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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延安灭门案是处死贾敬龙造成的

2016-11-20 千钧棒 红星照耀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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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国内有这么一群人,像嗜血的蚂蟥,一闻到血腥味就特别兴奋,马上围拢过来,这一特点,在延安灭门案中又充分体现出来了。某些人把延安灭门案与贾敬龙被核准执行死刑进行了“因乱联系”。


国内有这么一群人,像嗜血的蚂蟥,一闻到血腥味就特别兴奋,马上围拢过来,这一特点,在延安灭门案中又充分体现出来了。某些人把延安灭门案与贾敬龙被核准执行死刑进行了“因乱联系”。

据中新网陕西延安11月17日电 (记者 高庆国)记者17日从陕西省延安市延长县获悉,16日晚18时许,该县发生一起持刀杀人案,3人不幸身亡,另有6人受伤。嫌疑人已被警方抓获。

据延长县官方通报,2016年11月16日18时16分,延长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七里村街道办曹渠村有人被捅伤。延长县公安局七里村派出所、特巡警大队、刑事侦查大队迅速处警,现场将嫌疑人黑某抓获,并积极组织救治伤员。

经初查,嫌疑人黑某酒后与七里村村委会曹渠村民小组组长曹某发生口角,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曹某及其妻子、儿媳、孙儿、五爷5人捅伤,后又窜入曹某大嫂家中,将曹某大嫂及其儿媳、孙儿、姑父4人捅伤。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6人正在住院治疗。

对此,一位叫韩未冰的先生发表文章称:

【那么多人呼吁刀下留人,就是为了考虑法律的教育引导作用,避免由此案产生催逼滥杀的隐形效果。绝杀贾敬龙之后,击杀村官案,出现更多的将不再是特杀一个人,而是滥杀多人。为一时的震慑,对不伤无辜者必杀,其反向作用是刺激滥杀。对不伤无辜者之善念,在量刑时不予以考量,以必死之罪,只会将此后类似者逼迫到滥杀无辜者的行列。这样的判决,对社会行为的引导作用而言,将杀一逼成杀众,个伤催成为众伤,这对社会是一个大灾难。

只对个人复仇情形中,只针对特定有错个体,不伤及其他人这一情节的善意,法律应当承认,并予以回应。如果熟视无睹,杀特定一个人之案,与杀复仇对象并滥杀无辜一样都是不问原因地处死,会使本只仇杀一人者因知必死结果而滥杀无辜。贾敬龙在如此呼声中被绝杀,权威如此乘法,给了公众一个什么样的口诀?本可只杀一人,怎奈必死之绝。他相信法律心存善念的时候,仇视的只是一个和他过意不去的一个人,当他知法必使其死,对法律之良心绝望的时候,他仇恨的是一个社会。所以,法律不宽容个杀,将会激发更多的滥杀。本当只害一人,扩大到殃及无辜。这是需要深思的。】


这位韩未冰曾经因为陈有西代理雷洋案以后对网络上的一些谣传进行澄清而作《陈有西已经走在可能被嫖娼的路上》一文,称:

【陈有西昌平之行所为,签订委托书之后的一件大事,是发布一份代言书,代雷洋妻之名,为官方辟谣之事。献媚于官,投其所好,主动为彼解困,化燃眉之急,陈有西为谁而来,岂不怪哉?】

另外一位网名为“闲言毛”发表题为《黑延平应该斩立决,可如何杜绝悲剧呢?》的文章称:

  【很显然,这黑延平是吸取了贾敬龙的“教训”,一旦开始“报复杀人”,就不是一个人,而是对村长所有的近亲属,实施一个不留一个不放过的杀。也许,在他看来,反正都是一死,不若全部杀光,如胡文海所说的一样,省得“娃娃被欺负”。但是,这样的恶恶相报,这样的灭门屠杀,岂不就是没有结束了?】

很显然,虽然“闲言毛”的文章相对于韩未冰的文章客观理性一些,但是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把贾敬龙的被核准执行死刑说成是黑延平制造灭门案的原因了,或者拿来证明,即使是杀了贾敬龙,照样有更加厉害的黑延平出现,倒不如不杀。

上述这两位还转弯抹角,大V可没有这种耐心,直奔主题——

贺卫方:【废死】既然现行司法体系无法做到公正和平等地判决死刑案件,同样犯罪,权贵和小民不能得到同等对待,那么还是把死刑废除了吧!

