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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加快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自从社区建立了‘法惠民生’‘法润企业’两个微信群,居民遇到各种纠纷都能直接在群里找到律师咨询解答了,辖区几家没有固定法律顾问的小微企业,还能直接就经营中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求教律师。”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惠南社区副主任朱敏强说起如今法律服务能真正延伸到社区,感触良多,“没想到仅仅建群两个多月,就接受法律咨询200多次,面对面法律服务23次,微信群还推送各类法律知识186条,满足了很多居民的实际需求,这一能让律师下沉到微信群的对接举措,确实好用管用。”


▲无锡市惠山区“桃娃春播·百名律师千百万”公共法律服务三年行动启动仪式。


  为切实解决群众旺盛的法律服务需求与法律服务有效供给相互衔接问题,惠山区司法局还于今年4月启动了“桃娃春播·百名律师百千万”公共法律服务3年行动,类似惠南社区建立的两个法治微信群如今已经覆盖全区110个村(社区),通过建立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所所对接”机制,还整合了全区所有法律服务资源,解决了不少群众忧心的找律师难、请律师贵等现实问题,有效推进了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向基层村(社区)、企业实体、百姓家庭延伸拓展。


  无锡市惠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给基层社会治理带来的新变化,仅仅是2011年11月江苏省委第十二次党代会就明确提出“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5年多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和江苏省委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协同、专业发展、项目合作的原则,大力培育公共法律服务组织,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来,江苏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司法部和省委要求,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水平的一个生动实践。


立足江苏特色强化顶层设计

作为江苏率先提出,在全国各地深入实践,并上升为中央重要决策的一项重要法治工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也伴随着法治建设持续深入,经历了一个渐进发展和持续推进的过程。


  “法律服务如何助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江苏的实践最早可以追溯到2008年。”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万力介绍,为促转型、促升级、助稳定、助发展,省厅持续4年开展“双千百日”“双促双助”“四万”工程等法律服务专项活动,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推动法律服务在农村和城镇社区实现全覆盖为目标,在党委、政府主导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价值取向逐步得到普遍认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司法行政主业中的地位作用日益凸显,相关实践也实现了从“点上突破”向“面上发展”的积极转变。


▲2009年6月6日,江苏省律协在服务企业发展“双千百日”活动中组织全省千名律师开展大型广场义务法律咨询活动。


▲在“双千百日”、“双促双助”活动中,徐州律师服务智囊团深入企业,服务一线。


  2013年8月,江苏省司法厅下发《关于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意见》,明确提出坚持“政府主导、司法行政统筹、覆盖城乡、可持续发展”原则,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2014年9月,江苏省司法厅在南通召开了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建设推进会,进一步明确了“网络更加健全、供给有效扩大、机制更加完善、保障逐步加强、群众比较满意”的五项基本目标,并提出了平台、产品、力量和工作机制建设等四大重点任务。


▲2014年9月,江苏省司法厅在南通召开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建设推进会。


  多年以来,江苏省司法厅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全面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的系统工程,


  在实践中逐步确立了“向群众提供服务”的核心和“机会均等、全面普惠”的目标,将满足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作为价值取向,并明确了加强政府主导的多元供给作为保障途径,重点解决对公共法律服务认识不到位、思想不统一、资源不均等、社会参与度不高,以及服务碎片化条线化等问题。


  其中,仅从制度建设上就立足江苏特色,加强顶层设计,先后出台了县乡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指导意见》《关于全省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制定了《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指南》的地方标准,在全国率先出台《加快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并与江苏省发改委联合下发全国第一个省级《公共法律服务“十三五”发展规划》,正式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了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全面强化了各项政策保障。


建成县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常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法制日报》记者在常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看到,该中心面积达7000平方米,提供包括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律师管理、司法考试、司法鉴定、后续照管、社会组织发展、12348司法行政公共服务平台等10大类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去年10月还配套建成了市智慧法务中心,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视频联网指挥和服务。


  在太仓、江阴、江宁等投入使用多年的县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个大门进来、多个窗口服务、一揽子解决问题”的综合服务平台,已经实现了延伸到村(社区)法律服务站的“半小时法律服务圈”。


在昆山市周市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镇14个村(社区)司法服务站都建立了与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实行“一对一”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每位法律顾问的名字、电话和一年内驻点服务的具体日期都上墙公示。“我们从2012年起就实行签约购买法律服务,老百姓现在直接到司法服务站就能定期找到值班律师,不用担心去城里找律师的麻烦了。”周市镇司法所所长吕启东介绍说。

 


▲宿迁市司法局组织观摩公共法律服务现场,并在泗洪县召开公共法律服务推进会。


宿迁市2015年5月通过组织召开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现场推进会,统一规范了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标牌标识、功能设置、服务内容、人员配备等,着重突出“内部职能融合”和“横向联动协调”两个重点,全市1449个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都建立了有标识、有场地、有人员、有制度、有台账的“五有”标准,目前该市公共法律服务年均政府采购费用支出达1200余万元。


▲普遍建成12348司法行政公共服务平台


  据了解,经过多年建设,目前江苏全省多层级、广覆盖的服务平台基本形成,南京、无锡、镇江等7个设区市已建立了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县乡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率均达100%,两万余个村(社区)设立司法行政服务站。江苏还在全国率先开通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立了线上线下、网上网下“7×24小时”全天候服务模式,全省12348热线月均来电2.4万个,网站年浏览量突破39.7万人次。


  各地还不断加大探索力度,南通、泰州编制出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徐州推出派驻式“公调对接”模式,连云港将普法与基层自治相结合,淮安推进公证与诉讼对接,盐城大力培育发展法律服务社等社会组织,扬州加大向社会组织购买特殊人群帮教服务力度,全系统公共法律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昆山市锦溪镇三联村司法行政服务站


江苏省副省长陈震宁认为,江苏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实现了体系建设、网络建设、服务方式、供给能力等“四个突破”,将无形的法律服务转化为具体的服务流程和操作规范,着力推动了司法行政机关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合署办公、靠前服务,广大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得到明显增强


倒逼主业转向服务型实战型

▲6月2日,江苏省召开全省加快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会议。


在6月2日举行的江苏全省加快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会议上,江苏省司法厅明确了“一条主干”“四张网”是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路径,其中“一条主干”主要是指建立健全设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形成上下贯通、各有侧重、功能互补、整体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主干道”;“四张网”是指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3531”调解网络、法治宣传教育“323”社会联动普法网络、法律援助等公益法律服务城乡“半小时服务圈”服务网络、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社会修复圈+过渡性安置基地”帮扶网络。


▲会议上,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发表讲话。


  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在部署中强调,要立足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紧扣率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目标,建成具有江苏特色“全覆盖、多层级、标准化、高效能”的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体系化、标准化、实战化、多元化、长效化等“五化”建设进程。


  江苏省司法厅在部署中尤其强调“质量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并下发4大类24个服务项目的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清单,要求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质量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失信惩戒机制等,变“被动接案”为“主动上门”,真正倒逼司法行政各项主业向服务型、实战型转变。


  柳玉祥介绍,江苏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了“两聚一高”奋斗目标,省委书记李强多次强调“高水平小康社会需要高水平司法”“要通过改革创新加强法律供给”“富民还应包括为老百姓提供更多权益的保障和平安和谐的环境”。江苏明确了在今后将进一步加快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效推动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和合理布局,加快推动司法行政主要职能由“行政管理”向“提供服务”转变,通过加快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法律服务更加惠及民生,更好服务于法治中国建设。



文字:法制日报记者 丁国锋

图片:江苏省司法厅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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