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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考前30题 | 第1题:网络直播乱象频发,网络治理任重道远

田然MBA 2022-12-04

哈喽,同学们,早


从今天开始,写作考前30个话题练习开始啦~距离23年考研仅剩33天,很多同学对于论说文写作还是比较迷茫,一提起笔,大脑仿佛就被人封印住了,抓耳挠腮,无话可说,但是现在所剩时间已经不允许大家大范围去学习了。


基于此,田然老师结合论说文出题规律以及对全年热点研究,精选了30个热点话题形成30个练笔题目,坚持练习完这30个话题,同学们的论说文写作能力一定会有很大进步,上考场游刃有余。


话题从今天起会每天给大家更新,直到30篇结束,请大家务必紧跟学习。限于篇幅,仅给大家提供相关题目的材料以及练笔的要求,作为大家阅读理解的背景,大家在阅读之后要自行拓展进行练笔。


话题总览

第1题:网络直播乱象频发,网络治理任重道远

第2题:核心技术自主创新、关键核心领域不断突破

第3题:抖音快手双方互诉,商业竞争秩序仍需保障

第4题:鼓励竞争反对垄断、互联网平台经济反垄断任重道远

第5题:“数字经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第6题: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生物多样性的意义、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

第7题:中国企业走出去之路和面临的全球化挑战 

第8题:互联网时代的网络信息安全

第9题:个人征信升级与国家公民信用体系建设

第10题:论文造假、学术不端频发,如何营造诚信的学术氛围

第11题: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义、困难与对策

第12题:持续扩大开放谋求共赢的经济发展理念

第13题: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让法治精神渗透到社会的每一处

第14题:繁荣保护优秀传统文化,从文创热看增强文化自信

第15题:培育行业领尖人才,全面聚才、用才、留才

第16题:危险与机会,得与失

第17题:急功近利与脚踏实地

第18题:短视与长远眼光

第19题:跟风盲从与专注独立

第20题:开放合作、互利共赢

第21题:造假与诚信

第22题:创新变革

第23题:法制规则

第24题:分歧与共识,冲突与包容

第25题: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第26题:利己与利他

第27题:道德与责任担当

第28题:风险隐患、居安思危

第29题:公平与正义

第30题:理想与奋斗

今日话题:网络乱象需整治


话题背景如下:


近年来,网络乱象给未成年人造成了极坏影响,“熊孩子”高额打赏引发的纠纷层出不穷;直播带货假货横飞;用户隐私被随意“贱卖”;“饭圈”的网络欺凌和网络暴力现象呈现冒头趋势……如何根治,成了摆在全社会面前紧迫的问题。为保证网络空间清朗,网络生态健康,对网络乱象,已经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


迅速发展的网络,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在有近10亿网民的大国,网络的传播力、影响力不容小觑。让网络更好地为广大网民、为素质教育服务,需要全社会一起付出努力,付诸行动,同步治理,共同作战,共同保护亿万网民的网络安全、严防网络乱象。


同学们可以根据以下材料梳理该话题思路,思考练笔。



参考材料一


材料摘选自《人民日报》文章《超前点播,套路连着套路就是弯路》。


饱受诟病的超前点播,要成过去式了。据人民日报报道,10月4日,爱奇艺、腾讯、优酷等视频网站宣布,取消剧集超前点播。消息甫一传出,网友“喜大普奔”。

“爱优腾”对超前点播齐齐摁下“取消”按钮,无疑是顺时顺势顺理之举。如果说,附着在超前点播模式上的连环套是商业理念上的“往后退”,那取消超前点播指向的就是要“朝前看”。


说其“顺时”,是因为此举来得颇为及时——就在8月和9月,视频平台的超前点播机制接连被监管“点了穴”。中消协就针对超前点播问题表态,喊话视频平台取消逐集限制,还要求经营者不得随意修改服务协议等。取消套中套式玩法,也算是“因时而变”。


说其“顺势”,是因为此举堪称顺势而为——这里面,监管的保护消费者权益取向,舆论的“割韭菜敏感”,都是推力;平台内在的商业模式创新诉求,则是拉力。考虑到超前点播套路已不得人心,与其在监管与舆论“包夹”的倒逼效应下挤牙膏式退让,不如“因势而新”,该调整就调整。


说其“顺理”,是因为此举既合乎保障消费者权益的要求,也跟平台的长线化发展之需同向。作为配适型个性化服务的超前点播,本身并无问题;但不论是“按顺序解锁观看”式的强行捆绑销售,还是自动续费,都已侵犯消费者自主权。某种程度上,这些套路跟杀鸡取卵、竭泽而渔无异随意切割会员权益完整性,或许能得到一些短期收益,但这激起的用户不满,无疑会带来很严重的后果。


