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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新热点 | 人民的名义,法治的荣誉

2017-04-05 小新说法



导读


《人民的名义》,当下很火的电视剧。

主演没有“鲜肉”、讲的是反腐的官场故事。作为本剧编剧的周梅森,可谓是反腐剧场的老司机。十年前已宣布“金盆洗手”的他,为何又挺身而说,又战沙场?该剧目前剧情中所透露的法律中的point都有哪些?



先聊编剧周梅森。

说起周梅森,不得不提几部反腐剧:《绝对权力》、《至高利益》、《国家公诉》、《我主沉浮》。

《绝对权力》--对权力本质展开深刻讨论

《国家公诉》--探讨人治与法治

《至高利益》--展示基层中国的复杂韵味

《我主沉浮》--窥探国家与资本市场改革

  以上每一部都可谓格局宏大、情节生动、寓意深刻。

十年封笔,又恰逢2014年底被最高检影视中心专职副主任范子文上门约稿,终得于2017年献上了这部《人民的名义》。该剧以检察官侯亮平的调查行动为叙事主线,讲述了当代检察官维护公平正义和法制统一、查办贪腐案件的故事。(具体剧情欢迎追剧)

 

周老师靓照


 

1,剧照见真章

陆毅在剧中饰演侯亮平,不仅“帅”,还“正”,增加本剧观赏性

正反方交锋,刻画贪腐虚情假意与丑恶嘴脸

揭示贪腐,言简意赅

对“小官巨贪”现象的鞭笞

意味深长的升官欲


 

2,贪污腐败犯罪相关

 

贪污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它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不仅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同时还降低了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造成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

 

定罪量刑

《刑法修正案九》于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该修正案除了对9项死刑罪名作出取消外,还对贪污罪作出了调整。

在定罪方面, 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前与实施后,并未做改变。

在量刑方面。如下图所示。

可见,刑法修正案九对于贪污罪不单只以数额论罪,还增加了以情节定罪量刑。该情节应以贪污款项的性质、给国家财产造成的损失程度或者造成影响的大小等因素综合考量。

此外,针对受贿罪,此次刑法修正案加大了其刑罚,首次将“终身监禁”并到受贿罪刑罚中,同时,对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特别重大损失的,保留使用死刑。

需要指出的是,终生监禁在本质上并不是一个新的刑种,它是不再给予减刑和假释的一个结果,其实质仍然是无期徒刑。

 

立案与侦查

当事人(某位主任、处长、厅长、省长、书记等)已经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由检察院予以刑事立案,并进行刑事侦查以取得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证据,进行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贪污罪属职务性犯罪,其立案与侦查不同于一般刑事案件(由于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与侦查),由人民检察院职能部门负责。

该部门便是反贪污贿赂局。

值得对比的是:反贪污贿赂局、纪检机构、监察部门。

反贪局如上所述,是检察院的内设部门,其职权主要是办理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的机构,是党的“两委”之一(即党委、纪委),是“五套班子”之一(即“五大家”——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它是党的一届委员会,不是党委部门,其规格高于党委部门(即宣传部、统战部、组织部、政法委等),是专司监督检查党的机构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查处违纪党组织和党员的机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委)按照党章规定履行职责 。

监察是政府部门,是专司监督检查政府机构和政府系统公职人员的机关。各级监察机关(监察局)依据《行政监察法》履行职责。


 

3,监察委员会

监察委员会制度改革,其核心就是将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权转移至重新组建的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由原行政监察部门、预防腐败局及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而成,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

       对于司法工作人员履职而言,其行为会受到监察委员会的有力监督,司法廉洁度可能因此获得一定程度的提升。

        ①监督其是否存在违纪行为,监督检查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

        ②调查其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调查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对于司法


      对于监察委员会管辖的刑事案件而言,鉴于监察委员会的特殊性,辩护与司法将出现新的变化。当事人家属很可能更愿意从办案单位所在行政区以外的地方聘请律师(异地管辖)。

        由此,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辩护将出现“上提一级”的现象,职务犯罪辩护的案源将集中于地级市及省城律师,如北京律师也可能因此而获得更多的职务犯罪案源,县(含县级市、区)城律师将逐渐退出职务犯罪辩护市场。

对于贪腐犯罪


       监察委员会的成立与运作,对于检察机关而言乃切肤之痛,检察院的前景因此呈不明朗状态。

        我国宪法第12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核心职能是监督国家法律得到统一正确实施,国家公职人员是国家法律的具体实施者,因而法律监督的主要对象是国家公职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

        监察委员会制度,则是将最具有刚性、最重要的法律监督权——职务犯罪侦查权,从检察院转移到监察委员会。职务犯罪侦查权,再加上对公职人员违纪与违法行为的调查权,监察委员会已在实际上取得了远比此前检察院更大的法律监督权。

对于检察



 

4,引渡

一句“可是”,道出了无奈。

引渡(extradition),是指国家根据条约或基于其他理由把在其境内而被别国指控或判定犯罪的人,应该国的请求,移交该国审判或处罚的行为。

它是国家之间刑事司法协助的一种形式。

       比如赖昌星目前身在加拿大境内,但被我国指控有犯罪行为,我国向加拿大请求将其移交于我国进行审判,而加拿大应请求移交的行为就是“引渡”。

截至2014年7月底,我国已与51个国家签订含有刑事司法协助内容的条约,与38个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但主要集中在发展中国家,而官员外逃往往又把发达国家作为目的地。

        遗憾的是,中美之间还没有签订引渡协议,这使得美国成为我国外逃贪官的后花园

        期待中美之间能够不断深化反腐合作,乃至最终签署引渡协议,这对外逃贪官将构成巨大震慑。

    “政治犯不引渡”

        1793年《法国宪法》中规定:法国给予为争取自由而从本国逃亡到法国的外国人以庇护。这是关于庇护政治犯的立法的开端,也为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基于人道主义考虑,政治犯被通缉原因并不是因为其犯的是大众情感不能接受的罪责,往往是其本国的政党基于自己的观点和政治犯的立场不同而加以迫害,其余国家可因此拒绝引渡请求。



期待与你共同追剧,共同观赏反贪大格局。



来源:SayhaLaw 说说说法

  常州新北普法网 www.czxbsf.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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