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看!北京要供应政策房:不限户籍,这些人可以拥有

经纬君 中新经纬


简单来说,就是有“租”有“购”有“补”。


7月20日,北京市住建委等6部门正式发布《关于优化住房支持政策服务保障人才发展的意见》,并正式实施。北京通过面向人才供应的公租房、共有产权住房,以及向引进人才发放租房补贴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等方式,优化住房支持政策,服务保障人才发展。


资料图 中新经纬 摄

  

《意见》明确了关键一点:北京市人才住房新政并没有限制户籍。也就是说,无论是京籍还是非京籍,只要符合相应的人才标准条件,就可以享受该政策支持。

  

《意见》表示,在就业创业人才聚集区域布局,筹集房源就近解决人才居住需求。

  

同时,《意见》指出,租购并举、以租为主。以配租公共租赁住房为主,配售共有产权住房、发放人才租房补贴为辅,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住房支持。

  

中新经纬梳理《意见》发现,保障措施大致划分为三大类:公租房、共有产权房、租房补贴及购房支持。

  

简单来说,就是有“租”有“购”有“补”,下面为你逐一解读:

  

“租”,就是面向人才供应的公租房

  

这类公租房的房源从哪里来?

  

《意见》明确,各园区管理机构应当结合本园区各类人才的实际需求,优先利用园区规划的居住用地建设公租房,列入公租房年度建设计划。

  

园区配套建设的公租房可为成套住房,也可为宿舍型住房。成套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可根据人才需求,按照相关程序申报适当提高,具体标准由区人民政府根据项目建设条件、人才结构、实际需求、职住平衡等因素综合确定。

  

资料图 中新经纬 摄


园区管理机构也可在园区周边,通过长期租赁集体租赁住房、收购社会存量住房、改建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

  

各区人民政府可在人才聚集区域,通过新建、改建、长期租赁集体租赁住房、收购社会存量住房、调剂已有公租房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面向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供应。

  

哪些人可以申请人才公租房?

  

人才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市无房,或在本市有住房但距离工作单位超过一定距离;


2.本市、本区或园区需要的人才;


3.在本区认定的单位就业或签约达到一定年限,各区认定的行业或单位应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

  

具体申请条件,由各区人民政府或园区管理机构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等因素确定。

  

人才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怎样?

  

公租房项目整体面向人才分配的,租金标准由产权单位(长期租赁方式筹集的为运营单位)考虑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成本,按照略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确定。

  

此外,公租房日常使用监管工作由产权单位(长期租赁方式筹集的为运营单位)负责,只租不售,不得变相以租代售,用房单位应积极配合,发现违规使用、擅自转租、转借、空置等行为,应当按租赁合同约定严肃查处,确保公租房合规使用。

  

各类人才承租期间通过购买、继承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或离职、退休等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腾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资料图 中新经纬 摄


“购”,就是面向人才供应的共有产权住房

  

面向人才供应的共有产权住房,原则上由属地区人民政府组织建设筹集和分配管理,实行内部封闭管理,循环使用。

  

房源方面,各区人民政府应按照职住平衡、产城融合的原则,在园区范围内及周边建设筹集共有产权住房,用于满足区域范围内人才居住需求。

  

通过新建方式筹集的,应在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文件中注明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配售;通过收购剩余政策性住房筹集的,应指定市、区保障性住房专业运营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申请共有产权住房的人才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本市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条件;


    2.在本区认定的单位就业或签约达到一定年限,各区认定的行业或单位应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

      

    具体申请条件,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等确定。

      

    “补”,就是人才租房补贴及购房支持政策

      

    《意见》明确,各区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制定人才租房补贴标准,通过向引进人才发放租房补贴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租房补贴资金由各区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市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通过发放租房补贴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由相关主管部门确定人才标准和范围后,会同市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此外,给予优秀人才购房支持。经市级人才主管部门备案在京工作的非京籍优秀人才及境外个人(含港澳台居民),在本市无住房的,可以购买首套用于自住的普通商品房,或者可申请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据“安居北京”微信号,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易成栋对北京人才住房新政解读称,北京市建设“四个中心”,既需要研究型、创新型人才,也需要应用型、技能型人才。落实“四个中心”建设和总体规划布局,每个区赋予的功能和承担的任务是不同的。因此,每个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的人才标准,并给予人才政策扶持。《意见》不在全市范围内对人才标准作统一规定,尊重各区差异,符合北京实际的。


    编辑:董湘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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