以往研究的不足,在选题上具有较高的价值。海霞教授将《唐代边疆封授与治理研究》定位为:“重点关注唐朝时期的边疆问题,以册封与授官史事为切入点,探讨唐朝中央与边疆之间关系的演变和疆域的形成。”就书稿的内容结构而言,虽然这一表述是准确的,但我更关注该书开头的如下表述:“中华民族是我国各民族共同缔造的,包括古代历史上已消失和今天以新的面貌存续下来的民族,因而正确的中华民族观既应当包括传统认为正统的历代王朝史观,也应当包括各族群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和理解。”因为按照这一表述认识和定位“封授”的意义赋予了“封授”研究更精准的现实意义定位。“大一统”思想及其实践而形成的政治体制在多民族国家中国和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但学界往往将目光聚焦在历代王朝身上,将其视为治理的重要标志似乎也并不能全面揭示“封授”的性质。边疆政权接受“封授”,更有利用“封授”壮大自己势力的意图,实际上也是一种对历代王朝构建起来的“大一统”政治秩序认同的重要体现,而这是多民族国家疆域不断得以凝聚的内在因素。对这一过程的诠释,自然更有助于理解多民族国家不断走向统一的必然,由此也可以清晰认识“封授”研究的现实意义。《唐代边疆封授与治理研究》由唐代边疆的官与爵、唐朝对突厥首领的封授、唐朝对新罗首领的封授、唐朝对南诏首领的封授、唐朝对沙陀首领的封授、唐朝对内附边疆首领的封授、其他边疆政权的封授要事、边疆文人与女性封授、边疆封授中的政治层级、唐代的皇权与“天下秩序”等十章以及绪论和结论构成,应该说涉及了唐朝封授的主要对象,而处理和这些对象的关系则是唐朝边疆治理的主要问题。“封授是灵活的,似乎可以缘木而上、触水而生,可依边疆局势变化而定,依唐朝与蕃国蕃族的亲疏关系而定,依唐朝国力的强弱而定,依具体的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等策略的施行而定,而其中,蕃国首领的个人魅力、大臣的推波助澜、宰相与中官的政治穿梭都可能使边疆封授转向。甚至皇帝的情感态度,也可能改变既有的封授制度……但无论边疆如何变化、封授如何灵活,唐代的边疆封授都有一个不变的使命:维护皇权,所有的‘变’都围绕着这个‘不变’来进行。”(《唐代边疆封授与治理研究》结论)应该说这一认识一方面准确揭示了唐代边疆封授政策的性质,同时也提醒学界应该关注封授政策在边疆乃至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边疆是变动的”,海霞教授试图从变动的“边疆”来认识唐代疆域的形成与发展,并从中定位封授政策的作用,这一视角对我们认识唐朝的封授政策无疑是准确的。就唐朝初期东突厥汗国灭亡之后出现的薛延陀汗国而言,一度是唐代北疆继东突厥汗国之后的又一个需要唐朝应对的重大边疆问题。薛延陀是铁勒诸部中较古老的一个,《新唐书·回鹘下》载:“薛延陀者,先与薛种杂居,后灭延陀部有之,号薛延陀,姓一利咥氏。在铁勒诸部最雄张,风俗大抵与突厥同。”薛延陀最初活动在今准噶尔盆地北部、阿尔泰山一带。薛延陀在草原游牧族群中异军突起,实现对草原游牧族群的整合是在唐太宗时期。《旧唐书·北狄传》载:“贞观二年,叶护可汗死,其国大乱。乙失钵之孙曰夷男,率其部落七万余家附于突厥。遇颉利之政衰,夷男率其徒属反攻颉利,大破之。于是颉利部诸姓多叛颉利,归于夷男,共推为主,夷男不敢当。时太宗方图颉利,遣游击将军乔师望从间道赍册书拜夷男为真珠毗伽可汗,赐以鼓纛。夷男大喜,遣使贡方物,复建牙于大漠之北郁督军山下,在京师西北六千里。东至靺鞨,西至叶护,南接沙碛,北至俱伦水,回纥、拔野古、阿跌、同罗、仆骨、霫诸大部落皆属焉。”据此,薛延陀汗国的出现得益于唐王朝的支持,而唐太宗册封夷男为真珠毗伽可汗,不仅标志着薛延陀汗国的成立,同时也宣告薛延陀成了继突厥之后又一个试图整合草原族群的游牧行国。刚刚解决突厥问题的唐太宗,面对漠北地区出现的又一个强大的游牧民族政权,内心是矛盾的,一方面担心薛延陀成为突厥第二,对边疆构成威胁;另一方面则希望薛延陀遵从唐王朝对“藩臣”的要求,真正成为唐王朝的藩屏。