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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则“跳广场舞老人与打篮球青年因争夺场地而产生冲突”的视频在网上热传,引发各界持续关注。一边是要在篮球场跳广场舞的老人,另一边是想打球的年轻人,双方互不相让。视频显示,一名赤裸上身的小伙子被数名老人围堵,有老人对小伙子进行殴打,被打几秒后小伙子开始还击,现场冲突激烈。这件事中,双方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且看小编为你一一梳理!



  事件发生在河南洛阳。根据洛阳市公安局金谷派出所发布的情况通报,2017年5月31日,该市王城公园篮球场内发生一起殴打他人案件。经查,当日19时许,吕某等人在王城公园篮球场打球过程中与跳广场舞的赵某等人发生争执,后赵某对吕某进行殴打。目前,当事双方已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大妈”的年纪大了,殴打小伙还要负法律责任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四十九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广场舞”活动受法律保护么?


  2015年9月文化部等四部委就已联合印发了《关于引导广场舞活动健康开展的通知》,要求各地盘活现有场地存量资源,加大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力度,同时将广场舞活动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广场舞”可以去哪里活动?


  2009年,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公办学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


专家观点:



  专业化的场地应以专业功能优先


  “抢篮球场”事件中,究竟哪一方有优先权呢?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宏山认为,专业化的场地应以专业功能优先,闲暇的情况下,应该让大家共享。针对社区资源,大多时间应属于共享。如今,在社区资源高度拥挤的情况下,面临像篮球场这样的冲突,双方都需要妥协、需要协商。


  政府应增加室内公共空间供给


  杨宏山表示,我国早期城市化快速发展时,主要考虑的是住房问题。如今,大众对运动和健康的需求日益增长,在未来的城市规划中,必须加大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力度。尤其是新建的城市小区,应增加室内公共空间的供给。另一方面,政府需要进行精细化管理,还应探索政府购买公共空间的方式,给大众提供更多的锻炼场所,进一步解决供需矛盾。


综合:新华每日电讯 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等

编辑:刘海滨 王佳茹 路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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