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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你走开!毛巾:我也不想待在这儿啊!


机动车号牌是识别车辆的重要标识之一但有些驾驶员还是会在车辆号牌上“动手脚”



近日,义东高速上一辆小车的后车号牌一块毛巾严严实实地遮挡住



经了解

当日驾驶员周某在上高速之前

未检查号牌情况

直到行驶至该路段被发现





 作为驾驶人,负有保持其机动车号牌清晰、完整之责任,否则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最终,高速交警对周某驾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9分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高速交警提醒

驾车上道路行驶前应检查车况

按照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并保持清晰、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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