贞观十六年(642),薛延陀遣使求和亲,唐太宗对大臣说过如下一段话:“北狄代为寇乱,今延陀倔强,须早为之所。朕熟思之,惟有二策:选徒十万击而虏之,涤除凶丑,百年无患,此一策也;若遂其来请,与之为婚媾,朕为苍生父母,苟可利之,岂惜一女!北狄风俗,多由内政,亦既生子,则我外孙,不侵中国,断可知矣。以此而言,边境足得三十年来无事。”(《贞观政要》卷9《论征伐》)以十万大军讨灭薛延陀汗国自然是彻底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但能否由此实现北疆“百年无患”则是一个未知的结果,因为此刻的唐王朝和前代的中原王朝一样,并没有想在漠北地区设治实施直接管理,如果不设治,那么在薛延陀汗国灭亡之后,漠北依然还会出现另一个边疆民族政权,所以唐太宗选择与薛延陀和亲的方式。不过,通过和亲能否实现“边境足得三十年来无事”,唐太宗心里也是没有绝对把握的,故而在同意和亲的同时,又采取了以防为主、弱化薛延陀的政策,其中封授政策的灵活运用是唐太宗采取的积极有效的措施。首先是册封夷男的两个儿子为可汗,以分其势。《旧唐书·北狄传》载:“(贞观)十二年,遣使备礼册命,拜其二子皆为小可汗,外示优崇,实欲分其势也。”即希望通过册封夷男的两个儿子为可汗以弱化薛延陀汗国的势力。这一政策在夷男在位时期并没有显示出作用,但在夷男死后却导致了夷男二子为争夺汗位而互相杀戮,《旧唐书·北狄传》载:贞观十九年(645),夷男死,“夷男少子肆叶护拔灼袭杀其兄突利失可汗而自立,是为颉利俱利薛沙多弥可汗”,这也成为薛延陀汗国灭亡的先兆。其次是册封突厥阿史那思摩为可汗,命其率领先前归附的突厥降者十万北返漠南,防御薛延陀势力南下。事见《新唐书·突厥传上》:贞观十三年(639),唐太宗遣“赵郡王孝恭、鸿胪卿刘善就思摩部,筑坛场河上,拜受册,赐鼓纛,又诏左屯卫将军阿史那忠为左贤王,左武卫将军阿史那泥孰为右贤王,相之”。但遗憾的是这次册封也并没有取得明显效果。最后是先同意和亲,后又以种种理由刁难薛延陀,致使和亲失败。贞观十九年(645),夷男可汗死,薛延陀陷入内乱,唐王朝终于迎来了灭亡薛延陀的机会。翌年,唐太宗派遣大军进攻薛延陀,《旧唐书·北狄传》有如下记载:“二十年,太宗遣使江夏王道宗、左卫大将军阿史那社尔为瀚海道安抚大使;右领军大将军执失思力领突厥兵,代州都督薛万彻、营州都督张俭、右骁卫大将军契苾何力各统所部兵分道并进;太宗亲幸灵州,为诸军声援。既而道宗渡碛,遇延陀余众数万来拒战,道宗击破之,斩首千余级。万彻又与回纥相遇,二将各遣使谕以绥怀之意,其酋帅见使者,皆顿颡欢呼,请入朝。太宗至灵州,其铁勒诸部相继至数千人,仍请列为州县,北荒悉平。”这次参战的蕃将,官职也由唐朝任命,蕃将个人及其率领的军队在战争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以上册封和授官事件,是唐太宗运用封授政策非常成功地解决边疆问题的典型案例。《唐代边疆封授与治理研究》对唐代封授政策的具体实施的阐述和分析应该说是成功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工作办提供的专家审读意见也说明了这一点。“本结项成果……在思维理路和研究的确实性上,都是具科学性和可行性的。从完成的结项成果来看,该成果的章节安排合理,有概念阐述、研究主旨说明、具体内容挖掘梳理以及思想认识层面的论析,也合乎逻辑,所使用的史料以及对于史料史实的解读都是充分的,整体论证具有细致和扎实的优点,所附两表尤其反映了作者梳理史料的努力。”“该成果的学术价值,既体现在微观层面,作者在专题性的个案研究(如唐代新罗、南诏封授的比较,新罗王金法敏、金春秋父子的研究)方面多有创见;也在宏观上通过对先秦以降,从治‘荒’之策到大唐‘羁縻’府州制度的演变,将千年维度变动的疆域与不变的统治法则——‘天下秩序’置于共同的中央与边疆关系的范畴,不露痕迹地实现了‘疆分层级’与‘蕃分内外’的时空转换的治理,在这一点上极具理论价值。”“结项报告在总结以往研究的基础上展开探讨……总体看,鉴定者认为该结项报告不仅对以往研究有极大补充,且有纠偏之功,总的观点阐述也具有较强的说服力,无论是从选题还是具体阐述来看,都是一部优秀的结项成果。”