当超前点播变成“朝钱”点播,平台的商业模式创新便被异化了。


当VIP本该享受的服务需VVIP、SVIP才能解锁,当会员免广告变成只免片前广告、免不了中插广告、弹窗广告、暂停广告等,这般吃相很难不被怼成筛子。

某种程度上,套路连着套路的超前点播模式,就是视频平台走过的一段弯路。弯路看着是“捷径”,可前面没准连着“坑”。到头来,这段弯路对更多平台不乏启示:消费者权益不可欺,把用户当韭菜的玩法不可为。



参考材料二


材料摘选自网页。


原因


人民日报认为,视频网站敢于藐视用户权益,一而再再而三地玩套路,面对舆论质疑面不改色,究其因,在此类消费的权益保护是否存在漏洞。多年来,视频网站经历了“野蛮”生长的发展阶段,付费模式也渐渐被用户所接受。但一些网站便因此抱着涸泽而渔、焚林而猎的心态来运作,长此以往毁掉的恐怕不只是网站前途,还会殃及付费模式。


事实上,因为技术等方面的不完善,超前点播也带来了诸如盗版横行等问题。在上次《陈情令》进行超前点播时,录播的大结局资源很快便在一些电商平台、微信、微博等上面流传,而且还有人公开出售高清版,1.98元就能观看全集。这实际上最终损害的还是消费者的权益。

 


参考材料三


材料摘选自《人民时评》文章《保护用户隐私需要“规则之锁”》


背景


随着信息时代、智能社会的到来,如何有效保障用户的知情权、隐私权,成为一道紧迫的现实课题。


不久前,国外一段某汽车品牌车内摄像头拍摄的高清画面引发热议。网友表示,私家车内部属于私密空间,如果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在车内的一举一动都被摄像头记录下来,甚至上传云端,会让人没有安全感。尽管相关品牌已经作出回应,但尚不足以完全消除人们的疑虑。


实际上,不少以“智能网联”为卖点的汽车产品都有类似配置,而且还可能配备麦克风、温度检测等一系列传感器。这些传感器是智能汽车实现人脸识别、疲劳驾驶监测、语音交互等功能的基础,也是产品的竞争力所在。然而,无论功能如何丰富,都不能以牺牲个人隐私为代价。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前景令人期待,如何兼顾舒适性、便利性、安全性与用户隐私保护,是每一个汽车品牌的必答题。


重要性


智能汽车行业所面临的问题,仅仅是移动互联时代隐私保护的一个切面。不久前,“一对夫妻住民宿遭偷拍8小时”的报道广受关注,引发人们探讨“不被窥视的权利”。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的案例中,就有一些商家未经用户同意,通过人脸识别收集用户个人详细信息,导致大量隐私泄露。手机APP过度索取权限、智能家居存在安全漏洞等现象,更是屡见不鲜。这充分说明,隐私保护已成为关乎智能化、信息化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


对策


保护个人信息,需要给用户隐私加一把更精巧、更严密的“规则之锁”。这其中,不仅包括具体法律条文的增设、修改,也包括一套针对个人信息收集和处理的法治原则。比如,过去面对企业收集用户信息时,我们基本奉行“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但在网络时代,“合法、正当、必要”“最小够用”等原则,应当成为收集和处理用户信息的准则。不久前,有关部门出台规定,明确了39类APP的必要个人信息范围,建立信息收集的“正面清单”;今年1月,北京、上海等城市大幅精简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流调报告,隐去不必要的病例个人信息,只公布必要内容。类似的制度设计与治理实践受到好评,正是由于遵循了与网络时代隐私保护相适应的法治原则。


他律至关重要,自律也不容忽视。网络时代的隐私侵权,与过去相比有很大不同。许多情况下,产品服务与隐私保护之间并非“零和博弈”。以智能汽车企业为例,如果能够在收集和使用数据的过程中完善程序、升级技术、细化管理,就有机会实现商业利益与用户隐私保护的双赢。特别是一些平台企业,掌握并管理着海量用户数据,能不能在数据的收集和使用中加强自律,关乎用户个人隐私保护,也关涉全社会信息安全。未来,在为用户创造价值的同时,也守护其隐私,将成为一条重要的商业伦理;能否把隐私保护体现在产品和服务的每一个细节中,将越来越成为衡量一家企业优劣的重要指标。顺应这一趋势,自觉将隐私保护的关口前移到自身的日常经营中,企业才能走得长远。


