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政策解读 | 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脱贫富民战略的实施意见——支持小微企业吸纳就业

2017-11-17 同心广播电视台

新闻热线:0953-8021234 8038560 

投稿邮箱:tongxintv@163.com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t0506ds4kd5&width=500&height=375&auto=0

        四、大力推进就业富民

(二十二)支持小微企业吸纳就业

◆  积极落实小微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涉农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  着力推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继续实施1000家科技型小微企业培育工程。鼓励个体户转为小微企业,对“个转企”的小微企业给予不低于5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企业社会保险保持原有缴费方式不变。

◆  支持小微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每户给予一定奖励。

◆  中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应届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规定可给予企业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微信号:TongXinTV     转载请注明出处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