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地区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预报名登记通告
2011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尚未入学,以及2017年小学毕业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新城义务教育入学条件,2017年秋季要求在新城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小学或初中起始年级,以及非起始年级插班的,均需参加招生预报名登记。
2017年4月22日和4月23日共两天,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入学对象,请随带相关材料,分别到下述登记点学校进行预报名登记。
(一)2017年6月30日及之前,户籍在新城的一年级和七年级的入学对象,分别到下列学校登记。登记时需提供入学对象户口簿、父母(本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同)房产证(属拆迁安置的,需随带拆迁安置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属三代同堂的,还需提供三代同堂证明、祖辈房产证、父辈在新城无房证明(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为凭)的原件及复印件。
1.位于甬东管理处区域的,一年级入学对象,到舟山第二小学登记;七年级入学对象,到南海实验学校登记。
2.位于长峙岛(含岙山、东蟹峙)的,一年级入学对象,到南海实验学校登记;七年级入学对象,到南海实验学校登记。
3.位于新城本岛千岛路以东、定沈路以南的(除勾山管理处区域外),一年级入学对象,到舟山第一小学登记;七年级入学对象,到舟山第一初中登记。
4.位于新城本岛千岛路以东、定沈路以北以及沈白线以北的(含毛竹山社区,不包括勾山管理处区域),一年级入学对象,到舟山第二小学登记;七年级入学对象,到舟山第一初中登记。
5.位于新城本岛千岛路以西及沈白线以南的(除甬东管理处区域、毛竹山社区外),一年级和七年级入学对象,到南海实验学校登记。
6.位于勾山管理处区域的,一年级入学对象,到勾山小学登记,具体详见附件《2017年勾山管理处区域小学招生与预报名登记办法》;七年级入学对象,到舟山第一初中登记。
7.位于上述区域范围的一年级入学对象,有意愿选择南海实验学校长峙校区就读的,统一到南海实验学校登记。学校于4月5日-4月23日在南海实验学校内安排现场咨询登记。
(二)新城学校登记对象
1.2016年12月31日及之前,其父母持有新城房产的非新城户籍入学对象。登记时需提供入学对象户口簿、其父母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符合居住年限、社会保险、劳动就业、计划生育等政策条件的在新城从业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上述对象也可以选择明珠学校登记。登记时需提供户口簿、租房合同、《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计划生育证明(由新城管委会下辖的街道或管理处出具)、参加社会保险证明(由市社保局出具)、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3.2017年6月30日及之前,户籍在新城的非起始年级学生,要求到新城义务教育学校插班的对象(初三年级、小学六年级一般不安排)。登记时需提供入学对象户口簿、其父母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基本信息表》(原就读学校打印,并由原就读学校主管教育局签署“同意该生到新城就学”意见并盖章)。
(三)舟山绿城育华(国际)学校2017年秋季主要招收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的新生,具体可咨询学校。
1.因故未能办理预报名登记的,可以于5月13日、5月26日、7月5日进行补登记,其中在新城从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补登记地点在新城学校,勾山管理处区域的在勾山小学,其他对象的在市教育局,逾期不再办理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完成预报名登记的学生,新城户籍的统一列入统筹调剂安排对象,非新城户籍的统一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2.开展预报名登记是做好新城义务教育招生的基础性工作,家长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如实填写《预报名登记表》,并对填写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可能影响今年招生安排。各登记点学校受市教育局委托,负责对入学对象的资格审核、登记与统计工作,请家长予以配合。
3.预报名登记点学校不完全对应招生录取区域学校,招生办法及录取顺序将于2017年4月20日前后公布,具体详见舟山教育网(网址:http://www.zsjy.gov.cn)“通知公告栏”的《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新城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