2019年9月,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四个共同”的中华民族历史观:“我国辽阔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悠久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灿烂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伟大民族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这是对我国多民族国家形成与发展历史的高度概括,具有很强的学理性,对于我们认识和理解中国历史、中华民族历史、中华文明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海霞教授在《唐代边疆封授与治理研究》开篇也提及了“中华民族是我国各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认识,但要想通过唐朝“边疆封授”政策及其实施的历史来达到诠释这一认识的目的,似乎还需要从整体史观来定位唐代的“封授”政策及其意义。因为生息繁衍在中华大地上的人们有着独特的“天下国家”意识,被列为“正史”系列的历代王朝只不过是争夺“天下”“正统”的胜出者,并不是全部,更多的政权则被排除在“正统”之外,传统的历代王朝史观构建起来的话语体系是无法给“中华民族是我国各民族共同缔造的”一个完善诠释的。要想完成这一历史使命,需要改变观念,从“天下国家”的整体视角审视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与发展的历史。历代王朝在多民族国家中国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其并不等同于多民族国家中国历史的全部,“非历代王朝”的作用也不能否认,二者合在一起才是多民族国家中国历史的全部。据此,准确认识和定位唐代的“边疆封授”政策在多民族国家形成与发展中的作用也需要观念的转变,不知道海霞教授是否赞同?是为序。
目 录
绪 论
一、本书主旨
二、唐代边疆与封授概念厘定
三、研究综述
第一章 唐代边疆的官与爵
第一节 唐朝边疆的“品阶勋爵”
第二节 边疆特有封号及官称
第二章 唐朝对突厥首领的封授:以李思摩为例
第一节 东突厥、西突厥与唐的关系
第二节 李思摩封授史事
第三章 唐朝对新罗首领的封授:以金春秋、金法敏为例
第一节 新罗与唐关系史
第二节 唐朝对金春秋的加封与战时授官
第三节 金法敏加授及削官爵事件
第四章 唐朝对南诏首领的封授
第一节 南诏与唐关系史
第二节 唐朝对南诏诸王的封授
第三节 唐对新罗、南诏封授之比较
第五章 唐朝对沙陀首领的封授:以李国昌、李克用为例
第一节 沙陀与唐关系史
第二节 李国昌的仕进
第三节 李克用的高官要爵
第六章 唐朝对内附边疆首领的封授:以安禄山为例
第一节 安禄山其人及其仕进
第二节 从边疆封授看安禄山叛乱之原因
第七章 其他边疆政权的封授要事
第一节 回纥(回鹘)封授要事
第二节 渤海、契丹、靺鞨、奚封授要事
第三节 高句丽、百济封授要事
第四节 吐蕃封授要事
第五节 吐谷浑、突骑施、黠戛斯封授要事
第八章 边疆文人与女性封授
第一节 边疆文人官爵考
第二节 边疆女性官爵考
第九章 边疆治理要则:边疆封授中的政治层级
第一节 疆分层级
第二节 蕃分内外
第三节 制“荒”之策
第十章 边疆治理指归:唐代的皇权与“天下秩序”
第一节 皇权与“天下秩序”
第二节 封授所见唐朝的“天下秩序”
结论:变动的边疆、灵活的封授、不变的法则
附录一 唐代主要边疆政权封授情况
附录二 七世纪中期唐与新罗关系的转向:新罗王金春秋庙号考释
附录三 困蕃之策:中唐名臣李泌的边疆战略
附录四 从《读通鉴论》看王夫之史论中的君本与民本思想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