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是目前科技领域最热门的技术之一,因为区块链本身属于IT/互联网的范畴,而IT/互联网已经成为整个社会的基础设施、公共能源,所以整个社会、各行各业都开始进行“区块链+”,这种势头迅速崛起,成为继“互联网+”后,对中国科技影响最为深远的浪潮。
可编写智能合约的区块链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可信任性、可追溯、全网记账等优势,具备颠覆传统行业的可能,使得相关业务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无疑,区块链带给未来社会最显著的特点之一,那就是信用体系可能被重构,将来的信用、信用产业、各行各业对信用的应用,乃至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可能都会与现在大不相同。
区块链主要解决的交易的信任和安全问题,因此它针对这个问题提出了四个技术创新:
第一个叫做非对称加密和授权技术,存储在区块链上的交易信息是公开的,但是账户身份信息是高度加密的,只有在数据拥有者授权的情况下才能访问到,从而保证了数据的安全和个人的隐私。
第二个叫分布式账本,就是交易记账由分布在不同地方的多个节点共同完成,而且每一个节点都记录的是完整的账目,因此它们都可以参与监督交易合法性,同时也可以共同为其作证。不同于传统的中心化记账方案,没有任何一个节点可以单独记录账目,从而避免了单一记账人被控制或者被贿赂而记假账的可能性。另一方面,由于记账节点足够多,理论上讲除非所有的节点被破坏,否则账目就不会丢失,从而保证了账目数据的安全性。
第三个叫智能合约,智能合约是基于这些可信的不可篡改的数据,可以自动化的执行一些预先定义好的规则和条款。以保险为例,如果说每个人的信息(包括医疗信息和风险发生的信息)都是真实可信的,那就很容易的在一些标准化的保险产品中,去进行自动化的理赔。
最后一个技术特点叫做共识机制,就是所有记账节点之间怎么达成共识,去认定一个记录的有效性,这既是认定的手段,也是防止篡改的手段。区块链提出了四种不同的共识机制,适用于不同的应用场景,在效率和安全性之间取得平衡。以比特币为例,采用的是工作量证明,只有在控制了全网超过51%的记账节点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伪造出一条不存在的记录。当加入区块链的节点足够多的时候,这基本上不可能,从而杜绝了造假的可能。
笔者在2011年曾经发表过一篇文章《重视信用制度建设 促进网络诚信交易》,介绍了互联网信用既有虚拟属性又有现实属性,分别从法律层面、经济层面、道德层面对于互联网的信用做了阐述。今天,谈区块链对于未来信用的影响,未来区块链信用会是怎么样的,仍然从这几个方面来讨论。
区块链会像现在的互联网一样,在未来的三到五年时间里,区块链技术将在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得以大规模应用,关于区块链的基本知识会成为我们这个社会的生活常识。从法律层面来说,法院可能要处理大量的“区块链世界”里面的纠纷,同时区块链作为工具和应用从还很多环节改变了现有的法律体系和流程,区块链的不可逆、无法篡改、追溯、区块链的投票机制、职能合约都有可能被应用再法律领域,先进的时间戳可以实现新的公证方式。智能合约可以用于仲裁,甚至大量简单的合同和协议并不需要被仲裁,而是完全基于机器的自动化履约和兑现,仲裁或者智能合约的条款让你对过程的每个方面可以量身订造:资产交割、多方主体、强制执行、透明公开等,这进一步减少了不确定性,并让诉讼各方对过程有更好的控制。区块链部分层面可以实现真正的“法制”,不需要人为干预,或者干脆无法干预。
区块链最重要的是解决了中介信用问题。在过去,两个互不认识和信任的人要达成协作是难的,必须要依靠第三方。比如支付行为,在过去任何一种转账,必须要有银行或者支付宝这样的机构存在。但是通过区块链技术,比特币是人类第一次实现在没有任何中介机构参与的情况下,完成双方可以互信的转账行为。基于区块链的担保、贷款、授信、风控、股权、收益、评级都可能实现,区块链的价值互联网属性,使得各类经济活动可以更加高效的运行。不管是社会上普通人,还是各个经济人,都会映射为一个“区块链ID”形成新的道德体系、评估标准和信用记录等。
著名的《经济学人》杂志于2015年10月发了题为《The trust machine》的封面文章,将区块链被比喻为“信任的机器”。区块链基于数学原理解决了交易过程的所有权确认问题,保障系统对价值交换活动的记录、传输、存储结果都是可信的。从某种层面来说,信用就是货币,货币就是信用;信用创造货币;信用形成资本。信用只有单一的价值,但是货币却有多数的价值或者一般的价值,信用只是对某个人的要求权,但是货币却是对一般商品的要求权;信用只有特殊的不确定的价值,而货币则有持久的价值。
区块链可以让信用更直接的和货币关联在一起,试想一下,如果现实中的国家也发布了主权级别的加密数字货币,那么信用几乎就无限等同于货币了。
作者:高泽龙,中国互联网诚信推进联盟副秘书长, 曾经担任中国第一智库互联网实验室副总裁。各类合作请留言或者发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