智能化、信息化背景下的便利与个人隐私保护,并非无法兼得。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确立更加明确的规则,不断升级技术、强化监管,就能兴利除弊,充分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巨大优势,更好增进民生福祉。




参考材料四


材料摘选自《检察日报小字号》文章《用心选品,莫让网络直播成为假货引流器》


背景


网络直播带货作为新零售经济的代表,近年来发展迅猛,直播间销售不仅大大拓宽了品牌的宣传渠道,而且营造了一个信息集中的强势售卖场。消费者在主播的口碑推荐和低价优惠宣传攻势下纷纷下单。不少网红博主也开始涉足直播带货,用名气变现。在主播的信用背书下,购买力大涨的同时也潜入诸多假货几十元至几百元的假货摇身一变冒充正品,售价高达上千甚至上万元,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网络电商购物环境。


《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行为规范》明确规定,在网络直播营销中发布商业广告的,应当严格遵守广告法的各项规定。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主播售卖假货一旦查实,不仅涉嫌虚假宣传和欺诈,如果故意为之更可能涉嫌侵犯知识产权,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其实,涉事主播屡屡“犯事”只是揭开了直播售假产业链的冰山一角。主播带货假燕窝,网红售卖有毒减肥药、假口红等等,网红明星直播带货被质疑售假的事件屡见不鲜,其背后原因为何?


原因


首要原因在于直播团队品控不严。直播团队以及带货主播被“赚快钱”的心思迷了眼,在没有真实使用产品、没有对产品成分和质量进行检测把关、没有对供应商资质进行严格审查的前提下,信口开河,盲目推销,导致“严选”不严。流量优势反而变成假货的引流器,信用口碑变成违法犯罪的“保护伞”。另外,不乏某些网红知法犯法,与售假团队“打配合”,从中牟利分成,彻底沦为售假产业链的一环。

其实,网络直播带货这一网红经济新形式,本质上就是“口碑经济”,一旦售假查实,信用成本丧失,没有了公信力的基石,主播声誉便会土崩瓦解,彻底被消费者抛弃。如果僭越法律雷池,更是伸手必被捉。要杜绝此类网红直播售假行为,必须加强网络直播营销环境治理。


对策


带货主播必须清楚,主播的口碑是粉丝关注的前提,主播的信用是消费者权益保障的第一道关卡。滥用信誉欺骗消费者获取的利益难以长久,爱惜羽毛就应当用心选品,而不是让忠实的粉丝成为被割的韭菜。而商家在享受电商平台带来流量、口碑的同时,也必须严格遵守基本的商业伦理、法律法规以及平台规则。虚假的宣传推广少些,从消费者利益出发的用心选品多些。只有靠诚信和口碑,才能迎来直播带货的良性发展,才能赢得粉丝长久的支持。


打击网络售假,平台当然不能袖手旁观。我国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商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有资质审核义务,否则可能承担连带责任。主播售假损害的不仅是一人信誉,更是平台的品牌形象和商业信誉。因此,平台不仅要对商家加强审查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实行账号封禁政策,更要严厉打击售假行为,采取惩罚性违约金等措施,有效震慑售假商家,让其不敢越雷池半步。平台必须担起责任,着力净化网络购物环境,避免被贩假者利用,成为假货的引流器。对于查实的售假事件,也需做好消费者的赔偿事宜。


消费者更需要时刻保持一双慧眼,理性消费,避免雾里看花盲目偏信主播,权益受到侵害时也要积极通过平台售后等合法渠道维权。



end




以上内容为田老师从各类新闻网、人民网等评论性文章中精选部分,不仅有对事件的描述,还有相关的原因分析和对策建议,这些段落都是我们写作过程中很好的参考。同学们也要记住,在平时的空余时间,可多关注人民日报的此类文章,可以作为重要的参考资料,给写作带来很大的帮助。



学习方法




👨‍🏫1、研读。
研读今日推送的各篇文章,根据个人习惯反复熟读或抄写段落,直到充分掌握话题精髓,甚至可以复述要点。
👨‍🏫2、练笔。
可以按照标准六段格式形成考试文章(自拟题或以背景话题为题),亦可根据引导问题撰写对今日话题的所学所得所感段落发送到本文评论区,300-600字(评论有字数限制),我们给予精选或回复。
完成以上两步,完成今日话题学习,大约用时1小时。连续跟练30天,你会看到显著的进步

最后阶段,加油!!坚持就是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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