茅于轼 :

全世界越来越多的国家废除了死刑。欧盟里所有的国家都已经废除死刑,废除死刑是加入欧盟的必要条件。

本文首先回答他们提出的问题。

按照韩未冰和“闲言毛”的逻辑,由于只杀一个人的贾敬龙被核准执行死刑,所以导致了“黑延平是吸取了贾敬龙的‘教训’”,直接灭门,那么黑延平是就更加不能执行死刑了,他毕竟只是杀村长所有的近亲属,没有杀无辜的其他人不是?这说明他有“不伤无辜者之善念”,如果对他执行死刑,当其他人“知法必使其死,对法律之良心绝望的时候,他仇恨的是一个社会。所以,法律不宽容个杀,将会激发更多的滥杀。本当只害一人,扩大到殃及无辜。”说不定下一次就会杀全村人了,同理,即使是杀全村人的人也不能执行死刑,因为如果他绝望以后,会杀一个城市的人,对这种人就更加不能杀了,因为这会导致他杀一个省或者一个国家的人,那可更加不得了!为了全世界的安全,对这些杀人犯,一定得好好养起来,好生伺候,这么一来,以后就没有杀人放火这种恶性案件发生了,还是这些人考虑到得周到啊!

不过,网友“闲言毛” 自己文章中的一个例子打了自己的耳光。

他提到15年前的2001年10月26日,山西晋中市榆次区大峪口村村民胡文海,因为“承包煤矿失败,上访告村支部人员贪污未果”,与刘海旺等持枪杀死村干部和村民14人,杀伤3人,后被判死刑。

那么胡文海杀那么多人又是因为法院执行了对哪一个“存有善念”的杀人犯的死刑而造成的呢?没有吧?如果有,某些人肯定会拿出了进行归纳推理了。

既然有没有类似贾敬龙被执行死刑的事情发生在胡文海杀人之前,那么就说明,只是杀一个人的杀人犯被执行死刑并不是后面很多无辜的人的被杀的事情出现的原因,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

也就是说,不管有没有贾敬龙被执行死刑的事情发生在前面,杀人甚至杀多人的情况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不发生的原因是,杀人者考虑到后果,放弃了恶念;发生的原因,也许是如同某些公知所说的那样;也许是什么也没有想,一个人当失去理智的时候,往往一门心思只是考虑达到目的,不会想那么多,除非公知们如此这般地对他们进行教唆。

很多公知尤其是身为律师的公知一般都是懂得逻辑的,知道把没有必然联系的两件事进行“因果乱系”是经不起推敲的,那么,他们为什么还要怎么做呢?

我认为,最起码有如下几种目的:

第一种,利用这种容易引起民众对凶手的同情心理的案件,通过煽风点火施加压力,造成执法部门的两难状况——如果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会遇到被某些人煽动起来的善良的人们的反对的压力,因为这些年来,由于某些地方政府单纯追求GDP,实际上充当了“资本”的帮凶和打手,使到一些弱势群体的人由于叫天不应被迫铤而走险,本来应该作为调和社会矛盾的主体的政府官员变成了当事人之一,始作俑者“资本”反而躲到了背后,操纵一些人把矛头指向政府,而且,的的确确即使是保留死刑,对于极少数亡命之徒是起不到威慑作用的;但是,如果听公知们的,取消死刑,那么别说是亡命之徒,就是一般的有恶念的人都敢于杀人越货。关于这一点,最有说服力的是被自由派标榜为最讲“人权”的美国不仅仅是仍然保留死刑的国家之一,美国而且允许警察以民众拥有枪支作为借口,在没有经过审判的情况下随意开枪打死公民,前些年平均每年打死400人,去年就干掉1000人,今年到前些时间就已经干掉700多人,估计会打破去年的记录。在这里,要么是说明美国警察草菅人命,要么说明美国的治安形势非常严峻,不但不能取消死刑,甚至还給警察随意开枪的权利。在“人权”灯塔国美国尚且如此,在处于社会矛盾高发期的中国,马上取消死刑会发生些什么,可想而知。

当执法部门缩手缩脚以后,类似“昆明事件”、“公交车纵火事件”那样的恶性案件就会不断发生,一小撮人就会躲在后面,或者挑起一部分的确值得同情的民众与政府对抗,或者利用政府的面对社会治安的不敢作为煽动对政府的不满。为实现他们的目的制造条件。

第二种,这就是自由派公知一直来不遗余力要推动的取消死刑。贺卫方和茅于轼迫不及待地趁此机会再次提出取消死刑的事情,就很说明问题。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干呢?你如果认为他们是是珍惜生命就千错万错了,换了角色,他们就凶相毕露了。对徐纯合事件,他们高喊要对涉事警察判死刑;对雷洋事件,案情还没有搞清楚,他们就高喊要对警察判死刑;刘双瑞用猎枪打死打伤警察多人,政委的妻子因不堪打击跳楼自杀他们没有任何对生命的同情心,反而怪警察无能;最近发生的看守所警察被杀害事件,案情还没有搞清楚,他们就已经在为杀警察叫好了。而东莞的打死砸车人的事件发生后,由于开枪的不是警察,没有利用价值,他们就没有兴趣。还有,美国以莫须有的罪名发动伊拉克战争造成60万平民死亡,对此和美国警察以民众拥有枪支作为借口随意草菅人命,他们不但一个屁也不放,而且仍然厚颜无耻地把美国吹捧为“人权”灯塔国。他们不遗余力地提出取消死刑,要的是在鼓动民众去为他们达到某种目的而火中取栗的时候没有思想顾虑,还有要的就是他们中的某些人自己日后当汉奸卖国贼的时候不受法律惩罚。


第三种,最近一段时间,某些人的日子不好过,频频受挫,他们为了給小的们打气,把这两个案件当成救命稻草,大肆炒作,以为能够扳回一局,挽救一下士气。

第四种,也就是最起码的一种,美国的2016年大选把美国的假民主,假新闻自由等等的遮羞布通通扯下,赤裸裸地把真实面目暴露在全世界人民面前,连美国国务卿克里都说感到尴尬,而且特朗普还宣称,不会再输出所谓的“普世价值”,这让某些人如丧考妣,正当这成为民众热议的话题的时候,他们急急忙忙炒作这两个案件,不排除最起码有转移民众对美国大选结果的注意力的考虑。

不过,比较诡异的是,这次大肆炒作这件事并且认为不应该执行死刑的人里面,不仅仅有自由派律师,还有一些“左翼人士”,当然也不排除某些人装扮成为“左翼人士”从另外一个角度炒作,以收到一箭双雕的效果,某些自由派人士或者他们的家人当年就是响当当的造反派,这一招他们玩得得心应手,在最近的民众的对“南海仲裁”的抗议活动中发生的“皇协军”化装成为“八路军”闹事的事情就很说明问题。

综上所述,由于拆迁以及拆迁补偿问题是一个值得各级政府认真注意的问题,尤其是当某些地方政府为了单纯追求GDP而对“资本”百般迁就,或者与“资本”勾结损害民众利益,实际上充当“资本”的打手和帮凶的现象值得高度注意,这不仅仅与执政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完全背道而驰,而且是最容易被别有用心利用挑起事端,对凡是属于这种情况导致恶性事件发生的官员,一律应该严惩不贷。

不过,一码归一码,某些人所谓的“报复杀人有理”的说法是完全与法治背道而驰的,任何其他人,没有法律的授权或者允许随意剥夺别人的生命都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前些时间,某个司机见义勇为开车追赶在大街上公开抢劫的嫌犯并且把他撞死结果最后要承担法律责任,即使是一个已经被核准执行死刑的人,也必须由法定的机关和人员执行,别人包括其他司法机关的人员都没有资格执行,所以认为“报复杀人有理”的说法完全是法盲。

正所谓“久病成良医”,经历了那么多社会事件,人们对某些“社会病菌”的招数已经了解得一清二楚,他们借某些关系到大众利益的事情作为由头,利用大众的情绪,搭售他们的黑货,关于这一点,我已经在我的很多文章中反复揭露过,就不再在这里重复了,任何善良的人们,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的同时,应该高度警惕那些表面上为你说话其实包藏祸心的人。应该看清楚的是,某些人只会利用底层老百姓尤其是弱势群体与某些地方政府及官员的矛盾,而不会代表最广大民众的利益,因为这些人以及他们所代表的“资本”的利益与最广大的民众的利益是没有多大一致性的。

取消死刑应该是人类的一个最终目标,但是这应该是与社会发展的一定程度相联系,在还没有具备取消死刑的条件的情况下强行取消,只能是导致更多的人失去生命,为什么自我标榜最尊重人权的美国仍然保留死刑就很说明问题。我觉得,我国的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一贯的刑事政策是正确的,某些人喋喋不休鼓吹马上取消死刑,不是糊涂就是别有用心。

强拆问题和拆迁补偿问题是关系到民众切身利益的大问题,即使是没有那些别有用心人的的加以利用,也应该成为各级政府高度注意的问题,不能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应该成为各级政府官员的一条高压线。这是关系到人心向背的问题,凡是遇到类似问题,有关部门应该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如果由于某些上级有关部门玩忽职守最终酿成悲剧的,也应该追究责任。

利用炒作某些关系到民众切身利益的事件搭售黑货已经成为某些人的惯用伎俩,随着这些年来一次次的事件发生,相信很多人已经对此产生深刻的的认识。对此,既不能因为由于某些人别有用心的插手其中就不认真解决问题;同时也不能因为这些问题有一定的合理性就不揭露某些人的阴谋。

特朗普的当选对于中国来说未必是好事情,可能会让中国在另外一方面面临压力,但是特朗普目前口头上的战略收缩已经让某些人感到失望甚至是绝望,而美国大选中暴露出来的实质性问题,让美国成为了国人的反面教员,让很多国人看清楚公知们卖力推销的“美式民主”是什么东西,增大了公知们推动走改旗易帜的邪路的难度,他们对此非常害怕,并且想借两个案件转移民众的注意力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而不管怎么说,处理刑事犯罪案件的原则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不是听任“舆论审判”,尤其是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操纵的“舆论审判,这是司法机关的底线。而广大民众应该擦亮眼睛,在维护自身的的合法权益的同时,警惕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对这些维权行动的利用!

【千钧棒,察网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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